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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衣》之卒章而入。

《公羊傳》未有言致女者,此其言致女何?錄伯姬也。 《穀梁傳》:「致者,不致者也。婦人在家制于父,既嫁制于 夫,如宋致女,是以我盡之也。不正,故不與內稱也。逆 者微,故致女,詳其事,賢伯姬也。」

大全《程子》曰:「女既嫁,父母使人安之,謂之致女。古者三月而廟見,始成婦也。伯姬賢,魯國重,故使卿致也。」

家語

《本命解》

女子者,順男子之教而長其理者也。是故無專制之 義,而有三從之道:幼從父兄,既嫁從夫,夫死從子。

女有五不取:逆家子者、亂家子者、「世有刑人子者、有 惡疾子者、喪父長子者。」

漢韓詩外傳

《論女子》

傳曰:夫行露之人,許嫁矣,然而未往也。見一物不具, 一禮不備,守節貞理,守死不往,君子以為得婦道之 宜,故舉而傳之,揚而歌之,以絕無道之求,防汙道之 行乎。《詩》曰:「雖速我訟,亦不爾從。」

孔叢子

《嘉言篇》

子張曰:「女子必漸乎二十而後嫁,何也?」孔子曰:「十五 許嫁而後從夫,是陽動而陰應,男唱而女隨之義也。 以為繢組紃織紝者,女子之所有事也;黼黻文章之 義,婦人之所有大功也。必十五以往,漸乎二十,然後 可以通乎此事。通乎此事,然後乃能上以孝于舅姑, 下以事夫養子也。」

曹大家女誡

《助內訓》

其辭曰:「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蒙先君之餘寵,賴母師之典訓。年十有四,執箕帚于曹氏,于今四十餘載矣。戰戰兢兢,常懼黜辱,以增父母之羞,以益中外之累。夙夜劬心,勤不告勞,而今而後,乃知免耳。吾性疏頑,教導無素,恆恐子穀負辱清朝。聖恩橫加,猥賜金紫,實非鄙人庶幾所望也。男能自謀矣,吾不復以為憂」 也。但傷諸女方當適人,而不漸訓誨,不聞婦禮,懼失容它門,取恥宗族。吾今疾在沉滯,性命無常,念汝曹如此,每用惆悵。間作《女誡》七章,願諸女各寫一通,庶有補益裨助。汝身去矣,其勗勉之。

《卑弱》

古者生女三日,臥之床下,弄之瓦塼,而齋告焉。臥之 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弄之瓦塼,明其習勞,主執 勤也。齋告先君,明當主繼祭祀也。三者蓋女人之常 道,禮法之典教矣。謙讓恭敬,先人後己,有善莫名,有 惡莫辭,忍辱含垢,常若畏懼,是謂「卑弱下人」也。晚寢 早作,勿憚夙夜,執務私事,不辭劇易,所作必成,手跡 整理,是謂「執勤」也。正色端操,以事夫主,清靜自守,無 好戲笑,潔齊酒食,以供祖宗,是謂「繼祭祀」也。三者苟 備,而患名稱之不聞,黜辱之在身,未之見也。三者苟 失之,何名稱之可聞,黜辱之可遠哉?

北齊顏氏家訓

《治家篇》

河北婦人織紝組紃之事,黼黻錦繡羅綺之工,大優 于江東也。太公曰:「養女太多,一費也。」陳蕃云:「盜不過 五女之門。」女之為累,亦以深矣。然天生蒸民,先人傳 體,其如之何?世人多不舉女,賊行骨肉,豈當如此而 望福于天乎?吾有疏親,家饒妓媵,誕育將及,使遣婚 監守之。體有不安,窺窗倚戶,若生女者,輒持將去。母 隨號泣,莫敢救之,使人不忍聞也。

婦人之性,率寵子婿而虐兒婦。寵婿,則兄弟之怨生 焉;虐婦,則姊妹之讒行焉。然則女之行留,皆得罪于 其家者,母實為之。至有諺云:「落索阿姑飧。」此其相報 也。家之常弊,可不誡哉!

《婚姻素對》,靖侯成規。近世嫁娶,遂有「賣女納財,買婦 輸絹」,比量父祖,計校錙銖,責多還少,市井無異。或猥 婿在門,或傲婦擅室,貪榮求利,反招羞恥,可不慎歟!

唐宋氏女論語

《立身章》

凡為女子,先學立身。立身之法,惟務清貞。清則貞潔, 貞則身榮。行莫回頭,語莫露唇,坐莫動膝,立莫搖裙。 喜莫大笑,怒莫高聲。內外各處,男女異群。莫窺外壁, 莫出外庭。窺必掩面,出必藏形。男非眷屬,莫與通名; 女非善屬,莫與相親。立身端正,方可為人。

《學作章》

凡為女子,須學女工,紉麻緝苧,粗細不同。機車紡織, 切莫匆匆。看蠶煮繭,曉夜相從。採桑摘柘,看雨占風, 滓濕即替,寒冷須烘。取葉飼食,必得其中。取絲經緯, 文匹成工。輕紗下軸,細布入筒。綢絹苧葛,織造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