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5 (1700-1725).djvu/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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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年月日,阿爹阿八使汝妳以清酒時果庶羞之奠, 祭于第四小孃子拏子之靈。」嗚呼!昔汝疾極,值我南 逐,蒼黃分散,使汝驚憂。我視汝顏,心知死隔。汝視我 面,悲不能啼。我既南行,家亦隨譴。扶汝上輿,走朝至 暮。天雪冰寒,傷汝羸肌。撼頓險阻,不得少息。不能食 飲,又使渴饑,死于窮山。實非其命,不免水火父母之 罪,使汝至此。豈不緣我。草葬路隅,棺非其棺。既瘞遂 行,誰守誰瞻。魂單骨寒,無所托依。人誰不死,于汝即 冤。我歸自南,乃臨哭汝。汝目汝面,在吾眼傍。汝心汝 意,宛宛可忘。逄歲之吉,致汝先墓。無驚無恐,安以即 路。飲食芳甘,棺輿華好。歸於其丘,萬古是保。尚饗。

《女拏壙銘》
前人

女拏,韓愈退之第四女也,惠而早死。愈之為少秋官, 言「佛夷鬼,其法亂治,梁武事之,卒有侯景之敗,可一 掃刮絕去,不宜使爛漫。」天子謂其言不祥,斥之潮州, 漢南海、揭陽之地。愈既行,有司以罪人家,不可留京 師,迫遣之。女拏年十二,病在席,既驚痛,與其父訣,又 輿致走,道撼頓,失食飲節,死于商南層峰驛,即瘞道 南山下。五年,愈為京兆,始令子弟與其姆易棺衾,歸 女拏之骨,于河南之河陽韓氏墓葬之。女拏死當元 和十四年二月二日,其發而歸,在長慶三年十月之 四日,其葬在十一月之十一日。銘曰:

汝宗葬,于是汝安,歸之惟永寧。

《下殤女子墓塼記》
柳宗元

下殤女子,生長安善和里。其始名和孃。既得病,乃曰: 「佛,我依也,願以為役。」更名佛婢。既病,求去髮為尼,號 之為初心。元和五年四月三日死永州,凡十歲。其母 微也,故為父子。晚性柔惠,類可以為成人者,然卒夭。 斂用緇褐,銘用塼甓。葬零陵東門外第二岡之西隅。 銘曰:

「孰致也而生?孰召也而死?焉從而來?焉往而止?魂氣 無不之也。」骨肉歸復如此。

《獨孤氏亡女墓誌銘》
權德輿

元和十年歲在乙未冬十月二十一日戊午,故祕書 少監、贈絳州刺史獨孤郁妻天水權氏寢疾,終于京 師光福里。嗚呼!吾之女也!故哭而識之。惟吾門代有 懿德,至先君太保貞孝公,以大節大行,為人倫師表, 故鍾慶于爾,而又夭閼其成,此吾所以不知夫天之 所賦也。初笄有行,未嘗遠父母兄弟,考室周里,常如 歸寧。始絳州以褐衣納采,其後為侍臣史官,更掌中 外詔誥,皆再命或三命。十數年間,使藩清近,烜赫光 大,天下公議以宰政待之。其後閨門之佐君子供先 祀,嘻嘻申申,有孝有仁。乃者吾忝大任絳州,居近侍, 而能婉約勞謙,得六姻之和。長信宮受冊命之歲,與 母于內朝序位,環佩之聲相聞,黨族榮之。人情禮意, 纖微矩度。言《內則》者以為「折中。」夫絳州方強仕不 淑,爾又未練而歿,年止三十一。天之報施其何哉?始 稱未亡也,懼貽吾憂,每斂慼容而為柔色,然以沉哀 攻中,竟不能支。悲夫!初先舅憲公有重名于時,絳州 生而孤,不得逮事。儻冥冥有知,將同冗而養于下耶? 抑智氣在上,歸之于《合莫》耶?吾不知也。生子二人,女 一人。長男前歲未成童而夭。次曰晦,生十年矣,至性 過人。未期再丁荼蓼,噭號罔極。晦世父右拾遺朗,茹 「終鮮」之痛,撫之如不孤,貞于龜策。得明年六月六日 壬寅,祔葬于東都壽安縣之某原,宜琢墓石,以永于 後。吾老矣,豈以文為懼。他人不知吾女之茂實,故隱 痛而銘曰:

暘光未晝而湛晻兮,植物方華以稿落兮。懿吾女之 淑令兮,祔君子于冥漠。已乎已乎!吾不知夫神理之 有無。

《高愍女碑》
李翱

愍女,姓高,妹妹名也。生七歲,當建中二年。父彥昭以 濮陽歸天子。前此者有質妹妹與其母兄者,使彥昭 守濮陽。及彥昭以城歸,妹妹與其母兄皆死。其母李 氏也將死,憐妹妹之幼無辜,請獨免其死,而以為婢 於官,皆許之。妹妹不欲,曰:「生而受辱,不如死,母兄皆 不免,何獨生為?」其母與兄將被刑,咸拜於四方,妹妹 獨曰:「我家為忠,宗族誅夷,四方神祇尚何知。」問其父 所在之方,西嚮哭再拜,遂就死。明年,太常諡之曰愍。 當此之時,天下之為父母者,聞之,莫不欲愍女之為 子也;天下之為夫者,聞之,莫不欲愍女之為室家也; 天下之為女與妻者,聞之,莫不欲愍女之行在其身 也。昔者曹娥思父,自沈於江,獄吏呼囚,章女悲號思 唁,其兄作詩載馳,《緹縈》上書,迺除肉刑。彼四女,或孝 或智,或仁或義。噫此愍女,厥生七年,天篤其行,四女 一倫。向遂推而布之於天下,其誰不從而化焉?「雖有 逆子必改行,雖有悍妻必易心。」賞一女而天下勸,亦 王化之大端也。異哉愍女之行,而不家聞戶知也。貞 元十三年,翱在汴州,彥昭時為潁州刺史,昌黎韓愈 始為余言,余既悲而嘉之,於是作《高愍女碑》。

《於郎州別女足娘墓文》
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