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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申屠蟠傳》:蟠,陳留外黃人。同郡緱氏女玉為父報讎, 殺夫氏之黨,吏執玉以告外黃令梁配,配欲論殺玉。 蟠時年十五,為諸生,進諫曰:「玉之節義,足以感無恥 之孫,激忍辱之子,不遭明時,尚當表旌廬墓,況在清 聽,而不加哀矜。」配善其言,乃為讞,得減死論。

《呂布傳》:袁術遣韓引以僭號事告布,因求迎婦,布遣 女隨之。沛相陳珪恐術報布成姻,則徐楊合從,為難 未已。於是往說布曰:「曹公奉迎天子,輔贊國政,將軍 宜與協同策謀,共存大計。今與袁術結姻,必受不義 之名,將有累卵之危矣。」布亦素怨術,而女已在塗,乃 追還絕婚,執引送許曹操殺之。

《孝女叔先雄傳》:「雄,犍為人也。父泥和,永建初為縣功 曹。縣長遣泥和拜檄謁巴郡太守,乘船墮湍水,物故, 尸喪不歸。雄感念怨痛,號泣晝夜,心不圖存,常有自 沉之計。所生男女二人並數歲,雄乃各作囊,盛珠環 以繫兒,數為訣別之辭,家人每防閑之。經百許日後 稍懈,雄因乘小船,於父墮處慟哭,遂自投水死。弟賢」, 其夕夢雄告之:「卻後六日當共父同出。」至期伺之,果 與父相持,浮於江上。郡縣表言為雄立碑,圖象其形 焉。按常璩蜀志孝女一名絡

順烈梁皇后紀:后諱妠,大將軍商之女也。后生有光 景之祥,少善女工,好史書。九歲能誦《論語》,治《韓詩》,大 義略舉,常以列女圖畫,置於左右,以自監戒。父商深 異之,竊謂諸弟曰:「我先人全濟、河西,所活者不可勝 數,雖大位不究,而積德必報。若慶流子孫者,儻興此 女乎!」

《戴良傳》:「良入江夏山中,優游不仕,以壽終。初,良五女 並賢,每有求姻,輒便許嫁,疏裳布被,竹笥木屐以遣 之。五女能遵其訓,皆有隱者之風焉。」

《汝南袁隗妻傳》:袁隗妻,扶風馬融之女也,字倫。少有 才辨。融家世豐豪,裝遣甚盛,及初成禮,隗問之曰:「南 郡君學窮道奧,文為辭宗,而所在之職,輒以貨財為 損,何耶?」對曰:「孔子大聖,不免武叔之毀;子路至賢,猶 有伯寮之愬。家君獲此,固其宜耳。」隗默然不能屈,帳 外聽者為慚。

《桓帝鄧皇后紀》。后諱猛女,和熹皇后從兄子鄧香之 女也。母宣,初適香,生后,改嫁梁紀。紀者,大將軍梁冀 妻,孫壽之舅也。后少孤,隨母為居,因冒姓梁氏。冀妻 見后貌美,永興中,進入掖庭為采女,絕幸。及梁冀誅, 帝惡梁氏,改姓為薄。四年,有司奏「后本郎中鄧香之 女,不宜改易它姓。」於是復為鄧氏。追封贈香車騎將 「軍安陽侯」印綬。

《吳許升妻傳》:升妻,呂氏之女也,字榮。升少為博徒,不 理操行。榮父積忿疾升,乃呼榮欲改嫁之。榮歎曰:「命 之所遭,義無離貳。」終不肯歸。

《孝女曹娥傳》:「娥,會稽上虞人也。父旴,能絃歌,為巫祝。 漢安二年五月五日,于縣江泝濤迎婆娑神,溺死不 得屍骸。娥年十四,乃沿江號哭,晝夜不絕聲,旬有七 日,遂投江而死。」娥投衣於水,祝曰:「父屍所在,衣當 沈。」衣隨流至一處而沈,娥遂隨衣而沒。

《孔融傳》:融妻子皆被誅。初,女年七歲,男年九歲,以其 幼弱得全,寄他舍。二子方奕棋,融被收而不動。左右 曰:「父執而不起,何也?」答曰:「安有巢毀而卵不破乎?」主 人有遺肉汁,男渴而飲之,女曰:「今日之禍,豈得久活, 何賴知肉味乎?」兄號泣而止。或言於曹操,遂盡殺之。 及收至,謂兄曰:「若死者有知,得見父母,豈非至願?」乃 延頸就刑,顏色不變,莫不傷之。

《和熹鄧皇后紀》:后諱綏,太傅禹之孫也。父訓,護羌校 尉。母陰氏,光烈皇后從弟女也。后年五歲,太傅夫人 愛之,自為翦髮。夫人年高目冥,誤傷后額,忍痛不言。 左右見者怪而問之,后曰:「非不痛也,大夫人哀憐,為 斷髮難傷老人意,故忍之耳。」六歲能史書,十二歲通 《詩》《論語》。諸兄每讀經傳,輒下意難問,志在典籍,不問 居家之事。母常非之曰:「汝不習女工,以供衣服,乃更 務學,寧當舉博士邪?」后重違母言,晝修婦業,暮誦經 典,家人號曰「諸生。」父訓異之,事無大小,輒與詳議。 《李南傳》:南女亦曉家術,為由拳縣人妻,晨詣爨室,卒 有暴風,婦便上堂,從姑求歸,辭其二親。姑不許,乃跪 而泣曰:「家世傳術,疾風卒起,先吹竈突」及井,此禍為 婦女主爨者,妾將亡之應。因著其亡日,乃聽還家,如 期病卒。

《陳留董祀妻傳》:董祀妻,同郡蔡邕之女也,名琰,字文 姬。博學有才辨,又妙於音律。曹操素與邕善,因問曰: 「聞夫人家先多墳籍,猶能記憶之否?」文姬曰:「昔亡父 賜書四千許卷,流離塗炭,罔有存者。今所誦憶,裁四 百餘篇耳。」操曰:「今當使十吏就夫人寫之。」文姬曰:「妾 聞男女之別,禮不親授,乞給紙筆,真草惟命。」於是繕 書送之。文無遺誤。

《世說新語》:蔡邕夜鼓琴,絃絕,琰年六歲,曰:「第二絃。」又 故斷一絃,問之,曰:「第四絃。」邕曰:「偶中耳。」琰曰:「季札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