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5 (1700-1725).djvu/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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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旅葬城北,母以棗木小車輞識之。比還家,母亦死, 弟懦不能自振。吾三十年不敢言者,以汝王母在堂, 當朝夕侍養也。今大事已畢,欲往舁父遺骸,歸而合」 葬,剛唯唯,即隨母往虞城。抵葬所,塚纍纍不能辨。氏 以髮繫馬鞍逆行,自朝及夕,至一小塚,鞍重不能前, 即開其塚,所識車輞宛然。遠近觀者咸驚異,贈遺以 歸,啟母窆同葬。

《烈婦王氏傳》:王氏,桐城高文學妻。文學早喪,父道美 來弔,王哭之慟,父曰:「無過哀,事有三等在,汝自為之 耳。」王輟泣問之,父曰:「一從夫地下為烈;次則冰霜以 事翁姑為節;三則恆人事也。」王即鍵戶絕粒,七日而 逝。

《劉氏二貞女傳》:「二貞女,汝陽人,父玉,生七女,家貧力 田,嘗至壟上嘆曰:『生女不生男,使我扶犁不輟。其第 四第六女聞之惻然,誓不嫁人,著短衣,代父耕作,日 以菽水承歡。及父母相繼卒,二女哭之慟,無力營葬, 即屋為丘,不離親側。隆慶四年,督學副使楊俊民、知 府史桂芳詣其舍請見,二女年皆逾六十』。」

《孝女劉氏傳》:「劉氏,京師民劉蘭女。父卒,矢志不嫁,以 養其母。崇禎元年,年四十六矣。母病歿,女遂絕粒殉 之。」

《向氏傳》:「向氏,黃陂人。母卒,哀慟絕粒,欲以身殉。家人 慰而食之,遂卻葷三載,里中以孝女稱。」

《楊泰奴傳》:「泰奴,仁和楊得安女,許嫁未行。天順四年, 母疫病不愈。泰奴二割胸肉食母不效。一日薄暮,剖 胸取肝一片,昏仆良久。及甦,以衣裹創手和粥以進, 母遂愈。母宿有膝攣疾,并愈。」

《解孝女傳》:解孝女,寧陵人,年十四,同母浣衣河濱。母 誤溺水,女號泣,四顧無人,即投水中。俄兄紹武至,泅 而得之。母良久方甦,女已死,手挽母甚堅,兄哭撫之 曰:「母已生妹,可慰矣。」手始釋。

《招遠孝女傳》:孝女不知其姓,父採石南山,為蟒所吞, 女往哭之,願見父屍與同死。俄頃,大雷震電擊蟒裂 其腹,從容墜女前,女見父屍負土掩埋,觸石而死。 《石孝女傳》:女,新昌人,襁褓時,父潛坐事籍沒,繫京獄。 母吳以漏版獲免,依兄弟為生。一日,父逃歸,匿吳家, 吳兄弟懼連坐,殺而置大窖中,母不敢言。及女既長, 問母曰:「我無父族,何也?」母告以故,女大悲憤。永樂初, 年十六,舅氏主其婚,以配族子。女白母曰:「殺我父者, 吳也。父之讎,弗與共戴天,奈何為吳氏婦?」母曰:「事非 我主,為之奈何?」女頷而不答。及嫁,吳族咸喜。方禮賓, 女自經室中,眾咸愕。母仰天哭曰:「吾女之死,不欲為 讎人婦也。」號慟數日亦死。有司聞之,治殺潛者罪。 《楊氏傳》:「楊氏,江都人,歸諸生曹復彬。城破,復彬中創 仆地,楊匿破屋中。長女蒨文年十四,趣母決計。次女 蒨紅年十二,請更衣死。楊止之,復彬執不可,乃為三 繯,次第而縊。」

《孫氏傳》氏,吳縣衛廷珪妻。隨夫商販,寓潯陽小江口。 寧王陷九江,廷珪適他往,所親急邀孫共逃。孫謂兩 女金蓮、玉蓮曰:「我輩異鄉人,汝父不在,逃將安之?今 賊已劫鄰家矣,奈何?」女曰:「生死不相離,要當為父全 此身耳。」於是母子共一長繩,自束,赴河死。

《賴南叔妻蕭氏傳》:「蕭氏,萬安人。夫早喪,無子,遺一女, 寇大起,築室與女共居,如是者數年。盜突至,率女持 刃遮門,詈曰:『昔寧化人曾氏婦,立砦殺賊,舉室以守。 汝謂我刃不利耶?犯我必殺汝』。」賊怒,縱火焚之,二人 咸燼。

《陳伯妻黃氏傳》:「氏江寧人,年十八歸伯。父死,母欲改 節,氏苦諫不從,竟他適。一日,母來省,女閉門不與相 見,母慚而去。」

《張烈婦傳》:烈婦,政和游銓妻。倭入寇,所至淫掠,婦數 語其女曰:「婦道惟節是尚,值變之窮,有溺與刃耳,汝 謹識之。」銓聞以為不祥,婦曰:「使婦與女能如此,祥孰 大焉。」未幾,賊陷政和,張度不能脫,連呼女曰:「省前誨 乎?」女頷之,即赴井,張含笑隨之,並死。

韓邦奇《烈女小桂傳》:「小桂姓劉氏,伶籍也。誓願從良。 每伶氏問聘,輒涕泣不食。既長,復有伶氏來問,父母 納其聘,擇日將歸。小桂知不能已,大哭服毒死。父母 怒其不為家長財,捲之席,棄之中野,群犬啖之。贊曰: 『小桂之節,顧不異哉!出自伶族,其烈如此。秋蟬之出 于蜣蜋,蓮花之出於污泥。古之聖賢,不係於世累,尚』」 矣。孔子曰:「志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小桂 兼有之。嗚呼烈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