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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服》

婦為舅姑。

釋曰:文在此者,既欲抑妾事女君,使如事舅姑在下,欲使妾情先於婦,故婦文在後也。

《傳》曰:「何以期也?從服也。」

釋曰:《問之》者,本是路人,與子牉合,則為重服,服夫之父母,故問也。云「從服也」者,答辭。既得體其子為親,故重服為其舅姑也。

春秋四傳

《蕩伯姬來逆婦》

《春秋》僖公二十有五年「夏四月,宋蕩伯姬來逆婦。」 《公羊傳》:「宋蕩伯姬者何?蕩氏之母也。其言來逆婦何? 兄弟辭也。其稱婦何?有姑之辭也。」

《穀梁傳》:「婦人既嫁不踰竟,宋蕩伯姬來逆婦,非正也, 其曰婦何也?緣姑言之之辭也。」

《胡傳》:「伯姬,公女也,而配蕩氏。其往嫁不見於經者,國 君不與大夫敵也。今來逆婦而史策書之,見公失禮, 下主大夫之昏,是慢宗廟,卑朝廷,姑自逆婦,其失明 矣。」

大全杜氏曰:「伯姬,魯女,為宋大夫蕩氏妻,自為其子來逆稱婦,姑存之辭。婦人越竟逆婦,非禮,故書。」臨川吳氏曰:「伯姬納內女為其子之婦,姑自來逆婦,而書於經者,譏公降尊而自主其昏也。況《昏禮》當夫自來親迎,豈有姑來逆婦之禮乎?」家氏曰:「《禮》有親迎,婦從夫也。今屈尊者以逆卑者,而亦謂之逆,亂婦姑之分,故特」書以譏之。張氏曰:「姑自逆婦,公不使大夫主之,皆非禮也。」兩譏之。汪氏曰:「大夫自逆則稱字,姑來逆故稱婦。」「杞伯姬來求婦,亦主姑而言之之辭。」陸氏曰:「《公羊》云:『其言來逆婦何?兄弟辭也』。」按:經史直書其事,以明非禮爾。兄弟辭有何義乎?

《杞伯姬求婦》

《春秋》僖公三十有一年「冬,杞伯姬來求婦。」

《公羊傳》:其言來求婦何?兄弟辭也。其稱婦何?有姑之 辭也。

《穀梁傳》:「婦人既嫁不踰竟,杞伯姬來求婦,非正也。」 胡傳:「蕩伯姬來逆婦而書者,以公自為之主,失其班 列,書也。杞伯姬敵矣,其來求婦,曷為亦書?見婦人之 不可預國事也。王后之詔命不施於天下,夫人之教 令不施於境中,昏姻大事也,杞獨無君乎?而夫人主 之也,故特書於策,以為婦人亂政之戒。母為子求婦, 猶」曰不可,況於他乎?此義行,無呂武之禍矣。

大全臨川吳氏曰:「杞伯姬自來求婦,蓋疑不自來求,則婦不可得也。求而得僖公之女叔姬為桓公夫人,《經》不書『歸』,昏姻常事,皆不書也。至成公世被出,乃見《經》。伯姬於莊公時,一會一來,已非禮矣。僖五年挾其長子代君父來朝,長子成公既卒,次子桓公繼立,朝而遭卑國,又見入,故二十八年伯姬又來,此年又來求婦」,是時伯姬年近七十矣,不顧其行之越禮,意欲親魯,借援以扶其小弱也。

《遂以夫人姜至》

《春秋》宣公元年「春王三月,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 《左傳》尊夫人也。

《公羊傳》「遂何以不稱公子?一事而再見者,卒名也。夫 人何以不稱姜氏?貶。曷為貶?譏喪娶也。喪娶者公也, 則曷為貶夫人?內無貶于公之道也。內無貶于公之 道,則曷為貶夫人?夫人與公一體也。其稱婦何?有姑 之辭也。」

《穀梁傳》:「其不言氏,喪未畢,故略之也。其曰婦,緣姑言 之之辭也。遂之挈,由上致之也。」

《胡傳》有不待貶絕而罪惡見者。不貶絕以見惡,夫人 與有罪焉,則待貶而後見,故不稱氏。夫人其如何?知 惡無禮,如「野有死麇。」能以禮自防,如草蟲愆期有待, 如歸妹之九四,則可免矣。凡稱「婦」者,其詞雖同,立義 則異。逆婦姜于齊,病文公也。以婦姜至自齊,責敬嬴 也。敬嬴嬖妾,私事襄仲,以其子屬之,殺世適兄弟,出 主君夫人,援成風故事,即以子貴為國君,母斬焉。在 衰服之中,請昏納婦,而其罪隱而未見也,故因「夫人」 至特稱「婦姜」以顯之。此乃《春秋》推見至隱,著妾母當 國用事,為後世鑒者也。概指為「有姑」之詞,而不察其 旨,則精義隱矣。

大全汪氏曰:「有姑則以婦禮至,無姑則專以夫人禮至。不稱姜氏而稱婦姜,著敬嬴之欲速,以姑自居也。」張氏曰:「公子遂,宣公之為亂臣賊子明矣,不待貶絕也。書婦,著敬嬴之罪也。」家氏曰:「夫人非大夫所得以也。遂挾齊以弒其君,娶齊女為篡君之婦,魯之家國,實制于遂,書以者,著其罪也。」《公、穀》言「婦有姑之辭,婦姜之」嫡姑,則出姜也。《經》于「子卒」之後,書「夫人姜氏歸于齊」,于宣公始立,書「遂以婦姜至自齊」,所以責齊受人之出母而與之婦,所以責魯棄母于齊而娶齊女,事悖,妾以為姑也。絕,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