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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十矣,事姑二十年,唯梳髮髻,姑亡始戴冠。今士大夫

家子婦,三日已冠,而與姑宴飲矣。」

姑媳部雜錄

《禮記》:「三月而廟見,稱來婦也。擇日而祭于禰,成婦之 義也。」

《左傳》:晏子曰:「姑慈而從,婦聽而婉,禮之善物也。」 《莊子》:「室廡空虛,則婦姑勃蹊。」

賈誼《治安策》:「秦人抱哺其子,與公併倨。婦姑不相悅, 則反脣而相稽。」

《前漢書廣川王越傳》:「去幸姬陶望卿,為昭信譖,去為 望卿作歌曰:『背尊章,嫖以忽』。」師古曰:「尊章,猶言舅 姑也。今關中俗婦呼舅姑為鍾。鍾者,章聲之轉也。」 《顏氏家訓》:「世有癡人,不識仁義,不知富貴,並由天命, 為子娶婦,恨其生資不足,倚作舅姑之尊,蛇虺其性, 毒口加誣,不識忌諱,罵辱婦之父母,卻云教以婦道。 不孝己身,不顧他恨,怛怜己之子女,不愛己之兒婦。 如此之人,陰紀其過,鬼奪其算,慎」不可與為鄰。仍不 可與為援。宜遠之哉。

古者「子婦供事舅姑,旦夕在側,與男女無異。」

婦人之性,率寵子婿而虐兒婦。寵婿,則兄弟之怨生 焉;虐婦,則姊妹之讒行焉。然則女之行留,皆得罪於 其家者,母實為之。至有諺云:「落索阿姑餐。」此其相報 也。家之常弊,可不誡哉!

婚姻素對,靖侯成規。近世嫁娶,遂有賣女納財,買婦 輸絹,比量父祖,計校錙銖,責多還少,市井無異。或猥 婿在門,或傲婦擅室,貪榮求利,反招羞恥,可不慎歟! 《唐書宣宗女萬壽公主傳》:公主下嫁鄭顥,主帝所愛。 前此下詔,「先王制禮,貴賤共之。萬壽公主奉舅姑,宜 從士人法。」

《東坡史評》:晉武帝欲為太子娶婦,曰:「賈氏女有五不 可:青黑短妒而無子。」竟為群臣所諛,娶之,卒以亡。晉 婦人黑白美惡,人人知之,而愛其子,欲為娶好婦,且 使多子者人人同也。然至惑於眾口,則顛倒錯繆如 此。俚語有曰:「證龜成鱉。」此未足怪也。以此觀之,當謂 證龜成蛇,小人之移人也。使龜蛇易位,而況邪正之 在其心,利害之在歲月後者耶。

《厚德錄》:曹彬侍中為人仁愛,多恕平,數國未嘗妄斬 人。嘗知徐州,有小吏犯罪,既立案逾年,然後杖之,人 皆不曉其旨。彬曰:「吾聞此人新娶婦,若杖之,彼其舅 姑必以此婦為不利而惡之,朝夕笞罵,使不能自存。 吾緩其事而法亦不可赦也。」其用志如此。

《劉馮事》始古者婦始見舅姑,持香纓以拜,五色采為 之。隋牛弘議,以素絹八尺中擗,名曰「帛拜」,以代「香纓。」

姑媳部外編

《搜神記》《漢書》載,東海孝婦,養姑甚謹,太守枉殺之。《長 老傳》云:孝婦名周青,青將死,車載十丈竹竿,以懸五 旛,立誓於眾曰:「青若有罪,願殺,血當順下;青若枉死, 血當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黃,緣旛竹而上極標,又 緣旛而下云耳。

《述異記》:淮南有懶婦魚,俗云,「昔楊氏家婦為姑所溺 而死,化為魚焉。其脂膏可燃燈燭,以之照鳴琴博奕, 則爛然有光,及照紡績,則不復明焉。」

《冥報記》:隋大業中,河南人婦女養姑不孝,姑兩目盲, 婦以蚯蚓為羹以食之,姑怪其味,竊藏一臠,留以示 兒。兒還見之,欲送婦向縣,未及而雨雷震,失其婦。俄 而婦從空落,身衣如故,而易其頭為白狗頭,言語不 異。問其故,答云:「以不孝姑,為天神所罰。」夫以送官時 乞食於市,後不知所在。

唐薛用弱《集異記》:「元宗南狩,百司奔赴行在,翰林善 圍棋者王積薪從焉。蜀道隘狹,每行旅止息。中道之 郵亭人舍,多為尊官有力者之所見占。積薪棲棲而 無所入,因沿溪深遠,寓宿於山中孤姥之家,但有婦 姑,止給水火。纔暝,婦姑皆闔戶而休。積薪棲於簷下, 夜闌不寐,忽聞堂內姑謂婦曰:『良宵無以為適,與子 圍碁一賭可乎』?」婦曰:「諾。」積薪私心奇之。況堂內素無 燈燭,又婦姑各處東西室,積薪乃附耳門扉,俄聞婦 曰:「起東五南九置子矣。」姑應曰:「東五南十二置子矣。」 婦又曰:「起西八南十置子矣。」姑又應曰:「西九南十置 子矣。」每置一子,皆良久思惟。夜將盡四更,積薪一一 密記其下,止三十六。忽聞姑曰:「子已敗矣,吾止勝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