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6 (1700-1725).djvu/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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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鳴矣。老兄嫂團坐火爐頭,環列兒女,墳墓咫尺,親 眷滿目,便是人間第一等好事,更何所羨?可轉此紙 呈子明也。近購獲先伯父親寫《謝蔣希魯及第啟》一 通,躬親標背題跋,寄與念二,令寄還二哥,因書問取。

《揚州還朝與子安兄》
前人

十九郎兄弟遠至,特蒙手誨,恭審比來尊體佳勝,甚 慰繫望。骨肉久別乍聚,問訊親舊,但有感歎。知兄杜 門守道,為鄉里推愛,弟久客倦遊,情懷常不佳,日望 歸掃墳墓,陪侍左右耳。方暑,敢冀以時自重。

又             前人

每聞鄉人言,四九、五九兩姪,為學勤謹,事舉業尤有 功。審如此,吾兄不亡矣。惟深念負荷之重,益自修飭, 乃是顏、閔之孝,賢于毀頓遠矣。比間五郎、六郎乍失 母,毀痛難堪,亦以此戒之矣。吾兄清貧,遭此,固不易 處。某亦為一年兩喪,困于醫藥殯斂,未有以相助,且 只令楊濟甫送二千為一奠,餘俟少暇也。

《黃州與子明兄》
前人

「兄才氣何適不可,而數滯留蜀中,此回必免衝替,何 似?一入來,寄家荊南,單騎入京,因帶少物來,遂謀江 淮一住汁亦是一策。試思之,他日子孫應舉,宦遊皆 便也。弟亦欲如是,但先人墳墓,無人照管,又不忍與 子由作兩處。兄自有三哥一房,鄉居莫可作此策否? 又只恐亦不忍與三哥作兩處也。吾兄弟俱老矣,當」 以時自娛。世事萬端,皆不足介意。所謂自娛者,亦非 世俗之樂,但胸中廓然無一物,即天壤之內,山川草 木蟲魚之類,皆是供吾家樂事也。如何!如何!記得應 舉時,見兄能謳歌,甚妙。弟雖不會,常令人唱為作詞。 近作得《歸去來引》一首寄呈,請歌之,送長安君一盞。 呵呵,醉中不罪。

《揚州還朝與聖用弟》
前人

聖用:小二秀才,弟別後冗迫,不即奉書,想未訝也。比 日體中佳安。今日榜出,且喜小十捷解,喜慰之極。此 郎君為學勤至,文詞成就,來春必殊等也。前賀無疑。 向聞弟當復入來,想必成行也。小十甚安。兄而不可 得,如人飲冰,冷煖自知。死生可以相代,禍福可以相 共。惟此一事,對面相分付,不得。珍重!珍重。

《論鄭伯克段于鄢》
前人

《春秋》之所深譏,聖人之所哀傷而不忍言者三。「晉趙 鞅帥師納衛世子蒯聵於戚、齊國夏、衛石曼姑帥師 圍戚,而父子之恩絕;公與夫人姜氏如齊,而夫婦之 道喪;鄭伯克段于鄢,而兄弟之義亡。此三者,天下之 大戚也。」夫子傷之,而思其所以至此之由,故其言尤 為深且遠也。且夫蒯聵之得罪於靈公,逐之可也;逐 之而立其子,是召亂之道也。使輒上之不得從王父 之言,下之不得從父之令者,靈公也。故《書》曰:「晉趙鞅 帥師,納衛世子蒯聵于戚。」蒯聵之不去世子者,是靈 公不得乎逐之之道,靈公何以不得乎逐之之道?逐 之而立其子也。魯桓公千乘之君,而陷於一婦人之 手,夫子以為文姜之不足譏,而傷乎桓公制之不以 漸也。故《書》曰「公與夫人姜氏遂如齊」,言其禍自公作 也。段之禍生於愛鄭莊公之愛其弟也,足以殺之耳。 《孟子》曰:舜封象於有庳,使之源源而來,不及以政。孰 知夫舜之愛其弟之深,而鄭莊公賊之也?當太叔之 據京城,取廩延以為己邑,雖舜復生,不能全兄弟之 好,故《書》曰「鄭伯克段于鄢」,而不曰「鄭伯殺其弟」,段以 為當斯時,雖聖人亦殺之而已矣。夫婦父子兄弟之 親,天下之至情也,而相殘之禍至如此,夫豈一日之 故哉?《穀梁》曰:「克,能也;能,殺也。不言殺,見段之有徒眾 也。段不稱弟,不稱公子,賤段而甚鄭伯也。鄢,遠也,猶 曰取之其母之懷中而殺之云爾,甚之也。」然則為鄭 伯宜「奈何?緩追逸賊,親親之道也。」嗚呼!以兄弟之親, 至交兵而戰,固親親之道絕已久矣。雖緩追逸賊,而 其存者幾何,故曰:于斯時也,雖聖,亦殺之而巳矣。然 而聖人固不使至此也。《公羊傳》曰:「母欲立之,己殺之, 如弗與而已矣。」而又區區於當國內外之言,是何思 之不遠也?《左氏》以為段不弟,故不稱弟。如二君,故曰 「克。」稱「鄭伯」,譏失教,求聖人之意,若《左氏》,可以有取焉。

《再祭亡兄端明文》
蘇轍

嗚呼!惟我與兄,出處昔同。幼學無師,先君是從。游戲 圖書。寤寐其中,曰予二人,要知是終。後迫寒飢,出仕 于時。鄉舉制策,並驅而馳。猖狂妄行,誤為世羈。始以 是得,終以失之。兄遷于黃,我竄于筠。流落空山,友其 野人。命不自知,還復簪紳。俛仰幾何,寵祿遄臻。欲去 未遑,禍來盈門。大庾之東,漲海之南。黎蜒雜居,非人 所堪。瘴起襲帷,𩗗來掀簷。臥不得寐,食何暇甘。如是 七年,雷雨一覃。兄歸晉陵,我還潁川。願一見之,乃有 不然,瘴暑相尋,醫不能痊。嗟兄與我,再起再顛,未嘗 不同,今乃獨先。嗚呼我兄,而止斯耶!昔始宦遊,誦韋 氏詩。夜雨對床,後忽有違。進不知退,踐此禍機。欲復 斯言,而天奪之。先壟在西,老泉之山,歸骨其旁。自昔 有言,「勢不克從。」夫豈不懷?地雖郟鄏,山曰峨眉。天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