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6 (1700-1725).djvu/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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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私齎獻遺楚國貴人用事者。莊生以廉直聞于國, 自楚王以下皆師尊之。及朱公進金,非有意受也,欲 以成事,後復歸之,以為信耳。而朱公長男不知其意, 以為殊無短長也。莊生間時入見楚王,言某星宿某, 此則害于楚。楚王素信莊生,曰:「今為奈何?」莊生曰:「獨 以德為可以除之。」楚王曰:「生休矣,寡人將行之。」王乃 使使者封三錢之府。楚貴人驚告朱公長男曰:「王且 赦。」曰:「何以也?」曰:「每王且赦,常封三錢之府。昨暮王使 使封之。」朱公長男以為赦弟固當出也,重千金,虛棄 莊生,無所為也,乃復見莊生。莊生驚曰:「若不去邪?」長 男曰:「固未也。初為事弟,弟今議自赦,故辭生去。」莊生 知其意,欲復得其金,曰:若自入室取金,長男即自入 室取金。持去獨自歡幸。莊生羞為兒子所賣,乃入見 楚王曰:「臣前言某星事,王言欲以修德報之。今臣出, 道路皆言陶之富人朱公之子殺人囚楚,其家多持 金錢賂王左右,故王非能恤楚國而赦,乃以朱公子 故也。」楚王大怒曰:「寡人雖不德耳,奈何以朱公之子 故而施惠乎!」令論殺朱公子。明日遂下赦令。朱公長 男竟持其弟喪歸。至,其母及邑人盡哀之,唯朱公獨 笑曰:「吾固知必殺其弟也。彼非不愛其弟,顧有所不 能忍者也。是少與我俱,見苦為生難,故重棄財。至如 少弟者,生而見我富,乘堅驅良逐狡兔,豈知財所從 來,故輕去之,非所惜吝。前」日吾所為欲遣少子,固為 其能棄財故也,而長者不能,故卒以殺其弟,事之理 也。無足悲者,吾日夜固以望其喪之來也。

《漢書貨殖傳》:「范蠡十九年之間,三致千金,而再散分 與貧友昆弟。」

《史記蒙恬傳》:「蒙恬者,其先齊人也,弟毅。始皇甚尊寵, 蒙氏信任賢之,而親近蒙毅,位至上卿,出則參乘,入 則御前。恬任外事,而毅常為內謀,名為忠信,故雖諸 將相,莫敢與之爭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