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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及此憂也。今天誘其衷,使皆降心以相從也。不有居

者,誰守社稷?不有行者,誰扞牧圉?不協之故,用昭乞 盟。于爾大神,以誘天衷。自今日以往,既盟之後,行者 無保其力,居者無懼其罪,有渝此盟,以相及也。明神 先君,是糾是殛。」國人聞此盟也,而後不貳。衛侯先期 入,甯子先長牂守門,以為使也,與之乘而入。公子㪜 犬、華仲前驅。叔武將沐,聞公至,喜,捉髮走出,前驅射 而殺之。公知其無罪也,枕之股而哭之。㪜犬走出,公 使殺之。元咺出奔晉。

《胡傳》:衛侯失國,出奔則不名,復歸得國何以名?殺叔 武也。叔武者,衛侯之弟也。晉文公有憾於衛侯而不 釋怨,於是逐衛侯,立叔武。叔武辭立而他人立,則恐 衛侯之不得反也,於是己立乎其位,俟反衛侯。衛侯 得反,而疑其弟,則曰「叔武篡我。元咺爭之曰『叔武無 罪』。衛侯不信其言,終殺叔武。是不念鞠子哀,而以爭」 國為心,亂民彝,滅天理,其為罪大矣,此其所以名也。 元咺由是走之晉而訟其君。然衛侯初歸則稱復,再 歸何以不稱「復」乎?《春秋》立法甚嚴,而待人以恕。鄭之 初歸,雖殺叔武,既名之矣,猶意其或出於誤而能革 也,是以稱「復。」及其再歸,又殺元咺及公子瑕,則是終 以爭國為心,長惡不悛,無自艾之意矣,是以不稱復。 其曰「歸於衛」者,易詞也。諸侯嗣,故稱「復」者,繼之也。不 稱「復」者,絕之也,而國非其國矣。

大全張氏曰:「衛成公書名,聽讒慝之言,殺無罪之弟也。《前驅》殺叔武而罪衛侯者,蓋殺元咺之子角,又自疑叔武而先期入,此叔武之所以死於前驅也。」臨川吳氏曰:「衛侯怒元咺之立叔武而殺其子,故前驅㪜犬探衛侯之心,陽為不識叔武而射殺之。㪜犬見衛侯哭弟之哀,於是走出。衛侯使殺之者,亦聊以歸獄云爾。」家氏曰:「元咺奉叔武如會,此亦征繕以輔孺子之意。叔武非敢以君位自居也,晉人列之於會,待以君禮。衛人謂晉文將立叔武矣。俄而衛侯來歸,無以洩其逃廢之憾,殺叔武焉,怒于晉而移之于其弟。衛侯之罪大矣,故其奔也不名,于其復也名之。」劉氏曰:「如《左氏傳》言殺叔武者,衛侯不知情,又為」叔武報殺其弟,又親枕之股而哭之,兄弟之恩篤矣,元咺何為奔晉,愬殺其弟乎?假令咺誣其君,訟當不勝,何故衛侯反不勝乎?晉豈不知其為叔武殺㪜犬乎?《左氏》之說非也。

《躋僖公》

《春秋》文公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廟,躋僖公。 《左傳》逆祀也。於是夏父弗忌為宗伯,尊僖公。且明見 曰:「吾見新鬼大,故鬼小。先大後小,順也;躋聖賢,明也; 明順,禮也。君子以為失禮。禮無不順。祀,國之大事也, 而逆之,可謂禮乎?子雖齊聖,不先父食久矣。故禹不 先鯀,湯不先契,文、武不先不窋。宋祖帝乙,鄭祖厲王, 猶上」祖也,是以《魯頌》曰:「《春秋》匪解,享祀不忒,皇皇后 帝,皇祖后稷。」君子曰:「禮謂其后稷親而先帝也。《詩》曰: 『問我諸姑,遂及伯姊』。」君子曰:「禮謂其姊親而先姑也。」 仲尼曰:「臧文仲,其不仁者三,不知者三。下展禽,廢六 關,妾織蒲,三不仁也;作虛器,縱逆祀,祀爰居,三不知 也。」

《公羊傳》:「大事者何?大祫也。大祫者何?合祭也。其合祭 奈何?毀廟之主,陳于太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于 太祖。五年而再殷祭。躋者何?升也。何言乎升僖公譏。 何譏爾?逆祀也。其逆祀者何?先禰而後祖也。」

《穀梁傳》:「大事者何?大是事也,著祫嘗。祫祭者,毀廟之 主陳於太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祭於太祖。躋,升也, 先親而後祖也,逆祀也。逆祀則是無昭穆也,無昭穆 則是無祖也,無祖則無天也。故曰『文無天。無天者,是 無天而行也。君子不以親親害尊尊,此《春秋》之義也』。」 《胡傳》:「有事者,時祭,大事祫也。合群廟之主食於太廟」, 升僖於閔之上也。閔、僖二公,親則兄弟,分則君臣。以 為逆祀者,兄弟之不先君臣,禮也。君子不以親親害 尊尊,故《左氏》則曰:「祀,國之大事,而逆之可乎?子雖齊 聖,不先父食久矣。」《公羊》則曰:「其逆祀,先禰而後祖也。」 《穀梁》則曰:逆祀則是無昭穆也,無昭穆則是無祖也。 閔、僖非祖禰,而謂之祖禰者何?臣子一例也。夫有天 下者事七世,諸侯五世。說《禮》者曰:「世指父子,非兄弟 也。」然《三傳》同以閔公為祖,而臣子一例。是以僖公父 視閔公為禮,而父死子繼,兄亡弟及,名號雖不同,其 為世一矣。

大全何氏曰:「僖是閔兄,不得為父子。嘗為臣,繼閔而立廟坐宜次閔下。」范氏曰:「僖公雖長,已為臣矣;閔公雖小,已為君矣。臣不可以先君,猶子不可以先父,故以昭穆父祖而喻。」臨川吳氏曰:「閔、僖曾為君臣,義同父子。閔猶父也,僖猶子也;躋僖於閔之上,是先子後父也。」劉氏曰:「僖公於閔非父子也,然與親父子相襲無以」異,臣子一體也。君之則我以臣事之;父之則我以子奉之。是故為人後者則為之子矣。彼不以子繼父,則必以臣繼君。君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