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8 (1700-1725).djvu/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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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烈婦傳》:烈婦,丹陽姜士進妻。幼穎悟,喜讀書。弟文 止歸士進。數年,士進病瘵死,婦屑金和酒飲之,并飲 鹽鹵。其父數偵知,奔救免,不食者十二日,父啟其齒, 飲之藥,復不死。禮部尚書寶,士進從父也,知婦嗜讀 書,多置古圖記于其寢所,令續劉向《烈女傳》。婦許諾, 然家人備之益謹。一日,婦命于窗帳前掘坎,埋大缸 貯水,笑謂家人:「吾將種白蓮于此,此花出泥淖無所 染,令亡者知予心耳。」于是日纂輯不懈。書將成,防者 稍不戒,則濡首缸中死矣。為文脫稿即毁,有《上寶書》, 辭極酸愴,亦不傳。所存《烈女傳》及《哭夫文》四篇,《夢夫 賦》一篇,皆文止竊而得之者。御史聞于朝,榜其門曰: 「文章貞節。」初,其父見女能文,以李易安、朱淑真比之, 輒嚬蹙曰:「易安更嫁而淑真不慊。」其夫雖能文,大節 虧矣。其幼時志操已如此。

《建寧楊玉英傳》:「玉英涉獵書史,善吟詠。年十八,許官 時中。時中有非意之獄,父母改受他聘。玉英聞之,囑 其婢曰:『吾篋有佩囊布鞋諸物,異日以遺官官人婢 弗悟,諾之而已。于是竊入寢室,自經死,目不瞑。時中 聞訃,具禮往祭,以手掩之,遂瞑。婢出所遺物付父母, 啟之,得詩云:『崑山一片玉,既售與卞和。和足苦被刖』』」, 玉堅不可磨。若再付他人,其如平生何。

《楊氏傳》:「楊氏,應山諸生王芳妻。芳嗜酒,醉墜塘中,氏 赴水救之。夫入水益深,氏追深處偕死。」

《許烈婦傳》:許烈婦,松江人,其父名初,贅嚴氏子為婿。 嚴飲博不治生,諸博徒聚謀曰:「若婦少艾,曷不共我 輩,懽日可得錢治酒。」嚴即以意誨婦,婦叱之,屢加箠 撻,不從。一日,諸惡少以酒肴進,婦走避鄰嫗家,泣顧 懷中女曰:「而父不才,吾安能靦顏自存,俟汝之成也。」 少間,聞闔戶聲,嫗往覘之,婦拔刀刎頸仆地矣。嫗驚 報初,初挈醫來視,取熱雞皮封之,復㧓去。明旦氣絕, 年二十五。

沈伯燮妻《王氏傳》:王氏,山陰人。議婚數年,而伯燮病 癘,手攣髮禿。父母有他意,女問:「沈郎病始何日?」父曰: 「初許時固佳兒,今乃病作。」女曰:「諱病求婚,負在彼。既 許而病,命也。違命不祥。」竟歸之。伯燮病且憊,王奉事 無少怠。居八年卒。嗣其從子,鬻手食之,竟以成立。 《張氏傳》:張氏,宿松諸生吳之瑞妻。福王時,城陷,軍士 欲污之。張恐與忤,則禍及夫與二子。紿之曰:「此吾家 塾師,攜其子在此。吾醜之;若遣去,則惟命。」夫與二子 去已遠,張乃厲聲唾罵,撞石死。

《劉氏傳》:劉氏,和州諸生張秉純妻。秉純故貧士,氏操 井臼,處之怡然。國亡,秉純絕粒死,氏一勺水不入口, 閱十有六日,肌骨銷鑠,命子扶至柩前祭拜,痛哭而 絕。

《潁州于氏傳》:于氏,鄧任妻。任病,家貧,藥餌不給,氏罄 嫁笥救之。閱六月,病革,氏聘簪二綰,一于夫髮,自綰 其一,撫任頸哽咽曰:「妾必不負君。」納。指任口中,令齧 為信。任歿三日,縊死。

《胡氏傳》:「胡氏,諸城人,遂平知縣麗明孫女。年十七,歸 諸生李敬中。生一女而夫卒,哭踊甚哀,比三日不哭, 盥櫛拜舅姑堂下,家人咸怪之,從容答曰:『婦不幸夫 所天無子,將從死者地下,不得復事舅姑,幸強飯自 愛,他日叔有子,為亡人立嗣,歲時奠麥飯足矣。姑及 其母泣止之,不可,乃焚香告柩前,顧家人曰:『洗含汝 等親之,不可近』』!」男子遂入室,距戶自經。母與姑搥門, 痛哭疾呼,終不顧而死。

《廣濟唐氏傳》「唐氏,潘龍躍妻。崇禎十三年冬,流賊入 境,夫婦避匿靈果山。賊至,加刃,龍躍頸索錢,唐跪泣 乞以身代夫,不許。唐知夫必不免,遂投于塘。賊愴然 意動,釋其夫。」

《定州李氏傳》:李氏,廣平教授元薦女,歸同里郝生。崇 禎十六年,州被兵,生將奉親避山中,留李與子居其 母家。生控馬將發,李哭拜馬前,指庭中井訣曰:「若有 變,即潔身。此中以衣袂為識,旁有白線一行者,即我 也。」比城破,藏二子他所,入井死。兵退,生出其屍,顏色 如生。

《節婦某氏傳》「氏,上海人。既嫁,夫患瘋癩,舅姑恐子喪 而婦去,謀奪以妻少子。婦覺,密告其夫,夫泣遣之歸 寧,婦潛製斂具,夫既死,舅姑不以告,不闔棺,露置水 濱,以俗忌惡疾也。婦聞,盂飯瀹雞,偕幼妹至棺所,抱 屍浴之,斂以衣衾,闔棺設祭。祭畢,與妹訣,以巾羃面, 投水死。」

《隨州馮氏傳》:「馮氏,諸生梁凝僖妻。崇禎十年八月,聞 賊警,夫婦買舟避難。行至西河,賊追急,登岸奔魏家 砦。賊將近,夫婦要同死,氏訣凝僖曰:『同死固甘,但君 尚無子,又老母在堂,幸速逃。明早可於此地尋我』。」凝 僖遂逃,次早果得屍于分手處。

《烈婦莊氏傳》:莊氏,棲霞知縣周彥敬妻。讀書知大義。 亂起,鄉人悉竄山穴中,莊訝其男女無別,有難色。彥 敬強之曰:「不入且見殺。」莊曰:「無禮不如死。君疑我難 死乎?」即引刀自裁。彥敬感其義,終身不復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