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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氏傳》:盧氏,潁州王瀚妻。家貧,舂織終歲。崇禎十四 年大饑,夫患疫,氏告夫曰:「君死我當從。」聞者莫信。未 幾,夫死時溽暑,氏求親戚斂錢以葬,曰:「我當死,但酷 熱,無衣棺,恐更為親戚累。遲之秋爽耳。」聞者益咍之。 及秋,氏至田間,盡糶其新穀,置粗布衣,餘買酒蔬祀 夫墓。歸至家,市梨數十進姑,并貽妯娌語人曰:「我可 以死矣。」夜半自縊。

《王永命妻周氏傳》:「周氏,登州人,都督遇吉兄女,幼通 《孝經》。」「《列女傳》:永命家新城,遊學登州,娶焉。崇禎五年, 叛將耿仲明、李九成等據城反,縱兵淫掠,一小校迫 辱之,氏紿之去,即投繯死。明日賊至,怒其誑己,支解 之。事平,永命偵賊所在,擊斬之,以其首祭墓。」

張挺然妻《黃氏傳》:黃氏,孝感人。崇禎末,賊帥白旺陷 德安,授挺然偽掌旅,黃泣止之,不聽。賊令挺然取婦 為質,黃攜十歲兒匿青山砦,挺然誘以利,劫以兵,且 使親戚招之,皆不應。已而破砦,焚己居以窮黃,黃匿 愈深,竟不可得。挺然寄兒金簪兒以綰髮,黃怒,拔棄 之,曰:「何為以賊物污首。」久之,賊敗,挺然走死襄陽,黃 耕織以撫其子,鄉人義之。

《蘄水洗馬畈烈婦傳》:「烈婦不知其姓,崇禎間為賊所 執,不從,賊刃其腹,婦一手抱嬰兒,一手捧腹使氣,不 即盡以待夫,夫至,付兒放手而斃。」

《翦勝野》聞太祖御膳,必馬后親調以進,深以防閑隱 微。一日進羹微寒,帝怒,舉盃擲之,羹污狼籍,后耳畔 微有傷。后熱羹重進,顏色自若。

《南濠詩話》:王孟端舍人作詩清麗。嘗有人久客京師, 乃別取婦,孟端作詩寄之云:「新花枝勝舊花枝,從此 無心念別離。可信秦淮今夜月,有人相對數歸期。」其 人得詩感泣,不日遂歸。

《崖下放言》:士人郭暉,因寄妻問誤封一白紙去。細君 得之,乃寄一絕云:「碧紗窗下啟緘封,尺紙從頭徹尾 空。應是仙郎懷別恨,憶人全在不言中。」

夫婦部雜錄

《易坤卦》: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 妻道也,臣道也,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為下之道, 不居其功,含晦其章美,以從王事,代上以終其事,而 不敢有其成功也。猶地道代天,終物而成功,則主于 天也。「妻道」亦然。

《詩經豳風七月》篇:「同我婦子,饁彼南畝。」

遵彼微行,爰求柔桑。春日遲遲,采蘩祁祁。女心傷悲, 殆及公子同歸。

嗟我婦子,「曰為改歲,入此室處。」

《小雅·棠棣》篇:「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宜爾室家,樂爾 妻孥。

《大雅·思齊》篇:「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刑, 儀法也。「寡妻」猶言寡小君也。

《瞻卭篇》:「哲夫成城,哲婦傾城。懿厥哲婦,為梟為鴟。婦 有長舌,維厲之階亂。匪降自天,生自婦人。匪教匪誨, 時維婦寺。」哲,知也。城,猶國也。哲婦,蓋指褒姒也。傾, 覆。懿,美也。梟鴟,惡聲之鳥也。長舌,能多言者也。階,梯 也。寺,奄人也。言男子正位乎外,為國家之主,故有知 則能立國。婦人以無非無儀為善,無所事哲,哲則適 以覆國而已。故此懿美之哲婦而反為梟鴟,蓋以其 多言而能為禍亂之梯也。若是則亂豈真自天降哉, 特由此婦人而已。蓋其言雖多,而非有教誨之益者, 是惟婦人與奄人耳,豈可近哉?兼以奄人為言,蓋二 者常相倚而為奸,不可不并以為戒也。歐陽公常言 「宦者之禍,甚于女寵。」其言尤為深切,有國家者可不 戒哉?大全慶源輔氏曰:「此則始言其致亂之由。『哲夫成 城,哲婦傾城』,便見得男女之德不同。婦人而有男子 之德,未必其不為禍也。『懿厥哲婦』,指褒姒,非不美也, 非不哲也,而為梟為鴟,非不能言也,而適為亂階。亂 匪降自天,生自婦人也。『匪教匪誨』」,「『時維婦寺』者,所以 結上文長舌之言。他人之多言則有教誨于人之益, 若婦寺」之多言,則非誣譖夫人,則戕敗于己而已,豈 可近也?既先發明婦寺相倚而為奸之意,而併取歐 陽公之說,以為有國家者之戒,其意切矣。

《禮記喪服》:「婦人為夫與長子稽顙,其餘則否。」按婦人 受重于他族,故夫與長子之喪則稽顙,其餘謂父母 也。降服移天,其禮殺矣。

《孝經注》:「丈夫六十無妻曰鰥,婦人五十無夫曰寡。」 《左傳》文公二年:「襄仲如齊納幣,禮也。凡君即位,好舅 甥,修昏姻,娶元妃,以奉粢,盛孝也。孝禮之始也。」 《國語》:「公父文伯之母欲室文伯,饗其宗老,而為賦《綠 衣》之三章。老請守龜,卜室之族。」師亥聞之曰:「善哉!男 女之饗,不及宗臣;宗室之謀,不過宗人。謀而不犯,微 而昭矣。」詩所以合意,歌所以詠詩也。今詩以合室,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