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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棠公之妻,東郭偃之姊也。東郭偃臣崔武子,棠公 死,偃御武子以弔焉。見棠姜而美之,使偃取之。偃曰: 「男女辨姓。今君出自丁,臣出自桓,不可。」武子筮之,遇 《困》之《大過》,史皆曰:「吉。」示陳文子,文子曰:「夫從風,風隕 妻,不可取也。且其繇曰:『困于石,據于蒺藜,入于其宮, 不見其妻,凶。困于石,往不濟也。據于蒺藜,所恃傷也。 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無所歸也』。」崔子曰:「嫠也何害? 先夫當之矣。」遂取之。莊公通焉,崔子弒之。

鄭徐吾犯之妹美,公孫楚聘之矣。公孫黑又使強委 禽焉。犯懼,告子產。子產曰:「是國無政,非子之患也,惟 所欲與。犯請於二子,請使女擇焉。」皆許之。子晳盛飾 入,布幣而出。子南戎服入,左右射,超乘而出。女自房 觀之,曰:「子晳信美矣,抑子南夫也?夫夫婦婦,所謂順 也。」適子南氏。

齊高發帥師伐莒,莒子奔紀,鄣使孫書伐之。初,莒有 婦人,莒子殺其夫,己為嫠婦,及老,託於紀鄣,紡焉以 度而去之。及師至,則投諸外,或獻諸子占。子占使師 夜縋而登,登者六十人。縋絕,師鼓譟,城上之人亦譟。 莒共公懼,啟西門而出。七月丙子,齊師入紀。

楚昭王奔鄖,鍾建負季羋以從。五年,楚王將嫁季羋, 季羋辭曰:「所以為女子,遠丈夫也,鍾建負我矣。」以妻 鍾建,以為樂尹。

《禮記·檀弓》:季子皋葬其妻,犯人之禾,申祥以告曰:「請 庚之。」子皋曰:「孟氏不以是罪予,朋友不以是棄予,以 吾為邑長于斯也。買道而葬,後難繼也。」

陳子車死於衛,其妻與其家大夫謀以殉葬,定而後 陳子亢至,以告曰:「夫子疾,莫養於下,請以殉葬。」子亢 曰:「以殉葬,非禮也。雖然,則彼疾,當養者,孰若妻與宰? 得已,則吾欲已,不得已,則吾欲以二子者之為之也。」 於是弗果用。

齊莊公襲莒于奪,杞梁死焉。其妻迎其柩于路而哭 之哀,莊公使人弔之,對曰:「君之臣不免于罪,則將肆 諸市朝而妻妾執;君之臣免于罪,則有先人之敝廬 在,君無所辱命。」

《列女傳》:杞梁無子,其妻內外皆無五屬之親,既無所 歸,乃枕其夫之屍於城下而哭,內誠動人,道路過者, 莫不為之揮涕。十日,城為之弛,而隅為之崩。既葬,曰: 「吾何歸矣?夫婦人必有所倚者也,父在則倚父,夫在 則倚夫,子在則倚子。今吾上則無父,中則無夫,下則 無子,內無所倚以見吾誠,外無所倚以立吾節,吾豈 能更二哉!」遂赴淄水而死。莊公遂立廟于臨淄之上, 君子謂其貞而有禮。

魯陶嬰者,陶明之女也。少寡,養幼孤無彊,兄弟紡績 為產。魯人或聞其義,將求焉。嬰聞之,恐不得免,乃作 歌明己之不更二庭也。歌曰:「悲夫,黃鵠之早寡兮,七 年不雙;宛頸獨宿兮,不與眾同。夜半悲鳴兮,想其故 雄。天命早寡兮,獨宿何傷。寡婦念此兮,泣下數行。嗚 呼哀哉兮,死者不可忘。飛鳥尚然兮,況于貞良,雖有 賢雄兮,終不重行。」魯人聞之,遂不敢復求。

《魯秋胡潔婦》者,魯秋胡之妻也。秋胡子納之,五日而 去,宦于陳,五年乃歸,未至家,見路旁有一美婦人方 採桑,秋胡子下車曰:「暑日苦暴,獨自採桑,吾行道遠, 願託桑陰下一食。」婦人採桑不輟,秋胡子謂曰:「力田 不如逢豐年,力桑不如見公卿。今吾有金,願與夫人。」 婦人曰:「採桑力作,紡績組織,以供衣食,奉二親,養夫 子而已矣,吾不願人之金也。」秋胡子還家,奉金遺母。 母使人呼婦,婦至,乃向採桑婦也。婦見,乃投河死。 老萊子耕于蒙山之陽,楚王駕至其門,曰:「守國之孤, 願見先生。」老萊曰:「諾。」妻曰:「吾聞之,可食以酒肉者,可 隨以鞭捶;可授以官祿者,可隨以斧鉞。今先生食人 酒肉,受人官祿,為人所制也。妾不能為」人所制。投畚 而去。

韓憑為宋康王舍人,妻何氏美,王欲奪之,乃築青陵 臺而望焉。奪何囚憑。何乃作《烏鵲歌》二首以見志,曰: 「南山有烏,北山張羅,烏自高飛,羅當奈何?烏鵲雙飛, 不樂鳳凰,妾是庶人,不樂」宋王又作書答夫曰:「其雨 淫淫,河大水深,日出當心。」康王得書,以問蘇賀。賀曰: 「雨淫淫,愁且思也;河水深,不得往來也。日當心,有死 志也。」俄而憑得書自殺。何即陰縫其衣,與王登臺,遽 自投下而死。得遺書於帶曰:「王利其生,妾利其死,願 以屍骨賜憑合葬。」王怒弗聽,使兩人之塚相望也,曰: 「爾夫婦相愛不已,若能使塚合,則吾弗阻也。」宿昔之 間,便有交梓木於二塚之端,旬日而大盈抱屈體以 相就,根交於下,枝錯於上。又有鴛鴦,雌雄各一,恆栖 其上,晨夜不去,交頸非鳴,音聲感人。宋人哀之,遂號 其木曰「相思樹。」「相思」之名,起於此也。今睢陽有韓憑 城,其歌謠至今存焉。

陶答子相陶,其政不修而家益富。其妻抱子而泣,姑 問「泣何也?」曰:「妾聞南山有元豹,霧雨十日不下食,欲 以澤其身而有文章也,故有威而遠害。今夫子不脩 德而家益厚,禍將至矣。」期年而答子見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