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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字子季,點之弟也。中大通三年卒,年八十六。先是 引疾,妻姜氏夢神人告曰:「汝夫壽盡,既有至德,應獲 延期,爾當代之。」妻覺說焉。俄得患而卒,引疾乃瘳。至 是引夢一神女,并八十許人,並衣帢行列至前,俱拜 床下。覺又見之,便命營凶具。既而疾動,因不自治。 《顧協傳》:「協少時將娉舅息女,未成婚而協母亡。免喪 後不復娶。至六十餘,此女猶未他適。協義而迎之。晚 雖判合,卒無嗣。」

《陳書徐陵傳》:「孝克,陵之第三弟也。少為《周易》,生有口 辯,能談元理。既長,遍通五經,博覽史籍,亦善屬文,而 文不逮義。梁太清初,起家為太學博士。性至孝,遭父 憂,殆不勝喪,事所生母陳氏盡就養之道。梁末,侯景 寇亂,京邑大饑,餓死者十八九。孝克養母,饘粥不能 給。妻東莞臧氏,領軍將軍臧盾之女也,甚有容色,孝」 克乃謂之曰:「今饑荒如此,供養交闕,欲嫁卿與富人, 望彼此俱濟,於卿意如何?」臧氏弗之許也。時有孔景 行者,為侯景將,富於財,孝克密因媒者陳意,景行多 從左右,逼而迎之,臧涕泣而去。所得穀帛,悉以供養。 孝克又剃髮為沙門,改名法整,兼乞食以充給焉。臧 氏亦深念舊恩,數私致饋餉,故不乏絕。後景行戰死, 臧伺孝克於途中,累日乃見,謂孝克曰:「往日之事,非 為相負,今既得脫,當歸供養。」孝克默然無答。於是歸 俗,更為夫婦。

《長沙王叔堅傳》:「叔堅字子成,高宗第四子也。禎明三 年入關,遷於瓜州,更名叔賢。叔賢素貴,不知家人生 產,至是與妃沈氏酤酒,以傭保為事。隋大業中為遂 寧郡太守。」

《後主沈皇后傳》:「后諱婺華,性聰敏彊記,涉獵經史,工 書翰。陳亡,與後主俱入長安。及後主薨,后自為哀辭, 文甚酸切。」

《誠齋雜記》:沈后者,望蔡侯君理女也,以張貴妃權寵, 動經半年,不得御。陳主當御沈后處,暫入即還,謂后 曰:「留人不留人,不留人也。去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 處。」后答云:「誰言不相憶,見罷倒成羞。情知不肯住,教 我若為留。」

《南史杜崱傳》:龕,岑之子也,頻敗陳文帝軍。龕好飲酒, 終日恆醉,勇而無略。部將杜泰私通於文帝,說龕降 文帝,龕然之。其妻王氏曰:「霸先讎隙如此,何可求和?」 因出私財賞募,復大敗文帝軍。後杜泰降文帝,龕尚 醉不覺,文帝遣人負出項王寺前斬之,王氏因截髮 出家。

《張彪傳》:「彪為東揚州刺史,因復敗,與妻楊氏去,猶左 右數人追隨,彪疑之,皆發遣,惟常所養一犬,名蒼黃, 在彪前後,未嘗捨離,乃還入若邪山中。沈泰說陳文 帝,遣章昭達領千兵重購之,並圖其妻。彪眠未覺,蒼 黃驚吠劫來,便嚙一人,中喉即死。彪拔刀逐之,映火 識之,曰:『何忍舉惡,卿須我者,但可取頭,誓不生見陳 蒨』。」劫曰:「官不肯去,請就平地。」彪知不免,謂妻楊呼為 鄉里,曰:「我不忍令鄉里落他處,今當先殺鄉里,然後 就死。」楊引頸受刀,曾不辭憚。彪不下刀,便相隨下嶺。 到平處,謂劫曰:「卿須我頭,我身不去也。」呼妻與訣曰: 「生死從此而別。」若見沈泰、申進等為語曰:「功名未立, 猶望鬼道相逢。」劫不能生得,遂殺彪,致首於昭達,蒼 黃號叫。彪屍側宛轉,血中若有哀狀。昭達進軍迎彪 妻,便拜稱:陳文帝教迎為家主。楊便改啼為笑,欣然 意悅,請昭達殯彪喪。墳冢既畢,蒼黃又俯伏冢間,號 叫不肯離。楊還經彪宅,謂昭達曰:「婦人本在容貌,辛 苦日久,請暫過宅莊飾。」昭達許之。楊入屋,便以刀割 髮毀面,哀哭慟絕,誓不更行。陳文帝聞之,嘆息不已, 遂許為尼。後陳武帝軍人求取之,楊投井決命。時寒, 比出之,垂死,積火溫燎,乃甦,復起投于火。彪始于若 邪,興于若邪,終于若邪及妻犬,皆為時所重異。楊氏, 天水人,散騎常侍噭之女也。有容貌,先為河東裴仁 林妻,因亂為彪所納。

《魏書蕭道成傳》:「道成死,子賾立。賾子長懋死,立其孫 南郡王昭業為太孫。昭業陰懷鄙慝,與左右無賴群 小二十許人共衣食,同臥起。妻何氏擇其中美貌者 與交通。昭業在西州,令女巫楊氏禱祝,速求天位。楊 氏子珉亦有美貌,何氏尤愛悅之。及在東宮,賾有疾, 與何氏書,於紙中作一『大喜』」字,作「『小喜』三十六字遶」 之。楊珉及母為昭業所寵,恩情特隆,賞賜傾府。珉為 何氏所幸,常居中內侍。蕭坦之請誅珉,何氏與昭業 同席坐,流涕覆面,謂坦之曰:「楊郎好年少,無罪,何可 枉殺?」坦之乃耳語于昭業曰:「此事別有一意,不可令 人聞。」昭業呼何氏曰:「阿奴暫起去。」坦之乃曰:「外間並 云楊珉與皇后有情,聞彰遐邇,此事自古所無,恐必 誤官事。」昭業不得已,乃許之,俄敕原之,已行刑矣。 《神元皇后竇氏傳》:后,沒鹿回部大人賓之女也。賓臨 終誡其二子速侯回題,令善事帝。及賓卒,速侯等欲 因帝會喪為變,語頗漏泄,帝聞之,知其終不奉順,乃 先圖之。于是伏勇士于宮中,晨起以佩刀殺后,馳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