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28 (1700-1725).djvu/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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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餘無少長皆徙嶺外。初,周宣帝后封樂平公主,有 女娥英,妙擇婚對,敕貴公子弟集弘聖宮者,日以百 數。公主親在帷中,並令自序,并試技藝,選不中者輒 引出之,至敏而合意,竟為姻媾。敏假一品羽儀,禮如 尚帝之女。後將侍宴,公主謂敏曰:「我以四海與至尊, 唯一女夫,當為汝求柱國。若授餘官,汝慎無謝。」及進 見上,上親御琵琶,遣敏歌舞。既而大悅,謂公主曰:「李 敏何官?」對曰:「一白丁耳。」上因謂敏曰:「今授汝儀同。」敏 不答。上曰:「不滿汝意耶?今授汝開府。」敏又不謝。上曰: 「公主有大功于我,我何得向其女婿而惜官乎?今授 卿柱國。」敏迺拜而蹈舞,遂于坐發詔授柱國。其妻宇 文氏,後亦賜鴆而終。

《秦王俊傳》:「俊頗好內,妃崔氏性妒甚不平之,遂於瓜 中進毒,俊由是遇疾,歲餘薨。崔氏以毒王之故,下詔 廢絕,賜死於其家。」

《楊素傳》:素字處道,高祖受禪,加上柱國。開皇四年,拜 御史大夫。其妻鄭氏性悍,素忿之曰:「我若作天子,卿 定不堪為皇后。」鄭氏奏之,由是坐免。

《元壽傳》:「壽拜尚書左丞,高祖嘗出苑觀射,文武並從 焉。開府蕭摩訶妻患且死,奏請遣子向江南收其家 產,御史見而不言,壽奏劾之曰:臣聞天道不言,功成 四序。聖皇垂拱,任在百司。御史之官,義存糾察,直繩 莫舉,憲典誰寄?今月五日,鑾輿徙蹕,親臨射苑,開府 儀同三司蕭摩訶,幸廁朝行,預觀盛禮,奏稱請遣子 世略暫往江南,重收家產。妻安遇患,彌留有日,安若 長逝,世略不合此行。竊以人倫之義,伉儷為重;資愛 之道,烏鳥弗虧。摩訶遠念資財,近忘匹好,又命其子 捨危惙之母,為聚斂之行。一言纔發,名教頓盡。而兼 殿內侍御史臣韓微之等親所聞見,竟不彈糾。若知 非不舉,事涉阿縱,如不以為非,豈關理識。謹按儀同 三司、太子左庶子、檢校治事、侍御史臣劉行本,出入 宮省,備蒙任遇,攝職憲臺,時月稍久,庶能整肅纓冕, 澄清風教。而任法司,虧失憲體,瓶罄罍恥,何所逃愆。 臣謬膺朝寄,忝居左轄,無容寢嘿,謹以狀聞。其行本、 微之等,請付大理。」上嘉納之。

《虞世基傳》:「世基斷室孫氏,性驕淫,世基惑之,恣其奢 靡,雕飾器服,無復素士之風。孫復攜前夫子夏侯儼 入世基舍,而頑鄙無賴,為其聚斂,鬻官賣獄,賄賂公 行,其門如市,金寶盈積。由是為論者所譏,朝野咸共 疾怨。」

《河間王弘傳》:弘子慶,傾曲善候時變。江都敗,慶降於 密。王世充將篡,慶首為勸進。世充既僭偽號,降爵郇 國公,慶復為郭氏,世充以兄女妻之,署榮州刺史。及 世充將敗,慶欲將其妻同歸長安,其妻謂之曰:「國家 以妾奉箕箒于公者,欲以申厚意,結公心耳。今叔父 窮迫,國家阽危,而公不顧婚姻,孤負付屬,為全身之 計,非妾所能責公也。妾若至長安,則公家一婢耳,何 用妾為?願得送還東都,君之惠也。」慶不許。其妻遂沐 浴靚妝,仰藥而死。慶歸大唐,為宜州刺史、郇國公,復 姓楊氏。

《趙元楷妻傳》:趙元楷妻者,清河崔氏之女也。父儦在 文學傳家,有素範,子女皆遵禮度。元楷父為僕射,家 富于財,重其門望,厚禮以聘之,元楷甚敬崔氏雖在 宴私,不妄言笑,進止容服,動合禮儀。化及之反也,元 楷隨至河北。將歸長安,至滏口,遇盜攻掠,元楷僅以 身免。崔氏為賊所拘,賊欲以為妻,崔氏謂曰:「我士大 夫女,為僕射子妻,今日破亡,自可即死。遣為賊婦,終 必不能。」群賊毀裂其衣,形體悉露,縛于床簀之上,將 陵之。崔氏懼為所辱,詐之曰:「今力已屈,當聽處分,不 敢相違,請解縛。」賊遽釋之。崔因著衣取賊佩刀,倚樹 而立曰:「欲殺我,任加刀鋸。若覓死,可來相逼。」賊大怒, 亂射殺之。元楷後得殺妻者,支解之,以祭崔氏柩。 《堯君素傳》:君素領河東守,義師攻之不克,又賜金券, 待以不死。君素卒無降心。其妻至城下,謂之曰:「隋室 已亡,天命有屬,君何自苦,身取禍敗。」君素曰:「天下事 非婦人所知。」引弓射之,應弦而倒。君素亦知事必不 濟,然要在守死不易。歲餘,為左右所害。

《田翼傳》:「翼不知何許人也。性至孝,養母以孝聞。其後 母臥疾歲餘,翼親易燥濕,母食則食,母不食則不食。 母患暴痢,翼謂中毒,遂親嘗惡。及母終,翼一慟而絕, 其妻亦不勝哀而卒。」

《庫狄士文傳》:「士文從父妹為齊氏嬪,有色。齊滅之後, 賜薛國公長孫覽為妾。覽妻鄭氏性妒,譖之于文獻 后。后令覽離絕,士文恥之,不與相見。後應州刺史唐 君明居母憂,娉以為妻。由是士文、君明並為御史所 劾。」

《襄城王恪妃傳》:妃河東柳氏女也。父旦,循州刺史。妃 姿儀端麗,年十餘,以良家子合法,相娉以為妃。未幾 而恪被廢,妃修婦道,事之愈敬。煬帝嗣位,恪復徙邊, 帝令使者殺之於道。恪與辭訣,妃曰:「『若王死,妾誓不 獨生』。於是相對慟哭。恪既死,棺斂訖,妃謂使者曰:『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