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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縉子禎亮。縉家徙遼東,廣欲離婚,女截耳誓曰:「薄 命之婚,皇上主之,大人面承之,有死無二。」及赦還,卒 歸禎亮。

《龔氏傳》:「龔,江陰人。年十七嫁劉玉。家貧甚,力作養其 姑。姑亡,相夫營葬。夫又亡,無以為斂,里有羨婦色者, 假義欲助以棺。龔覺其意,辭之。既又強之,龔恐受其 棺,則無以自脫,乃以所生六歲男、三歲女寄食母家。 是夜,積麥槁屋中,舉火自焚,抱夫屍而死。」

《李叔正傳》:「叔正,靖安人,妻夏氏,當陳友諒陷南昌時, 投井死,叔正終身不再娶,時人義之。」

《戚家婦傳》:婦,寶應人,甫合巹而夫暴歿。婦哭之哀,投 門外江中死。留詩一首云:「畫虎雖成未點睛,百年夫 婦一宵情。歡聲方舉哀聲動,賀者纔臨弔者并。孔雀 屏前燈隱隱,鴛鴦枕上淚盈盈。從來不識兒郎面,獨 抱冰心照水清。」後人名其死所為《戚家江》云。

《史貞女傳》:「女,杞人,字孔弘業,未嫁而夫卒,欲往殉之, 母不許,女七日不食,母持茗逼之飲,雙蛾適墮杯中 死。女指示曰:『物意尚孚我心,母獨不諒人邪?母知不 可奪,翌日製素衣縞裳,送之孔氏,里中老稚觀者如 堵,女告之曰:『適二姓者,勿入我室』』。」慚而去者十二三。 迨暮,乃辭舅姑,整衣自經死。白氣縷縷騰屋上,達旦 「始消。」

《晉江汪烈婦傳》:「婦,諸生楊希閔妻。年二十三,夫死,無 子。欲自經,家人防之謹度不得間。聞茉莉有毒,能殺 人,多方求之,家人不知其故,日供數百朵。踰月,其家 人為亡者齋祭,婦自撰祭文,辭甚悲。夜五鼓,防者稍 怠,取所積花煎飲之,天明死。」

《金華方氏傳》:「氏,軍士袁堅妻。堅嗜酒敗家卒,殯城北 濠上。方貧無所依,乃即殯處置棺,寢處其中,飢則出 飲于濠,久之不復出,則死矣。郡守劉茝封土祭之。」 《張烈婦傳》:「烈婦,蕪湖諸生繆釜妻,年十八歸釜。越四 年而釜病,屬張善自託。張泣曰:『夫以吾有二心乎?有 子則守志以奉主,妻道也;無子則潔身以殉夫,婦節 也。吾有以處此矣』。」視湯藥已,沐浴更衣,先闔戶自縊。 閱日而釜乃卒。

《張士誠傳》:方士誠之被圍也,語其妻劉曰:「吾敗且死 矣,若曹何為?」劉答曰:「君毋憂,妾必不負君。」積薪齊雲 樓下。及城破,驅群妾登樓,令養子辰保縱火焚之,亦 自縊死。

《伯顏子中傳》,當元亡時,守土之臣仗節死者,三原縣 尹朱春謂其妻曰:「吾當以死報國。」妻曰:「君能盡忠,妾 豈不能盡節。」俱投崖死。

《方法傳》法,字百通,桐城人。孝孺考試所得士,授四川 都司斷事。成祖即位,逮入京,至望江,再拜于舟曰:「吾 得望先人鄉可矣。」遂沉于江,屍不可得。妻鄭收其爪 髮于巾笥謹藏之,守節四十年,臨卒,命以爪髮納懷 中斂焉。

《王良傳》:「良字天性,為浙江按察使。成祖即位,遣使者 召良,良執使者將斬之,眾刦之去,良集諸司印于私 第,未即決,妻問故。曰:『吾分應死,未知所以處汝耳』。妻 曰:『我不難處君,男子乃為婦人謀乎?從容饋良食,食 已,抱其子入後園,置子池旁,投水死。良殮妻畢,以子 付所善某僉事家,遂積薪自焚,印俱燬』。」

《黃直傳》:「直字以方,楊名以建言下獄,直抗疏論救。帝 怒,編戍雷州,遇赦放還。家貧甚,妻紡織以給朝夕,直 讀書談道自如,久之卒。」

《趙用賢傳》:「用賢字汝師,常熟人,授檢討。張居正父喪 奪情,用賢抗疏廷杖除名。用賢體素肥,肉潰落如掌, 其妻腊而藏之。」

《許直傳》:「于騰雲,都城人,為光祿署丞。賊至,語其妻曰: 『我為朝臣,汝亦命婦,可污賊邪』?夫婦並服命服,從容 投繯死。」

《成祖仁孝皇后徐氏傳》:「后,中山王達長女也。靖難兵 起,王往大寧。李景隆攻城急,后親率將校,妻擐甲冑, 挾矢石,登陴拒守,景隆卒不能破。王即位,冊為皇后。 一日問陛下誰與圖治者?帝曰:『六卿理政務,翰林職 論思』。后因請悉召見其命婦,賜冠服鈔幣。諭曰:『婦之 事夫,奚翅饋食衣服而已,必有助焉。朋友之言有從 有違;夫婦之言,婉順易入。吾旦夕侍上,惟以生民為 念,汝曹勉之』。」嘗採《女憲》《女誡》,作《內訓》二十篇。又類編 古人嘉言善行,作《勸善書》,頒行天下。既疾革,惟勸帝 愛惜百姓,廣求賢才,恩禮宗室,毋驕畜外家。又告皇 太子:「曩者北平將校妻為我荷戈城守,恨未獲隨皇 帝北巡,一賚卹之也。」永樂五年七月乙未,崩,年四十 有六。帝大悲慟,為后薦大齋于靈谷、天禧二寺,聽群 臣致祭,光祿為具物。

《代簡王桂傳》:桂,太祖第十三子王妃,中山王徐達女, 太宗文皇后妹也。驕而妒,漆桂二侍女為癩,逐之。事 聞,帝以中山王故,不罪,桂不悅妃移怒世子遜煓,出 其母子居外舍。

《葉氏傳》:「氏蘭谿人,適神武中衛舍人許伸。伸家素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