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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宗恭讓皇后胡氏傳》:「后名善祥,永樂十五年,冊為 皇太孫妃。久之,為皇太子妃。宣宗踐祚,立為皇后。后 善病時,孫貴」妃有寵,后未有子。二年冬,貴妃生子,帝 即立為太子,令后上表辭位,乃廢后退居長安宮,賜 號「靜慈仙師」,而冊貴妃為后。諸大臣張輔、蹇義、夏原 吉、楊士奇、楊榮等不能爭。張太后憫后賢,時召居清 寧宮,內廷朝宴,命居孫后上,孫后常怏怏。正統七年 十月,太皇太后崩,后痛哭不已。踰年崩。用嬪御禮葬 金山。后無過被廢,天下聞而憐之,宣宗後亦悔焉。 《唐儼傳》:儼,全州諸生也。父蔭得危疾,儼年十二,割臂 肉進之,疾良已。其後遊學于外,嫡母寢疾,儼妻鄧氏 年十八,奮曰:「吾婦人,安知湯藥。昔夫子以臂肉療吾 舅,吾獨不能療吾姑哉!」於是割脅肉以進,姑疾亦愈。 儼聞母疾,馳歸,則無恙久矣。拜其妻曰:「此吾分也,當 急召我,何自苦如此?」妻曰:「子事父,婦事姑,一也。方危 急時,召子何及?且事必待子,安用婦為?」儼益嘆異。 《王烈婦傳》:婦,上元人。夫汪姓,嗜酒廢業,僦居江東門 之積善橋。破屋一間,以竹篷隔內外。婦日塞戶,坐門 扉,績麻自給。夫與博徒李游,李悅婦姿,謀亂之。夫被 酒,以狂言餂婦,婦奔母家避之。夫逼令歸,夜持酒脯 與李俱至,引婦同坐。婦駭走且罵,夫以威挾之,婦堅 拒,大被搒笞。婦度不免,夜潛攜幼女坐河干,慟哭投 河死。是夜大風雨,屍不漂沒。及曙,女尚熟睡草間。 《世宗孝潔皇后陳氏傳》:「后,元城人。帝性嚴厲。一日張、 方二妃進茗,帝循視其手,后恚,投杯起。帝大怒,后悸, 墮妊崩。」

《孝烈皇后方氏傳》:「后,世宗第三后也。父銳。二十一年, 曹妃宮婢楊金英等謀弒逆,賴后救得免,磔金英等 并及妃。帝德后,進銳爵為侯。久之,始知曹妃冤死。初, 曹妃有色,帝愛之,冊為端妃。當金英等伺帝熟寢,以 組縊帝項,誤為『死』,結氣得不絕。同事張金蓮等知事 不就,走告后,后馳至解組,帝蘇,后命內監張佐等捕」 宮人雜治,言「金英等弒逆王,寧嬪首謀。」又曰:「曹端妃 雖不與,亦知謀。」時帝病悸不能言。后傳帝命,收曹妃 及金英等,悉磔於市,并收斬其族屬十餘人,然妃實 不知也,以寵故及于難。帝遂銜后。二十六年十一月 乙未,宮中火。中官請救后,帝不應,后遂崩。

《遼簡王植傳》:「莊王致格病不視事,委政妃毛氏。妃明 書史,沉毅有斷,中外肅然,賢聲聞天下。」

《郢靖王棟傳》:棟薨,妃郭氏,武定侯英女。王歾踰月,妃 慟哭曰:「王舍我去未亡人,無子尚誰恃。」引鏡寫容付 宮人曰:「俟諸女長,令識母。」遂自經卒。

《彭貞女傳》:彭,安丘人。幼字王枚皋,未嫁,枚皋歿,誓不 再適。濰縣丁道平,密囑其父,欲娶之。彭察知,六日不 食,道平悔而止,心敬女節烈。後聞其疾革,不起,贈以 棺。彭語父曰:「可束葦埋我」,亟還丁氏棺地下,欲見王 枚皋也。遂死。

《張烈婦傳》:婦,政和游銓妻。倭入寇,所至淫掠。婦數語 其女曰:「婦道惟節是尚,值變之窮,有溺與刃耳,汝謹 識之。」銓聞,以為不祥。婦曰:「使婦與女能如此,祥孰大 焉。」未幾,賊陷政和,張度不能脫,連呼女曰:「省前誨乎?」 女頷之,即赴井。張含笑隨之,並死。

《于氏傳》:「于氏,丹陽人。荊」妻。父大澈為亂兵所殺, 于聞變知不免,謂曰:「請先殺妾。」《不忍》怒曰:「君不 自殺,欲留為亂兵污耶?」慟哭從之。 《烈婦臺氏傳》:「臺氏,潁州諸生張雲鵬妻。夫病,氏單衣 蔬食,禱天願代,割臂為糜以進。而夫病轉危,許以身 殉,訂期三日,夫付紅帨為訣,氏號泣受之。越三日,結 所授帨就縊。侍婢救不死。恨曰:『何物奴,敗我事,令我 負三日約。自是水漿不入口,舉聲一號,熱血迸流。至 七日,頓足曰:『遲矣,郎得無疑。我母偶出櫛沐』』」,扃戶縊 死。

《王氏傳》:王氏,懷寧諸生蔡用賓妻,歸數年而夫亡。姑 以年少無子,勸其他適,婦輒以死謝。茹苦六十年。家 被火,用賓棺尚在,王號呼求出之,無應者。或勸之避, 曰:「未亡人無夜出理。且我以貧故,不能葬夫,今夫且 灰燼,我安得不共之?」遂焚死,年八十四。

《莊氏傳》:「莊氏,海康吳金童妻。成化初,廣西流寇掠鄰 邑,莊隨夫避新會傭劉銘家。銘見莊氏色,欲犯之,屢 誘不從,乃令黨梁狗同其夫入海捕魚,推沒水死。越 三日,莊見夫不還,求之海濱,屍浮岸側,手足被縛,腫 腐莫可辨。莊以衣識之,歸攜女赴水,抱夫屍而沒。翼 日,三屍隨流繞銘門,去而復還。土人感異,共殯祭之」, 然莫知銘殺也。後梁狗漏言,有司並捕,處以極刑。 《項貞女傳》:貞女,秀水人,國子生道亨女,字吳江周應 祁,精女工,解琴瑟,通《列女傳》。事祖母及母極孝。年十 九,聞周病瘵,即持齋日燃香燈禮佛,默有所祝,侍女 輩竊聽,微聞,以身代語。一日,謂乳媼曰:「未嫁而夫亡, 當奈何?」曰:「未成婦,改字無害。」女正容曰:「昔賢以一劍 訐人,猶不忍負,況身乎?」及訃聞,父母祕其事,然傳吳 江人來,女已喻祖母,屬其母入視。女留母坐,色甚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