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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祖之廟以義立,而百世不毀。小宗,高祖之統。高祖之廟以恩立,而五世則遷。以其廟之遷不遷之不同,故其宗所以易,不易之不齊也。凡此皆卿大夫之制。至于公子,則具下文。東萊呂氏曰:「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義也。蓋諸侯必敬宗子者,以宗子是祖之嫡尊,所以自來,故敬嫡也。」

有小宗而無大宗者,有大宗而無小宗者,有無宗亦 莫之宗者,《公子》是也。

陳註「君無適昆弟,使庶兄弟一人為宗以領公子,其禮亦如小宗,此之謂有小宗而無大宗也。君有適昆弟,使之為宗以領公子,更不得立庶昆弟為宗,此之謂有大宗而無小宗也。」若公子止一人,無他公子可為宗,是無宗也。則亦無他公子宗于己矣,此之謂「無宗亦莫之宗也。」前所論宗法,是通言卿大夫小宗之制,此則專言國君之子,上不得宗君,下未為後世之宗,有此三事也。大全程子曰:「凡言宗者,以祭祀為主,言人宗于此而祭祀也。別子為祖,上不敢宗諸侯,故不祭。下亦無人宗之,此無宗亦莫之宗也。別子之嫡子,即繼父為大宗,此有大宗而無小宗也。別子之諸子,祭其別子,別子雖是祖,然是諸子之禰。繼禰者為小宗,此有小宗而無大宗也。有小宗而無大宗,此句極難理會。蓋本是大」宗之祖,別子之諸子,禰之卻是禰也。

《公子有宗道》。公子之公,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 大夫之適者,公子之宗道也。

陳註此又申言公子之宗道。「公子之公」,謂公子之適兄弟為君者為其庶兄弟之為士為大夫者,立適公子之為士大夫者為宗,使此庶者宗之,故云「宗其士大夫之適者」,此適是君之同母弟,適夫人所生之子也。

《絕族無移服》,親者屬也;

陳註三從兄弟同高祖,故服緦麻;至四從則族屬絕,無延及之服矣。「移」讀為「施」,在旁而及之曰施。服之相為以有親,而各以其屬為之服耳,故云「親者屬也。」大全嚴陵方氏曰:「九族之外謂之絕族,以其恩至此絕故也。有恩則有服,以其恩絕故無施服也。夫以卑而屬尊,以幼而屬長,以庶而屬嫡,以旁而屬正,親親之道如斯而已。故曰親者屬也,族絕即非其所屬。」

自仁率親,等而上之至于祖;自義率祖,順而下之至 于禰。是故人道親親也,親親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 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廟嚴,宗廟嚴故重社稷,重社稷 故愛百姓,愛百姓故刑罰中,刑罰中故庶民安,庶民 安故財用足,財用足故百志成,百志成故禮俗刑,禮 俗刑然後樂。《詩》云:「不顯不承,無斁于人。」斯此之謂也。

陳註祖之遷者逾遠,宗之繼者無窮,必知尊祖,乃能敬宗,收不離散也。宗道既尊,故族無離散,而祭祀之禮嚴肅。內嚴宗廟之事,故外重社稷之禮。知社稷之不可輕,則知百官族姓之當愛。官得其人,則刑不濫而民安其生,安生樂業而食貨所資,上下俱足。有恆產者有恆心,倉廩實而知禮節,故非心邪念不萌,而百志以成,乖爭陵犯不作而禮俗一致。「刑」,猶成也。如此則協氣嘉生,熏為太和矣,豈不可樂乎!《詩周頌清廟》之篇,言文王之德,豈不光顯乎?豈不見尊奉于人乎?無厭斁于人矣。引此以喻人君自親親之道推之,而家而國而天下,至于禮俗大成,其可樂者亦無有厭斁也。

《坊記》

子云:「睦于父母之黨,可謂孝矣,故君子用睦以合族。 《詩》云:『此令兄弟,綽綽有裕。不令兄弟,交相為瘉』。」

陳註因睦以合族」謂會聚宗族為燕食之禮,因以致其和睦之情也。「《詩小雅角弓》之篇。令,善也。「綽綽」,寬容之貌。瘉,病也。大全慶源輔氏曰:「因孝以睦父母之黨,因睦以合遠近之族,未能孝于其親,安能睦其黨乎?故曰可謂孝矣。」「綽綽有裕,故能合族也。交相為瘉,豈能合族乎?」嚴陵方氏曰:「于父母之黨猶且睦之,況父母乎?故可謂孝矣。」

子云:「因其酒肉,聚其宗族,以教民睦也。」

陳註《祭禮》之末序,昭穆相獻酬,此以和穆之道教民也。大全「因其酒肉」者,因祭祀之酒肉也。「聚其宗族」者,謂群昭群穆咸在也。聚其宗族,則交相親矣,故曰「教民睦」也。

周禮

《天官》

《大宰》之職,「以九兩繫邦國之民,五曰宗,以族得民。」

訂義李氏曰:大宗者,其先祖之負荷,族人之紀綱乎?《大傳》曰:「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繼禰者為小。宗。有百世不遷之宗,有五世則遷之宗。」百世不遷者,別子之後也。宗其繼別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遷者也。宗其繼高祖者,五世則遷者也。別子,謂公子若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