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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左」,以從陽也。《儀禮》圖:劉敞曰:「摯者,致也,所以致其志也。卿羔,大夫鴈,士雉。羔也者,言柔而有禮也。鴈也者,言進退知時也;雉也者,言死其節也。故卿以有禮為志,大夫以進退為志,士以死節為志。」

主人對曰:「某子命某見吾子有辱。請吾子之就家也, 某將走見。」

《有》,又也。某子命某往見,今吾子又自辱來,序其意也。走猶往也。今文無《走》。釋曰:云「某子,命某見」者,某子則是紹介姓名,以某子是中間之人,故賓主共稱之也。

賓對曰:「某不足以辱命,請終賜見。」

命,謂「請吾子之就家。」

主人對曰:「某不敢為儀,固請吾子之就家也,某將走 見。」

「不敢為儀」,言不敢外貌為威儀,忠誠欲往也,固如故也。釋曰:「固為堅固堅固則如故。」

賓對曰:「某不敢為儀。」固以請。

言如固請,終賜見也。

主人對曰:「某也固辭,不得命,將走見。聞吾子稱《贄》,敢 辭贄。」

「不得命」者,不得見許之命也。走猶出也。稱,舉也。辭其贄,為其大崇也。釋曰:凡賓主相見,唯此新升為士,有贄又初不相識,故有贄為重。對重相見,則無贄為輕。是以始相見,辭之為大崇故也。

賓對曰「某不以贄,不敢見。」

「見於所尊敬而無贄嫌」,大簡。

主人對曰:「某不足以習禮,敢固辭。」

言「不足《習禮》」者,不敢當其崇禮來見己。釋曰:賓以崇禮來見主人,今主人不敢當其崇禮來見己,故變文,言不足以習禮也。

賓對曰:「某也不依於贄,不敢見固以請。」

言依於贄謙自卑也。

主人對曰:「某也固辭,不得命,敢不敬從!」出迎於門外, 再拜。賓答再拜。主人揖,入門右,賓奉贄入門左,主人 再拜受,賓再拜送贄出。

右,就右也。左,就左也。「受贄於庭」,既拜受送則出矣。不受贄於堂下,人君也。今文無也。釋曰:凡門出則以西為右,以東為左;入則以東為右,以西為左,依賓西主東之位也。知「受贄於庭」者,以其入門左右,不言揖讓而升之事,故知在庭也。賓拜送贄訖,出則去,還家無意得待主人留己也。《聘禮》賓升堂致命授玉,又下云「君在堂,升見無方階」,亦是升堂見君法,故云「不於堂下人君」也。

主人請見,賓反見,退。主人送於門外,再拜。

請見者,為賓崇禮來相接以矜莊,歡心未交也。賓反見,則燕矣。下云「凡燕見於君」,至「凡侍坐於君」,子博記反見之《燕義》。臣初見於君,再拜奠贄而出。釋曰:鄭解主人留賓之意。云「請見」者,為賓崇禮來相接,則執贄來見也。云「以矜莊,歡心未交也」者,正謂入門拜受拜送時,賓主俱矜莊相敬,歡心未交也。云「賓反見,則燕矣」者,《士冠禮》賓、士昏納采之等,禮記皆有禮賓、饗賓之事,明此行禮,主人留必不虛,宜有歡燕,故云則燕矣。臣始事見於君,法禮畢奠摯而出,君亦當遣人留之,燕也。臣尚燕,他邦有燕可知。

復見

主人復見之,以其《贄》,曰:「曏者吾子辱使某見,請還贄 於將命者。」

「復見之」者,禮尚往來也。「以其贄」,謂曏時所執來者也。曏,曩也。將猶傳也。傳命者,謂擯相也。釋曰:自此至「賓退送再拜」,論主人還於賓之事。五等諸侯,身自出朝,及遣臣出聘,以其圭璋重,不可遙復,朝聘訖即還之。璧琮財輕,故不還。彼朝聘用玉,自為一禮,有不還之義。其在國之臣,自執摰相見,雖禽摰皆還之,臣見於君則不還,義與朝聘異,不可相決也。出接賓曰擯,入詔禮曰相,一也。故《聘禮》與《冠義》皆云每一門止一相,是謂擯介為相也。

主人對曰:「某也既得見矣,敢辭。」

讓其來答己也。釋曰:上言「主人」者,據前為主人而言。此云主人者,謂前賓今在己家而說也。

賓對曰:「某也非敢求見,請還贄於將命」者。

言「不敢求見」,嫌褻主人,不敢當也。釋曰:鄉者,主人見己,今即來見主人,賓主頻見,是褻也。嫌褻主人,不敢更相見也,故直云「還摯」而已。

主人對曰:「某也既得見矣,敢固辭。」

固如故也。

賓對曰:「某不敢以聞,固以請於將命者。」

言不敢以聞,又益不敢當。釋曰:上云「非敢求見」,此云「不敢以聞」,耳聞疏於目見,故云「又益不敢當」也。

主人對曰:「某也固辭,不得命,敢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