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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隋書禮儀志》:「百姓二十五家為一社,其舊社及人 稀者,不限後人聚徒結會,亦謂之社。」萬曆末,士人相 會課文,各立名號,亦曰某社某社。崇禎中,有陸文升 奏訐張溥等復社一事,至奉旨察勘,在事之官,多被 降罰。《宋史。薛顏傳》:「耀州豪姓李甲,結客數十人,號沒 命社。」《曾鞏傳》:「章丘民聚黨村落間,號霸王社。」《石公弼 傳》:「揚州群不逞為俠于閭里,號亡命社。」而隋末譙郡 賊有黑社、白社之名。《元史。泰定帝紀》:禁饑民結扁擔 社,傷人者杖一百。不知今之士人何取而名此也。天 啟以後,士子書刺往來,社字猶以為汎,而曰「盟」,曰社 盟,此遼史之所謂刺血友也。

今日人情相與惟「年、社、鄉、宗」四者而已。除卻四者,便 窅然喪其天下焉。

同學部外編

《誠齋雜記》:「吳潘章少有美容儀,時人競慕之。定國王 仲先聞其美名,故來求為友,因願同學。一見相愛,情 若夫婦,便同衾共枕,交游無已。後死,葬于羅浮山,塚 上忽生一樹,柯條枝葉,無不相連,時人異之,號為『共 枕樹』。」

《北史段承根傳》:承根父暉,師事歐陽湯,湯甚器愛之。 有一童子與暉同志。後二年,童子辭歸,從暉請馬。暉 戲作木馬與童子甚悅,謝暉曰:「吾太山府君子,奉敕 遊學,今將歸,損子厚贈,無以報德,子後至常伯封侯, 非報也。且以為好。」言終,乘馬騰虛而去。

《春渚紀聞》:張道人,福州福清人,以樵採為給。一日,樵 歸於山,道遇二道人對棋,弛擔就觀,棋者,忽顧之而 語曰:「子頗憶與吾二人同學之勤否?我亦以子沈滯 人間,未能遠引也。今子困躓亦已至矣,復能從我竟 學乎?」張忽醒然悟解,通知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