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席,然後出迎客。客固辭,主人肅客而入。
〈注〉讓于客,下賓也。敵者迎於大門外。肅,進也。進客,謂道之。〈陳注〉讓於客,欲客先入也。為猶布也。疏曰:天子五門,諸侯三門,大夫二門。禮有三辭:初曰禮辭,再曰固辭,三曰終辭。《呂氏》曰:「肅客者,俯手以揖之,所謂肅拜也。」
主人入門而右,客入門而左。主人就東階,客就西階。 客若降等,則就主人之階。主人固辭,然後客復就西 階。
〈陳注〉「入右」,所以趨東階;「入左」,所以趨西階。降等者,其等列卑於主人也。主人固辭者,不敢當客之尊己也。
主人與客讓登,主人先登,客從之。拾級聚足,連步以 上。上於東階,則先右足;上於西階,則先左足。
〈陳注〉「讓登」,欲客先升也,客不敢當,故主人先而客繼之。「拾級」,涉階之級也。「聚足」,後足與前足相合也。「連步」,步相繼也。「先右」、「先左」,各順入門之左右也。〈集說〉藍田呂氏曰:「《禮》之於賓主,無不答也。及門遜入,及階遜登,乃主人答客也,主遜而客辭也。客若降等,則就主人之階,主人固辭,然後客復就西階,乃客答主人也,客遜而主人辭也。一入門,一登階,賓主更為辭遜而不以為煩,此禮之所以養人深也。」長樂陳氏曰:「主人於賓,迎之無不拜,每門每曲無不揖,此言迎而不」言「拜」,則拜可知。言每門讓而不言,每曲揖,則揖可知。
帷薄之外不趨,堂上不趨,執玉不趨。堂上接武,堂下 布武,室中不翔。
〈陳注〉帷,幔也。薄,簾也。接武,足跡相接也。陳氏曰:文者上之道,武者下之道,故足在體之下曰武,卷在冠之下亦曰武。執玉不趨,不敢趨也。室中不翔,不可翔也。行而張拱曰翔。朱氏曰:「帷薄之外無人不必趨以示敬。堂上地迫,室中地尤迫,故不趨不翔也。」
並坐不橫肱,授立不跪,授坐不立。
〈陳注〉「橫肱則妨並坐」者,不跪不立,皆謂不便於受者。
又
奉席如橋衡。
〈陳注〉「如橋之高,如衡之平」,乃奉席之儀也。
請席何鄉,請衽何趾。
〈陳注〉設坐席則問面向何方,設臥席則問足向何方。《疏》曰:坐為陽,面亦陽也,臥為陰,足亦陰也。故所請不同。
席:「南鄉北鄉」,以西方為上;「東鄉西鄉」,以南方為上。
〈陳注〉《朱子》曰:「東向、南向之席,皆尚右,西向、北向之席,皆尚左也。」
若非飲食之客,則布席,席間函丈。
〈陳注〉非飲食之客,則是講說之客也。《疏》曰:「古者飲食燕享,則賓位在室外牖前,列席南向,不相對。相對者,唯講說之客。席之制,三尺三寸三分寸之一,則兩席并中間空地共一丈也。」〈大全〉金華應氏曰:「席間函丈,其地寬則足以揖遜回旋而不至於迫,其分嚴則足以致敬盡禮而不至於褻,非若飲食之客,徒欲便於勸酬以為歡也。」
主人跪正席,客跪撫席而辭。客徹重席,主人固辭。客 踐席,乃坐。
〈陳注〉「跪而正席」,敬客也。撫,以手按止之也。客不敢居重席,故欲徹之,主人固辭則止。客踐席,將坐,主人乃坐也。
主人不問,客不先舉。
〈陳注〉席坐既定,主人以客自外至,當先有所問,客乃答之,客不當先舉言也。
將即席,容毋怍,兩手摳衣,去齊尺,衣毋撥,足毋蹶。
〈陳注〉劉氏曰:「將就席,須詳緩而謹容儀,毋使有失而可愧怍也。仍以兩手摳揭衣之兩旁,使下齊離地一尺而坐,以便起居,免有躡躓失容也。坐後更須整疊前面衣衽,毋使撥開。又古人以膝坐久,則膝不安,而易以蹶動;坐而足動,亦為失容,故戒以無動也。」
又
「燭至起。食至起。」上客起。
〈陳注〉「燭至而起」,以時之變也。「食至而起」,以禮之行也。上「客至而起」,以其非同等也。
《燭不見跋》。
〈陳注〉跋本也。古者未有蠟燭。以火炬照夜。將盡則藏其所餘之殘本。恐客見之。以夜久欲辭退也。
尊客之前不叱狗
〈陳注〉方氏曰:「不以至賤駭尊者之聽。」
讓食不唾。
〈陳注〉嫌于似鄙惡主人之饌也。
「《侍坐於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屨,視日蚤暮」,侍坐者請 出矣。
〈陳注〉「氣乏則欠,體疲則伸。」撰,猶「持」也。此四者皆厭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