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儀平居蓄一木梃,里巷人有鬥,輒撲其不義者,人
敬畏之。」
《江南通志》:「范昌世字仁溥,吳縣人。登鄉薦,授蕭縣令, 有治聲。同鄉徐某戍南丹,道經縣,昌世憐其非辜,令 佯逸,潛匿署中,使訓蒙。及陞南昌,慮徐失所,乃為娶 妻,籍其業為居人。生三子,先後成進士。長為給事中, 次為主事,其季為御史。以事過吳,訪求昌世,時已卒。 後偕兩兄詣其家拜奠。久之,昌世幼子至南昌,徐所」 娶婦尚存,室中供昌世像,每日必祭,遂厚遺而歸。 《列朝詩集》吳夢暘歸安人,稟性強直,鄉里有不平事, 奮袂剖陳,不避權貴。
崔子忠,字道母,萊陽人,僑居都門。崇禎戊寅,余匏繫 都城,道母因漳浦劉履丁見余。履丁寓方閣老園池, 去余寓一牛鳴地,有疏林古木,前臨雉堞,道母喜其 消閒,履丁去,遂徙居焉。晨夕過從者凡兩月。
《安慶府志》:「劉鐸,窶人也。居樅陽,嘗逸驢蹊鄰之田,鄰 羈之,索錢五百以贖。鐸解衣質錢,鄰受之,與驢去。移 時召鐸曰:『吾迂子而戲之。出錢無慍色,得驢無喜色, 可謂賢矣。吾何忍受賢者錢』?遂還之。經曰:『受親者不 敢惡於人』。劉鐸有焉。」
鄉里部雜錄
《詩經小雅正月章》:「彼有旨酒,又有嘉殽。洽比其鄰,昏 姻孔云。」
《禮記·曲禮》:「州閭鄉黨稱其孝也。」
《檀弓》:「鄰有喪,舂不相;里有殯,不巷歌。」〈鄭注〉「相」,謂以聲音 相勸,不相不歌,皆所謂助哀也。
「有殯,聞遠兄弟之喪,雖緦必往。非兄弟,雖鄰不往。」 《王制》:「凡執技以事上者,不貳事,不移官,出鄉不與士 齒。仕於家者,出鄉不與士齒。」
五十,「養於鄉。」〈集說〉嚴陵方氏曰:「養於鄉者,特尊於一鄉 之人而已。」
《六十》《杖於鄉》。
《禮運》「長惠幼順。」〈集說〉長樂陳氏曰:「長惠」、「幼順者,《鄉黨》之 義。」
《郊特牲》「鄉人禓,孔子朝服立於阼存室,神也。」
《雜記》:「姑姊妹,其夫死而夫黨無兄弟,使夫之族人主 喪。夫若無族矣,則前後家,東西家,無有,則里尹主之。 經解敬讓之道也,以處鄉里,則長幼有序。」
孔子「燕居射鄉」之禮,所以仁鄉黨也。
《問:喪親》始死,三日不舉火,故鄰里為之糜粥以飲食 之。
《管子重令》篇:「謹於鄉里之行,而不逆於本朝之事者, 國之經俗也。」
《法法》篇:「上不行君令,下不合於鄉里,變更自為,易國 之成俗者,曰不牧之民。」
《韓非子》:有與悍者鄰,欲賣宅而避之。曰:「是其貫將滿 也。」或曰:「子姑待之。」曰:「我恐其以我滿貫也。」遂去。 《說難篇》:宋有富人,天雨牆壞,其子曰:「不築,且有盜。」其 鄰人之父亦云。暮而果大亡其財。其家甚知其子,而 疑鄰人之父。
《淮南子說山訓》:「烹牛以饗其里,而罵其東家母,德不 報而身見殆。」
《大戴禮》:「朋友之讎,不與聚鄉;族人之讎,不與聚鄰。」 《鹽鐵論周秦篇》:「君不臣,士不友,於閭里無所容。」 漢揚雄《答劉歆書》:「田儀與雄同鄉里,幼稚為鄰,長艾 相更視,覬動精采,似不為非者,故舉至之。」雄之任也, 不意淫跡污暴於官朝,令舉者懷赧而低眉,任者含 聲而冤苦。知人之德堯有病,諸雄何慚焉?
徐幹《中論虛道》篇:「舜之在鄉黨也,非家饋而戶贈之 也,人莫不稱善焉;象之在鄉黨也,非家奪而戶掠之 也,人莫不稱惡焉。由此觀之,人無賢愚,見善則譽之, 見惡則謗之,此人情也,未必有私愛也,未必有私憎 也。今夫立身不為人之所譽,而為人之所謗者,未盡 為善之理也。盡為善之理,將若舜焉。人雖與舜不同, 而敢謗之乎?」
《文中子事君》篇:「鄉人有窮而索者,曰:『爾於我乎取,無 擾爾鄰里鄉黨為也,我則不厭。鄉人有喪,子必先,往, 反必後』。」
子之鄉無爭者。
鄉人有水土之役,則具《畚鍤》以往,曰:「吾非從大夫也。 子之他鄉,舍人之家,出入必告。」既而曰:「奚適而無稟? 萬春鄉社,子必與執事翼如也。」
《周公》篇:陳守謂薛生曰:「吾行令於郡縣而盜不止,夫 子居於鄉里而爭者息,何也?」薛生曰:「此以言化,彼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