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於公孟,其可也。」丙辰衛侯在平壽公孟有事於蓋
獲之門外,齊子氏帷於門外而伏甲焉。使祝鼃寘戈 於車,薪以當門,使一乘從公孟以出,使華齊御公孟, 宗魯驂乘及閎中,齊氏用戈擊公孟,宗魯以背蔽之, 斷肱以中公孟之肩,皆殺之。
昭公二十八年,梗陽人有獄,魏戊不能斷,以獄上,其 大宗賂以女樂,魏子將受之。魏戊謂閻沒、女寬曰:「主 以不賄聞於諸侯,若受梗陽人,賄莫甚焉。吾子必諫。」 皆許諾。退朝,待於庭。饋入,召之,比至,三歎。既食,使坐。 魏子曰:「吾聞諸伯叔,諺曰:『唯食忘憂』。吾子置食之間 三歎,何也?」同辭而對曰:「或賜二小人酒,不夕食,饋之」 始至,恐其不足,是以歎。中置自咎曰:「豈將軍食之而 有不足,是以再歎。及饋之畢,願以小人之腹為君子 之心。」屬厭而已。獻子辭。梗陽人。
定公十三年,晉趙鞅謂邯鄲午曰:「歸我衛,貢五百家。 吾舍諸晉陽。」午許諾。歸告其父兄,父兄皆曰:「不可,衛 是以為邯鄲而寘諸晉陽,絕衛之道也。不如侵齊而 謀之。」乃如之,而歸之於晉陽。趙孟怒,召午而囚諸晉 陽,使其從者說劍而入。涉賓不可,乃使告邯鄲人曰: 「吾私有討於午也,二三子唯所欲立。」遂殺午。趙稷、涉 賓以邯鄲叛。夏,六月,上軍司馬籍秦圍邯鄲。邯鄲午, 荀寅之甥也。荀寅,范吉射之姻也,而相與睦,故不與 圍邯鄲,將作亂。董安于聞之,告趙孟曰:「先備諸!」趙孟 曰:「晉國有命,始禍者死,為後可也。」安于曰:「與其害於 民,寧我獨死。請以我說。」趙孟不可。秋七月,范氏、中行 氏伐趙氏之宮,趙鞅奔晉陽,晉人圍之。范皋夷無寵 於范吉射,而欲為亂於范氏。梁嬰父嬖於知文子,文 子欲以為卿。韓簡子與中行文子相惡,魏襄子亦與 范昭子相惡,故五子謀將逐荀寅,而以梁嬰父代之; 逐范吉射,而以范皋夷代之。荀躒言於晉侯曰:「君命 大臣,始禍者死,載《書》在河。今三臣始禍,而獨逐鞅,刑 已不鈞矣。請皆逐之。」冬十一月,荀躒、韓不信。魏曼多 奉公以伐范氏、中行氏,弗克。二子將伐公,齊高彊曰: 「三折肱,知為良醫,唯伐君為不可。民弗與也。我以伐 君在此矣,三家未睦,可盡克也。克之,君將誰與?若先 伐君,是使睦也。」弗聽,遂伐公。國人助公,二子敗,從而 伐之。丁未,荀寅、士吉射奔朝歌。韓、魏以趙氏為請。二 月辛未,趙鞅入於絳,盟於公宮。
定公十四年,梁嬰父惡董安于,謂知文子曰:「不殺安 于,使終為政於趙氏,趙氏必得晉國。盍以其先發難 也,討於趙氏。」文子使告於趙孟曰:「范、中行氏雖信為 亂,安于則發之,是安于與謀亂也。晉國有命,始禍者 死,二子既伏其罪矣,敢以告。」趙孟患之,安于曰:「我死 而晉國寧,趙氏定,將焉用生?人誰不死,吾死莫矣。」乃 縊而死。趙孟尸諸市,而告於知氏曰:「主命戮罪,人安 于既伏其罪矣,敢以告。」知伯從趙孟盟,而後趙氏定 祀,安于於廟。
哀公五年春,晉圍柏人,荀寅、士吉射奔齊。初范氏之 臣王生惡張柳朔,言諸昭子使為柏人。昭子曰:「夫非 而仇乎?」對曰:「私仇不及公好不廢過惡不去善義之 經也。臣敢違之」及范氏出,張柳朔謂其子:「爾從主,勉 之。我將止死,王生授我矣。吾不可以僭之」遂死於柏 人。
《孔叢子記義》篇:「秦莊子死,孟武伯問於孔子曰:『古者 同寮有服乎』?答曰:『然。同寮有相友之義,貴賤殊等,不 為同官。聞諸老聃:昔者虢叔、閎夭、太顛、散宜生、南宮 适,五臣同寮比德,以贊文、武。及虢叔死,四人者為之 服朋友之服,古之達理者行之也』。」
《戰國策》:趙襄子殺智伯,漆其頭以為飲器。智伯之臣 豫讓欲為之報仇,乃詐為刑人,挾匕首入襄子宮中 塗廁。左右欲殺之。襄子曰:「智伯死無後,而此人欲為 報仇,真義士也。吾謹避之耳。」讓又漆身為癩,吞炭為 啞,行乞於市。其妻不識也。其友識之,為之泣曰:「以子 之才臣事趙孟,必得近幸,子乃為所欲為,顧不易邪? 何乃自苦若此?」讓曰:「委質為臣,而求殺之,是二心也。 吾所以為此者,將以愧天下後世之為人臣而懷二 心者也。」後又伏於橋下,欲殺襄子,襄子殺之。
《韓詩外傳》:宋燕相齊,見逐罷歸之舍,召門尉陳饒等 二十六人曰:「諸大夫有能與我赴諸侯者乎?」陳饒等 皆伏而不對。宋燕曰:「悲乎哉!何士大夫易得而難用 也?」饒曰:「君弗能用也,則有不平之心,是失之己而責 諸人也。」宋燕曰:「夫失諸己而責諸人者何?」陳饒曰:「三 斗之稷,不足於士,而君鴈鶩有餘粟,是君之一過也。 果園梨栗,後宮婦人以相提擲,士曾不得一嘗,是君 之二過也;綾紈綺縠,靡麗於堂,從風而弊,士曾不得 以為緣,是君之三過也。且夫財者,君之所輕也;死者, 士之所重也;君不能行君之所輕,而欲使士致其所 重,猶譬鈆刀畜之而干將用之,不亦難乎!」宋燕面有 慚色,逡巡避席曰:「是燕之過也。」
魏文侯之時,子質仕而獲罪焉,去而北游,謂簡主曰: 「從今已後,而不復樹德於人矣。」簡主曰:「何以也?」質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