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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駭,訴于執政,謂權風狂不遜,遂下吏。後有請囑,無 不從者。朝廷以郎官權輕,自是改用禮部侍郎。 《唐書·錢徽傳》:「徽拜禮部侍郎,宰相段文昌以所善楊 渾之,學士李紳以周漢賓並委徽,求致第籍。徽不能 如二人請,文昌怒,奏徽取士以私,遂貶江州刺史。」 《竇群傳》:群為左拾遺,時張薦持節使吐蕃,乃遷群侍 御史,為薦判官,入見帝曰:「陛下即位二十餘年,始自 草茅擢臣為拾遺,何其難也?以二十年難進之臣為 和蕃判官,一何易!」帝壯其言,不遣之。

《順宗實錄》:令狐峘為禮部侍郎,楊炎為相。有杜封者, 故相鴻漸之子,求補弘文生。炎嘗出杜氏門下,託峘 以封。峘謂使者曰:「相公欲封成名,乞署封名下一字。」 峘因得以記焉。炎不意峘賣之,署名屬峘。峘明日疏 言:「宰相炎迫臣以威,臣從之則負陛下,不從即炎當 害臣。」德宗以問炎,炎具道所以。德宗怒曰:「此奸人,不 可奈。」欲杖而流之。炎救解,乃黜為衡州別駕。

《幽閑鼓吹》:「張正甫為河南尹,裴中令御命代淮西,置 宴府西亭,裴公舉一人詞藝好解頭。張相公正色曰: 『相公此行何為也,爭記得河南府解頭』。中令有慚色。」 《朝野僉載》:鄭愔為吏部侍郎掌選,贓污狼籍。引銓,有 選人繫百錢于靴帶上,愔問其故,答曰:「『當今之選,非 錢不行』。愔默而不言。」

《因話錄》:唐尚書特,太和六年尉渭南,為京兆府試進 士官。杜丞相悰時為京兆尹,將託「親知間等第召公 從容,兼命茶酒。及語舉人,則趨而下階,俯伏不對,杜 公竟不敢言而止。」

《唐書李琪傳》:「琪字台秀。昭宗時,李谿父子以文學知 名于時。琪年十八九,袖賦一軸謁谿。谿覽賦驚異,倒 屣迎門,因出琪《啞鐘》《捧日》等賦指示,謂琪曰:『予嘗患 近年文士辭賦,皆數句之後,未見賦題,吾子八句見 題,偶屬典麗,吁!可畏也』。琪由是益知名。」

《冊府元龜》,後唐明宗長興二年五月敕:「國賴賢良,雖 務搜揚之道;官繇請託,實開僥倖之門。蓋任不當材, 則民將受弊,稍乖掄擇,大紊紀綱。近聞百執事等,或 親居內職,或貴列廷臣,或因宣達君恩,或因勾當公 事,經繇列鎮,干擾諸侯,指射職員,安排親昵,或潛申 意旨,或顯發書題,苟徇私情,罔循公道,爭能峻阻,須 至強行,遂使受命者負勢以臨人,得替者銜冤而去 職。既虧慎舉,漸益躁求,務要肅清,當行釐革。自今以 後,應內外臣寮,不計在朝出使,並不得輒發書題,及 行所屬於諸處亂安排人。宜令三司兼諸道節度防 禦團練刺史等,或更有人不畏新敕,猶躡舊蹤者,并 仰密具姓名聞奏。發薦人貶所在官,求薦人配流邊 遠州縣,常知所在。」如逐處長吏自徇人情,顯違敕命, 只仰被替本人詣闕上訴,勘問不虛,長吏罰兩月俸, 罰薦人比前條更加一等。被替人不准是何職掌,卻 令依舊勾當。仍從再勾當後三年內,除別顯有罪名 外,不得妄有替移。其餘長興二年五月一日已前所 犯,不在上訴之限。兼「敕到後,但是州府並于管驛處 粉壁具錄敕命曉示,每令修護,永便聞知。況國家懸 爵待人,惟賢是舉,稍聞俊乂,必令獎昇。其有端士正 人,雄文大學,言可以經綸王道,行可以規矩人倫者, 但當顯陳表章,明具論薦名。如得正工,不棄財,所務 絕彼倖人,豈可滯諸賢者。」是月,鴻臚卿柳膺將齊郎 文書兩件賣與同姓人柳居則,其婢母論訴伏罪,大 理寺斷罪當《大辟錄》,遇恩赦合與減死,奪見任官員 罰錮終身不齒。敕旨:「訪聞諸色官員之中,多有此色 之事,須行釐革,以塞弊源。應諸色嘗調選人,如有此 色文書,便須焚毀。如是元補正身,曾受中興以來官 誥,便許以近受文書敘理,及諸色蔭補子孫。如無虛 假,不論庶嫡,並宜敘錄。如實無子孫,別立人繼嗣,已 出補身得者,只許續蔭一人。凡關資蔭,皆係恩榮,將 革弊訛,須行憲法。自本朝喪亂,多士因循,貪冒者敘 補無常,彰敗者未聞嚴斷,遂成隳紊,莫識規程。且一 人身名,具三代名諱,傳子同姓,利以私財,上則欺罔 人君,下則貨鬻先祖,行之不已,罪莫大焉。柳膺顯致 訟論,合當誅殛,偶逢恩敕,特減死刑。尚念承此弊來 年深同此罪者頗眾,特矜已往,各許自新,別設嚴條, 免令後犯今日已前,並依前項條理。其不合敘使文 書,仍限一百日焚毀須絕。如此後,更敢公然將合焚 毀文書,參選求事,有人糾告,及所司點勘彰露,所犯 之人,傳者受者,並當極法。其告事人如有官序,別與 超擢任使。如是百姓,與免戶下差徭。兼自此應合得 資蔭出身人,並須依《格令》及天成三年十一月二十 日禮部起進條件施行。如敢故違,本司官員并本行 人吏,別加嚴斷,不許去任離司,罪無寬恕。事從發覺, 理任澄清,不惟正邦國典刑,抑亦保縉紳家法。『有犯 無赦,斷在的行』。」

晉張希崇字德峰,幽州薊縣人也。希崇少通《左氏春 秋》,復癖于吟詠。劉守光為連帥,慘酷不喜文士,希崇 乃擲筆入謁軍門,以求自效。守光納之,漸升為裨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