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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傳》:修生平與人盡言,無所隱,及執政士大夫 有所干請,輒面諭可否,雖臺諫官論事,亦必以是非 詰之,以是怨誹益眾。

《青箱雜記》:皇祐、嘉祐中,未有謁禁,士人多馳騖請託, 而法官尤甚。有一人號「望火馬」,又一人號「日遊神」,蓋 以其日有奔趨,聞風即至,未嘗暫息故也。

《宋史陳襄傳》:「襄舉進士,調浦城主簿,攝令事。縣多世 族,以請託脅持為常,令不能制。襄欲稍革其俗,每聽 訟,必使數吏環立于前,私謁者不得發,老奸束手。」 《舒亶傳》:「亶知諫院,張商英為中書檢正,遺亶手帖,示 以子婿所為文,亶具以白云。商英為宰屬而干請言 路,坐責監江陵稅。始,亶以商英薦得用,及是反陷之。」 《竇卞傳》:「卞歷官將作監。始卞官汝時,與殿直王永年 者相接頗厚。及在京師,永年求監金曜門庫,卞為禱 提舉楊繪,繪薦為之。永年置酒于家,延繪、卞至,出其 妻侑飲,且時致薄餉。永年以事繫獄死,御史發其私, 卞坐奪職,提舉靈仙觀。」

《讀書鏡》:劉攽、劉恕同在館中,劉攽一日問恕曰:「前日 聞君猛雨中往州西,何耶?」恕曰:「我訪丁君,閒冷無人 過從,我冒雨往見也。」攽曰:「丁方判刑部,子得非有所 請求耶?」恕勃然大怒,至于詬罵。攽曰:「我偶與子戲耳, 何忿之深也?」然終不解。同列亦惘然莫測,異時方知。 是日恕實有請求于丁攽,初不知,誤中其諱耳。 《宋史·劉摯傳》:摯性陗直,自初輔政至為相,修嚴憲法, 辨白邪正,專以人物處。心孤立一意,不受謁請。子弟 親戚入官,皆令赴銓部,以格調選,未嘗以干朝廷。 《蕭燧傳》:紹興十八年,擢進士高第,授平江府觀察推 官。時秦檜當國,其親嘗密告燧秋試必主文漕臺。燧 詰其故,曰:「丞相有子就舉,欲以屬公。」燧怒曰:「初仕敢 欺心耶?」檜懷之。既而被檄秀州,至則員溢,就院易一 員,往漕闈秦熹,果中前列。

《秦康惠王德芳傳》:「安僖秀王子偁,秦康惠王之後,高 宗族兄也。孫師夔為江東運判,池州軍帥霍政與守 臣交上書相攻,詔師夔究曲直。政密遣人求庇,師夔 斥之,具言狀,政坐罷去。」

《晏敦復傳》:敦復素剛嚴,居吏部,請謁不行,銓綜平允。 《揮麈餘話》:鄭德象滋晚守京口,怠於為政。湯致遠鵬 舉為兩浙漕,宣言俟應辦虜使至郡按治之。時秦會 之當國,德象求援于秦。蓋宣和初,秦赴試南宮,鄭為 參詳官,其所取也。至是湯別秦以行,秦云:「鄭德象久 不通問,有少書信,煩為攜達。」因面授之。湯視緘題云: 「稟目申呈判府顯學侍郎先生門下具位。秦檜謹封。」 湯得之,幡然而改,乃奏其治狀,遂移帥江東。

《宋史袁樞傳》:樞為太府丞兼國史院編修官,分修國 史傳。章惇家以其同里,宛轉請文飾其傳。樞曰:「子厚 為相,負國欺君。吾為史官,書法不隱,寧負鄉人,不可 負天下後世公議。」時相趙雄總史事,見之嘆曰:「無愧 古良史。」

《李韶傳》:「韶,彌遜之曾孫也。嘉定四年,舉進士,調南雄 州教授,校文廣州。時有當國之親,故私報所業,韶卻 之。調慶元,丞相史彌遠薦士充學職,韶不與。袁燮求 學宮射圃益其居,亦不與。燮以此更敬韶,以廉勤薦, 遷主管三省架文字。」

《陳仲微傳》:「仲微,瑞州高安人。嘉泰二年,舉進士,調莆 田尉。會守令闕通判,又罷軟不任,臺閫委以縣事。寓 公有誦仲微於當路而密授以薦牘者,仲微受而藏 之。踰年,其家負縣租,竟逮其奴。寓公有怨言,仲微還 其牘,緘封如故。其人慚謝,終其任不敢撓以私。」 《癸辛雜識》:「馬裕齋光祖之再尹京也,風采益振,威望 凜然」,大書一榜,揭之客次,大意謂僚屬自當以職業 見知,並從公舉,若挾貴挾勢及無益儷語以屬者,不 許收受,達者則先斷客將。於是客之至者,掌客必各 檢點銜袖,惟恐犯令得罪。余時為帥幕,一日以公事 至,見有薛監酒方叔在焉。薛雖進納,出入福邸貴家 甚稔。余因扣其何為,薛笑而不見答,覘袖間則有物 焉。余指壁間文曰:「奈何犯初條乎?」薛笑曰:「非惟犯初 條,將併犯所戒矣。」既而速客僚屬白事畢,薛出袖中 函書,馬公顰蹙不語。既而又出儷卷,傍觀皆悚懼,而 典客面無人色,謂受杖必矣。及退,乃寂然無所聞。又 旬日,余復以事至,則薛又在焉。余因扣其所投何如, 薛笑曰:「已荷收錄矣。」余袖中乃《謝啟》也。扣其所主,則 南陽貴人也。以是知人不可無勢,以馬公峻峭壁立, 亦不能不為流俗所移,況他人哉!

《金史耨盌溫敦思忠傳》:思忠子謙,本名乙迭,累官御 史中丞。世宗謂之曰:「省部官受請託,有以室家傳達 者」,官刑不肅,士風頹敝如此,其糾正之。

《宗室越王永功傳》:永功判大宗正事,應州僧與永功 有舊,將訴事于彰國軍節度使移剌胡剌,求永功手 書與胡剌為地。胡剌得書奏之。上謂宰臣曰:「永功以 書囑事胡剌,此雖細微,不可不懲也。凡人小過不治, 遂至大咎,有犯必懲,庶幾乃改,是亦教也。」皆曰:「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