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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無私,臣下敢不敬畏。」於是永功解職。

《鎬王永中傳》,前近侍局副使裴滿可孫,嘗受永中請 託,為石古,乃求除官。可孫已改同知西京留守,猶坐 免。

《王翛傳》:翛改知大興府事,時僧徒多游貴戚門,翛惡 之,乃禁僧午後不得出寺。嘗一僧犯禁,皇姑大公主 為請,翛曰:「奉主命。」即令出之。立召僧,杖一百死,京師 肅然。

《承暉傳》:豪民與人爭種稻,水利不直,厚賂元妃兄左 宣徽使李仁惠,仁惠使人屬承暉右之,承暉即杖豪 民而遣之,謂其人曰:「可以此報宣徽也。」

《元史徹里帖木兒傳》:「至元元年,拜中書平章政事,首 議罷科舉。時詔已書而未用寶,參政許有壬入爭之。 翼日宣詔,特令有壬為班首以折辱之。有壬懼及禍, 勉從之。治書侍御史普化誚有壬曰:『參政可謂過河 拆橋者矣。有壬以為大恥,移疾不出』。」

《吳元珪傳》:元珪除吏部尚書,選曹銓注多有私其鄉 里者,元珪曰:「此風不可長。」川黨、朔黨之興,宋之所由 衰也。請謁悉皆謝絕。

《輟耕錄》:「三寶柱字廷珪,色目人,頗以才學知名。雖湛 於酒色,而能練達吏事,剛正有守。為浙省郎中日,大 書四句於門屏之上曰:『逆刮蛟龍鱗,順捋虎豹尾。若 將二伎論,尢比於人易』。」其意蓋以杜絕人之求請耳。 然亦隘矣哉,終不顯達,而死於難。

《畜德錄》:麻城李文祥將覆試,大學士萬安欲託以孫, 因許及第。文祥以正對,安怒。其孫延於別館,有畫鳩 屬題,其末句云:「春來風雨尋常事,莫把天恩作己恩。」 後以事左遷。

《明外史張悅傳》:「悅字時敏,松江華亭人。成化中,出為 江西僉事,改督浙江學校,力拒請託,校士不糊名曰: 『我取,自信而已』。」

《見聞搜玉》:弘治間,寧波二貢士聽選,次貢與冢宰有 親,䁥乃計先正貢,欲順天儒學訓導,冢宰許之,即往 公廨議修理之方。齋夫怪而詰之,彼此詬詈,齋夫乃 拈于吏部云:「次貢鑽刺。」冢宰聞而不與,及後補其選 者,乃正貢也。

《賢奕編》:韋澳兄溫與中丞高元裕友善,溫請用澳為 御史。一日謂澳曰:「高公持憲綱,欲與汝相面,必得御 史。」澳不答。溫曰:「高君端士不可輕。」澳曰:「然恐無呈身 御史。」竟不詣元裕之門。

劉忠宣公大夏自戶部侍郎告歸,構草堂於先壟之 次,讀書其中,作《東山賦》以見志。平生不為人通私書 請託,藩、臬司、守令往造者不謁謝。

《陝西通志》:「馬汝驥調知澤州。澤故多王府,王率聽用 邪小,暴侵民利,澤人苦之而莫能禁也。汝驥因事稍 懲其左右不法數人,為條告誡止。又王以書來請,汝 驥受之,使去,即投書櫝中封之,所請或于法得釋。王 使使謝,汝驥乃令使者至櫝前啟原書還之,實未發 函。報曰:『法誠如是,吾安敢低昂徇情乎』?」自是王不敢 復請矣。陵川令葛以賄聞御史以親故為葛解甚力 不聽竟置于法。

《見聞紀訓》:正德庚午,余遊學廣德,忽本庠張掌教使 人呼回,謂余曰:「歸安武大尹,迺蔡虛齋高弟,今科必 入簾。吾介爾往拜其門,以文字結知師友之情,人孰 無之,場中當必留意。」余唯而出。私念窮通得失,有命 在天,進不以正,識者所鄙,遂托辭不往。而是歲僥倖 中式,迺恰由武公所取,加溢美焉。當時設從張師之 言,則彼此無以自明,終身含醜多矣。可見人之出處 預定,真不須分外求謀,徒壞心術也。

明《昭代典則》:正德三年,李夢陽代韓文草疏,劉瑾已 謫出之,猶未快于心也。復以他事械至京下獄,將置 之死。時翰林修撰康海與夢陽同有才名,瑾慕海,欲 招至門下,而海不往。夢陽所親有左姓者謂夢陽曰: 「子殆無生路矣,惟康子可以解之。」夢陽曰:「吾與康子 素不相下,今死生之際始託之,獨不愧于心乎?」左曰: 「不謂李子而為匹夫之諒也。」夢陽乃以片紙書數字 曰:「對山救我,惟對山為能救我。」海曰:「是誠在我,我豈 敢吝惡人之見,而不為良友一避咎也。」遂詣瑾,瑾焚 香迎之,延置上坐,曰:「今日有何好風,吹得先生來也?」 海曰:「昔唐明皇任高力士,寵冠群臣,且為李白脫靴, 公能之乎?」瑾曰:「即請為先生脫之。」海曰:「不然。今李夢 陽高于李白,海固萬不及一者也。公不為之援,奈何 欲為白脫靴哉?」瑾曰:「即當斡旋之。」海遂與之痛飲達 曙。夢陽得釋。而海因與瑾密,遂罹清議矣。

《列朝詩集》:「康海字德涵,武功人。弘治十五年狀元,授 翰林院修撰。正德初,逆瑾恨李獻吉,代韓尚書草疏, 詔繫獄,必殺之。獻吉獄急,出片紙曰:『對山救我』。」秦人 皆言瑾恨不能致德涵。德涵往,獻吉可生也。德涵曰: 「『吾何惜一官,不救李死』。乃往謁瑾,瑾大喜,盛稱德涵 真狀元,為關中增光。德涵曰:『海何足言,今關中自有』」 三才,古今稀少。瑾驚問曰:「何也?」德涵曰:「老先生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