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遵路傳》:「遵路進兵部郎中,權知開封府。時宋庠、鄭 戩、葉清臣皆宰相呂夷簡所不悅,遵路與三人雅相 厚善,夷簡忌之,出知宣州。」
《姚兕傳》:兕子古,以邊功累官熙河經略。靖康元年,金 兵逼金城,古與秦鳳經略种師中俱勒兵勤王。欽宗 拜師道同知樞密院,平仲為都統制。上方倚師道等 卻敵,而种氏、姚氏素為山西巨室,兩家子弟各不相 下。平仲恐功獨歸种氏,忌之,乃以士不得速戰為言, 欲夜劫斡離不營。謀洩,反為所敗。
《趙鼎傳》:鼎再相,潘良貴以向子諲奏事久,叱之退。上 欲抵良貴罪,常同為之辯,欲併逐同。鼎奏子諲雖無 罪,而同與良貴,不宜逐。二人竟出。給事中張致遠謂: 不應以一子諲出二佳士,不書黃。上怒,顧鼎曰:「固知 致遠必繳駮。鼎問何也?」上曰:「與諸人善。」蓋已有先入 之言。由是不樂於鼎矣。秦檜繼留身奏事,既出,鼎問 帝何言,檜曰:「上無他,恐丞相不樂耳。」御筆:和州防禦 使璩除節鉞,封國公。鼎奏:「建國雖未正名,天下皆知。 陛下有子,社稷大計也。在今禮數不得不異,所以繫 人心,不使之二三而惑也。」上曰:「姑徐之。」檜後留身,不 知所云。鼎嘗闢和議,與檜意不合,及鼎以爭璩封國 事拂上意,檜乘間擠鼎,又薦蕭振為侍御史。振本鼎 所引,及入臺,劾參知政事劉大中,罷之。鼎曰:「振意不 在大中也。」振亦謂人曰:「趙丞相不待論,當自為去就。」 會殿中侍御史張戒論給事中勾濤,濤言:戒之擊臣, 乃趙鼎意,因詆鼎結臺諫及諸將。上聞,益疑鼎,引疾 求免,言:「大中持政論為章惇、蔡京之黨所嫉,臣議論 出處,與大中同,大中去,臣何可留?」乃以忠武節度使 出知紹興府,尋加檢校少傅,改奉國軍節度使。檜率 執政往餞其行,鼎不為禮,一揖而去,檜益憾之。 張浚薦秦檜可與共大事,鼎再相,亦以為言。然檜機 穽深險,外和而中異。浚初求去,有旨召鼎,鼎至越丐 祠,檜惡其逼己,徙知泉州。又諷謝祖信論鼎嘗受張 邦昌偽命,遂奪節。御史中丞王次翁論鼎治郡廢弛, 命提舉洞霄宮。鼎自泉州歸,復上書言時政,檜忌其 復用,諷次翁。又論其嘗受偽命,乾沒都督府錢十七 萬緡,謫官居興化軍,論者猶不已。移漳州,又責清遠 軍節度副使,潮州安置。在潮五年,杜門謝客,時事不 掛口,有問者,但引咎而已。中丞詹大方誣其受賄,屬 潮守放編置人,移吉陽軍,鼎謝表曰:「白首何歸,悵餘 生之無幾;丹心未泯,誓九死以不移。」檜見之曰:「此老 倔彊,猶昔在吉陽三年,潛居深處」,門人故吏皆不敢 通問,惟廣西帥張宗元時饋醪米,檜知之,命本軍月 具存亡申。鼎遣人語其子汾曰:「檜必欲殺我,我死,汝 曹無患。不爾,禍及一家矣。」先得疾,自書墓中石,記鄉 里及除拜歲月。至是書銘旌云:「身騎箕尾歸天上,氣 作山河壯本朝。」《遺言》屬其子乞歸葬,遂不食而死。時 紹興十七年也。天下聞而悲之。
《陸游傳》:「游字務觀,越州山陰人。年十二能詩文,蔭補 登仕郎,鎖廳薦送第一,秦檜孫塤適居其次,檜怒,至 罪主司。明年,試禮部主事,復置游前列,檜顯黜之,由 是為所嫉。」
《後渠漫記》:張浚出師,與高宗克日復中原。岳飛曰:「相 公睡語邪?」遂忌岳,陷之死。
《宋史沈煥傳》:「煥字叔晦,定海人。乾道五年,舉進士,授 餘姚尉,揚州教授。召為太學錄,以所躬行者淑諸人, 早暮延見學者,孜孜誨誘,長貳同僚忌其立異。會充 殿試考官,唱名日序立庭下,帝偉其儀觀,遣內侍問 姓名,眾滋忌之。或勸其姑營職,道未可行也,煥曰:『道 與職有二乎』?適私試發策,引《孟子》:『立乎人之本朝而 道不行,恥也』。」言路以為訕己,請黜之。在職才八旬,調 高郵軍教授而去。
《王自中傳》:「自中字道甫,淳熙中登進士第,除嚴州分 水令。樞密使王藺薦,召對,帝壯其言,將改秩為籍田 令,又俾舉所知,且嚮用矣,以諫疏罷。自中本韓彥古 客,王藺既薦之,上大喜。韓彥直、彥質輩恐其為彥古 報讎,力請交結於自中,而密達意近習,謂自中受彥 古賂,伏闕上書,薦彥古為相。上遣人物色其事,中書」 舍人王信恆懼自中入臺,將不利於王淮,知彥直輩 譖已行,亟請對,探上意,退即走白右正言蔣繼周。繼 周方敢劾奏,讀至受賂伏闕處,上曰:「卿可謂中其膏 肓。」繼周奏:「臣非不知孤蹤忤王藺,但不敢曠職。」蓋欲 併中藺以媚淮。上但喜繼周善論事,不知曲折如此。 通判郢州,道除知光化軍,改信州。
《趙雄傳》:張栻再被召,論恢復固當,第其計非是,即奏 疏。孝宗大喜,翼日以疏宣示,且手詔云:「恢復當如栻 所陳方是。」即除侍講,云:「得直宿時與卿論事。」虞允文 與雄之徒不樂,遂沮抑之。廣西橫山買馬,諸蠻感悅, 爭以善馬至。上知栻治行,甚嚮栻,眾皆忌嫉。洎。栻復 出荊南,雄事事沮之。時司天奏相星在楚地,上曰:「張 栻當之。」人愈忌之。
《王藺傳》:「光宗即位,遷知樞密院事,兼參政,拜樞密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