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從容謂鼎曰:「『世康與公遠近』?對曰:『臣宗族南徙,昭 穆非臣所知』。帝曰:『卿百代卿族,豈忘本也』!」命官給酒 肴,遣世康請鼎還杜陵。鼎乃自楚太傅孟以下二十 餘世,並考論昭穆,作《韋氏譜》七卷示之,歡飲十餘日 乃還。
近日同姓通譜,最為濫雜,其實皆植黨營私,為蠹國 害民之事,宜嚴為之禁。欲合宗者,必上之於官,使諳 悉古今者為之考定,歲終以達禮部,而類奏行之。其 不請而私通者,屏之四裔,然後可革其弊。古之姓氏, 有專官掌之。《國語》曰:「使名姓之後,能知上下之神祗, 氏姓之所出者為之宗。」又曰:「『司商協名姓,春宮宗伯』, 其屬有都宗人、家宗人,而女官亦有內宗、外宗。今日 姓氏、婚姻二事,似宜專設一官,方得教民之本。」 氏族之亂,莫甚於五代之時。當日承唐餘風,猶重門 蔭,故史言唐、梁之際,仕宦遭亂奔亡,而吏部銓文書 不完,因緣以為姦利。至有私鬻誥敕,亂易昭穆,而季 父母舅反拜姪甥者。《冊府元龜》:長興初鴻臚卿柳膺 將齋郎文書兩件賣與同姓人柳居則,大理寺斷罪 當大辟,以遇恩赦減死,奪見任官,罰錮終身不齒。敕 曰:「一人告身三代名諱,傳於同姓,利以私財,上則欺 罔人君,下則貨鬻先祖,罪莫大焉。自今以後,如有此 弊,傳者受者,並當極法。」今則因無蔭敘,遂弛禁防。五 十年來,通譜之俗,遍於天下,自非明物察倫之至,亟 為澄別,則滔滔之勢,將不可反矣。
唐朝以前,最重譜牒。如《新唐書》言:「河南劉氏,本因匈 奴之後,劉庫仁、柳城李氏,世為契丹酋長;營州王氏, 本高麗之類。」此同姓而不同族也。又如《魏書高陽王 雍傳》言:「博陵崔顯,世號東崔,地寒望劣。」此同族而不 同望也。故《高士廉傳》言:「每姓第其房望」,雖一姓中,高 下懸隔。
異姓稱族,自漢以來未有此事。杜子美《寄族弟唐十 八使君》詩云:「與君陶唐後,盛族多其人。聖賢冠史籍, 枝派羅源津。」則杜與唐為兄弟矣。《重送劉十弟判官》 詩云:「分源豕韋派,別浦鴈賓秋。年事推兄忝,人才覺 弟優。」則杜與劉為兄弟矣。韓文公《送何堅序》亦云:「何 於韓同姓為近。」
《容齋三筆》引孫緬《唐韻》曰:「韓滅,子孫分散江淮間」 ,因以「韓」 為「何」 字,隨音變,遂為何氏。
按:《詩·揚之水》,一章言戍申,二章言戍甫,三章言戍許。 孔氏曰:「言甫、許者,以其俱為姜姓。既重章以變文,因 借許、甫以言申,其實不戍甫、許也。」六國時秦、趙同為 嬴姓。《史記》《漢書》多謂秦為趙,亦此類也。
《史記·秦本紀》:「太史公曰:『秦以其先造父封趙城為趙氏』。」 《陸賈傳》:「秦任刑法不變,卒滅趙氏。」 《索隱》曰:按韋昭云,「秦伯翳後與趙同出蜚廉,造父有功,周穆王封之。趙由此一姓趙氏。」 《漢書·武五子傳》,「趙氏無炊火焉。」 韋昭云:「趙,秦之別氏。」 《南越傳》,「蒼梧秦王。」 晉灼曰:「秦王即趙它也。趙本與秦同姓,故曰秦王。」 《淮南子》亦稱「秦始」 皇為趙政。《三國志》:「陳思王上疏絕纓,盜馬之臣,赦楚趙以濟其難。」 注:「秦穆公有赦盜馬事,趙則未聞。」 蓋以秦亦趙姓。《文選》王融《策秀才文》:「訪游禽於絕澗,作霸秦基。」 李善注引《韓非子》所載趙董閼于事,而云:「《史記》曰:『趙氏之先,與秦共祖。以其共祖,故雖秦亦號曰趙』。」 又左思《魏都賦》:「二嬴之所曾聆。」 李善注:「秦穆公,趙簡子。《史記》:趙氏之先,與秦同祖,故曰二嬴也。」
《崧高》言「生甫及申。」孔氏曰:「此詩送申伯而及甫侯者, 美其上世俱出四岳,故連言之。」今人之與同姓,則無 不通譜,何不更廣之於異姓,而以子美、退之為例也。 季華《淮南節度使崔公頌德碑》云:「惟申伯翼宣王,登 南邦,興周室;小白率諸侯,征楚翟,奉王職」,與崔公葉 德同勳,皆姜姓也。
開元十九年,於南京置齊太公廟。建中初,宰相盧杞、 京兆尹盧諶以「盧」者齊之裔,乃鳩其裔孫,若崔、盧、丁、 呂之族,合錢以崇飾之。
元吳澂《送何友道游萍鄉序》云:「展、柳、韓、何二族,各以 儒官著,而其初實一姬姓。文之昭由魯之展而為柳, 武之穆由晉之韓而為何,氏不同而姓同。」
宋邵伯溫《聞見錄》云:司馬溫公一日過康節先生,謁 曰:「程秀才。」既見,則溫公也。問其故,公笑曰:「司馬出程 伯休父。」
《二字姓改一字》
古時以二字姓改為一字者,如馬宮本姓馬,矢改為 馬。唐憲宗名純,詔姓淳于者改姓于《唐宰相世系表》, 「鍾離昧二子,次曰接,居潁川長社,為鍾氏。」見之史冊, 不過一二。自洪武元年,詔蒙古服、蒙古語、蒙古姓一 切禁止。如今有「呼姓本呼延,乞姓本乞伏」,皆明初改, 而并中國所自有之複姓,皆去其一字。氏族之紊,莫 甚於此。且如孫氏有二,衛之良夫、楚之叔敖,並見於 《春秋》,而公孫、叔孫、長孫、「士孫」、「王孫」之類,今皆去而為 「孫」,與二國之孫合而為一,而其本姓遂亡。《公羊》、「公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