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43 (1700-1725).djvu/90

此页尚未校对
考證

鄭入,君殺之。共賜謂共華曰:「子行乎其及也!」共華曰:

「夫人之入吾謀也,將待及。」賜曰:「孰知之?」共華曰:「不可 知而背之,不信;謀而困人,不智;困而不死,無勇。任大 惡,三行將安入?子其行矣,我姑待死。」

共劉

按《左傳》哀公三年秋,季孫有疾,命正常曰:「無死。南孺 子之子,男也,則以告而立之;女也,則肥也可。」季孫卒, 康子即位。既葬,康子在朝。南氏生男,正常載以如朝, 告曰:「夫子有遺言,命其圉臣曰:『南氏生男,則以告於 君與大夫而立之』。今生矣,男也,敢告。」遂奔衛。康子請 退,公使共劉視之,則或殺之矣。乃討之。召正常,正常 不反。共劉,魯大夫。

共仲

按:《姓氏急就篇》。鄭有「共仲。」

共敖

按《史記項羽本紀》:「義帝柱國共敖,將兵擊南郡,功多, 因立敖為臨江王,都江陵。」

共尉

按《漢書高祖本紀》,「項羽所立臨江王共敖前死,子尉 自立為王,不降,遣盧綰、劉嘉擊擄尉。」

共友

按《萬姓統譜》:「友,代郡太守。」

共普

按:《萬姓統譜》、「普《長樂五官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