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睿 于令儀
于靜菴 于思翀
于友忠 于宸
于騰雲 于寧
于姓部錄雜
氏族典第九十二卷
于姓部彙考
《唐書》
《宰相世系表》
于氏出自姬姓。周武王第二子邗叔,子孫以國為氏, 其後去邑為于氏。其後自東海郯縣隨拓拔魏徙代, 改為萬紐于氏。後魏孝文時,復為于氏外都大官、新 安公栗磾生侍中、尚書令洛拔。洛拔六子:烈、敦、果、勁、 洎、天恩。天恩內行長、遼西太守,生太中大夫仁,仁生 高平郡都將子安。子安生隴西郡守、建平郡公子提。 子提生謹,字思敬,從西魏孝武帝入關,遂為京兆長 安人。仕後周,太師、燕文公。九子:寔、翼、義、智、紹、弼、簡、禮、 廣。
于氏宰相三人:頔、志、寧、琮。
《鄭樵通志》
以國為氏〈周同姓國〉
于氏,即邘氏,周武王之子邘叔所封之國。《京相璠》云: 「野王縣西北三十里有故邘城及邘臺野王,隋改曰 河內,今懷州治,子孫以國為氏。其後去邑,但為于氏, 亦有不去邑者。」後魏《官氏志》有萬紐于氏,改為于氏。 始自東海,隨拓拔魏徙代,改為萬紐于氏。後魏孝文 時,復為于氏。又淳于氏,唐元和初,避憲宗嫌名,改為 「于」氏。
同名異實
于氏有三:周武王之子邘叔之後,或去邑為于氏。後 魏萬紐于氏改為「于」,又淳于氏避唐諱改為「于。」
《廖用賢尚友錄》
于姓
于,河內《羽音》。又望出東海。
于姓部列傳
漢
于軍
按《漢書·功臣表》:「軍以匈奴王降中三年十一月庚子, 封安陵侯。十三年,建元。六年薨,亡後。」
于公
按《漢書于定國傳》:定國父于公,為縣獄吏,郡決曹決 獄平羅文法者,于公所決皆不恨,郡中為之生立祠, 號曰于公祠。東海有孝婦,少寡,亡子,養姑甚謹,姑欲 嫁之,終不肯。姑謂鄰人曰:「孝婦事我勤苦,哀其亡子 守寡,我老久絫丁壯奈何?」其後姑自經死,姑女告吏: 「婦殺我母。」吏捕孝婦,孝婦辭不殺姑。吏驗治,孝婦自 誣服,具獄上府。于公以為此婦養姑十餘年,以孝聞, 必不殺。太守不聽,于公爭之弗能得,乃抱其具獄,哭 於府上,因辭疾去。太守竟論殺孝婦。郡中枯旱三年。 後太守至,卜筮其故。于公曰:「孝婦不當死,前太守彊 斷之,咎黨在是乎?」於是太守殺牛自祭孝婦冢,因表 其墓。天立大雨,歲熟,郡中以此大敬重于公。
于定國
按《漢書于定國傳》:「定國字曼倩,東海郯人。少學法於 父,父死,亦為獄吏。郡決曹,補廷尉史。以選與御史中 丞從事,治反者獄。以材高舉侍御史,選御史中丞。昌 邑王徵即位,行淫亂,定國上書諫後王廢宣帝,立大 將軍光領尚書事,條奏群臣諫昌邑王者,皆超遷。定 國繇是為光祿大夫,平尚書事,甚見任用。數年,遷水」 衡都尉,超為廷尉。定國為人謙恭,尢重經術,其決疑 平法,務在哀鰥寡,罪疑從輕,加審慎之心,朝廷稱之。 為廷尉十八歲,遷御史大夫。甘露中,代黃霸為丞相, 封西平侯。元帝立,以定國任職,舊臣敬重之。關東連 年被災害,民流入關,言事者歸咎於大臣。上於是數 以朝日引見丞相御史,入受詔條責。定國上書謝罪。 永光元年春,露夏寒,《日青》亡光,上復以詔條責,定國 惶恐,上書自劾,歸侯印,乞骸骨,遂罷就第。數歲,七十 餘薨。諡曰安侯。子永嗣。
于永
按《漢書于定國傳》:「定國子永,少嗜酒,多過失,年且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