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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王領天下大元帥,命遘為兵馬元帥。受圍半年,外 無援師,京都既陷,割兩河求和。遘弟光祿卿適至中 山,臨城諭旨,遘遙語之曰:「主辱臣死,吾兄弟平居以 名義自處,寧當賣國家為囚奴乎?」遘呼總管,使盡括 城中兵擊賊,總管辭,遂斬以徇。又呼步將沙振往。振 素有勇名,亦固辭,遘固遣之。振怒且懼,潛衷刃入府。 遘妾定奴責其輒入,振立殺之,遂害遘於堂,及其子 錫并僕妾十七人。長子鉅以官淮南獲免,振出,帳下 卒執而捽裂之,城中無主,乃開門出降。金人入見其 屍曰:「南朝忠臣也。」斂而葬諸鐵柱寺。建炎初,贈特進。

陳適

按《宋史陳遘傳》:「遘弟適,由開封少尹、衛尉少卿至光 祿卿,金人執之以北,後十年,死於雲中。」

陳康伯

按《宋史陳康伯傳》:「康伯字長卿,信之弋陽人。父亨仲, 提舉江東常平。康伯幼有學行,宣和三年中上舍丙 科,累遷太學正。丁內艱。貴溪盜將及其鄉,康伯起義, 丁逆擊,俘其渠魁,邑得全。建炎末,為敕令刪定官,預 修《紹興敕令》,尋通判衢州,攝郡事。盜發白馬原,康伯 督州兵進討,克之,除太常博士,改提舉江東常平茶」 鹽。高宗進蹕建康,康伯以職事過闕,得對,因請擇將, 上開納。紹興八年,除樞密院大計議官,累遷戶部司 勳郎中。康伯與秦檜太學有舊,檜當國,康伯在郎省 五年,泊然無求。十三年,始遷軍器監借吏部尚書使 金。後金使至,詔康伯館伴,端午賜扇帕,與論拜受禮。 言者以生事論,罷知泉州。秩滿,三奉祠,垂十年。檜死, 起知漢州。將出峽,召對,除吏部侍郎,尋兼禮、戶部。乞 約歲用兼刑部。前此有司希檜意,興大獄,康伯平讞 直冤,士大夫存歿多賴之。除吏部尚書,尋拜參知政 事。自孫道夫使北還,已聞金以買馬非約為言,朝廷 特恃和。康伯與同知樞密院事王綸白發其端。綸使 還,乃言「和好無他。」康伯持初論不變。九月,以通政大 夫守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例賜銀絹。康 伯固辭減半,又辭兼史院。又命與湯思退輔政事,勿 憚商論,惟其當而已。普安郡王居潛藩,高宗一日謂 康伯當以使相封真王,今宜冠以屬籍。於是詔以為 皇子,封建王實三十年二月也。明年三月,拜光祿大 夫、尚書左僕射。孝宗即位,命兼樞密使,進封信國公。 明年,以太保、觀文殿大學士、福國公判信州。辭,丐外 祠,除醴泉觀使。二年八月,起判紹興府,且令赴闕奏 事,復辭。未幾,召陪郊祀。時北兵再犯淮甸,人情驚駭, 皆望康伯復相。上出手札,遣使即家居召之。未出里 門,拜尚書左僕射、同中書平章事兼樞密使,進封魯 國公。敵師退,尋以目疾免朝謁,臥家旬餘一奏事。乾 道元年正月上辛,有事南郊,康伯起陪祀。已即丐歸, 章屢上,不許。一日,出殿門,喘劇,輿至第薨,年六十有 九。贈太師,諡「文恭。」二子:偉節除直祕閣,安節賜同進 士出身。慶元初,配享孝宗廟庭,改諡「文正。」

陳叔懷

按《宣和書譜》:「陳叔懷不載於史,作行書,筆畫圓整。」其 論《梅發》一帖,字雖嫵媚,而中藏勁氣。

陳閩

按《盛朝名畫錄》:「陳閩,會稽人也。善寫真,及畫名物山 水。」

陳康年

按《泉州府志》:「康年,字季昌,晉江人。政和壬辰舍選,知 海陽、潮陽二縣,捐俸以貸逋賦,運私穀賑飢民。當路 交薦,通判潮州,攝州事。黎寇犯境,嚴備卻之。歷官二 紀,公廉如一日云。」

陳公輔

按《宋史陳公輔傳》:「公輔,字國佐,台州臨海人。政和三 年,上舍及第,調平江府教授。朱勔方嬖倖,當官者奴 事之,公輔絕不與交。勔不悅,諷權要移公輔越州。累 遷權應天府少尹,除祕書郎。徽宗渡江未還,人情疑 懼,公輔力陳父子之義,宜遣大臣迎奉。欽宗嘉之,擢 為右司諫。論蔡京、朱勔罪惡。時有指公輔為李綱之」 黨鼓唱,士庶伏闕者,公輔自列,因辭位後陳三事,語 觸時宰,遂得罪,斥監合州稅。高宗即位,召還,除尚書 左司員外郎,明年,始達維揚。初,李綱得政,公輔自外 除郎,未至而綱罷,改南劍州,尋予宮觀。紹興六年,召 為吏部員外郎,復授左司諫。公輔感帝知遇,益罄忠 鯁。遷尚書禮部侍郎。會趙鼎言:「進退人才,乃其職分, 疏稍侵公輔。」因力請祠,除集英殿修撰、提舉江州太 平觀。尋知處州,升徽猷閣待制,仍提舉太平觀。卒,年 六十六,贈大中大夫。

陳與義

按《宋史陳與義傳》:「與義字去非,其先居京兆,自曾祖 希亮始遷洛,故為洛人。與義天資卓偉,為兒時已能 作文,致名譽,流輩斂衽,莫敢與抗。登政和三年上舍 甲科,授開德府教授,累遷太學博士,擢符寶郎。尋謫 監陳留酒稅。及金人入汴,高宗南遷,避亂嶺嶠。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