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56 (1700-1725).djvu/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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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鈐轄。遷同州觀察使、浙東都鈐轄,改浙西。童貫北 征,檄統制兵馬,涿、易平,以知易州遷寧武軍承宣使、 燕山路副都總管,又加龍神衛都指揮使。召還,管幹 步軍司,遷步軍都虞候,拜武泰軍節度使、河東河北 制置副使。未及行而帝內禪,灌領兵入衛。鄆王楷至 門欲入,灌曰:「大事已定,王何所受命而來?」導者懼而 退,灌竟行,援兵二萬不能足,聽募民充數。靖康元年 正月二日,次滑州,梁方平南奔,灌亦望風迎潰。黃河 南岸無一人禦敵,金師遂直叩京城。灌至,乞入見,不 許,而令控守西隅。背城拒戰凡三日,被創沒於陣,年 六十二。帳下韓綜、雷彥興,奇士也,各手殺數人,從以 死。欽宗哀悼,賜金帛,命官護葬。已而言者論其不守 河津,追削官秩。長子薊至閣門宣贊舍人,從父戰,箭 貫左臂,拔出之,病創死。紹興四年,中子蘚以灌事泣 訴於朝,詔復履正大夫、忠正軍承宣使。

何鑄

按《宋史何鑄傳》:「鑄字伯壽,餘杭人。登政和五年進士 第,歷官州縣,入為諸王宮大小學教授,祕書郎。御史 中丞廖剛薦鑄操履勁正,可備拾遺補闕之選,即命 拜監察御史,尋遷殿中侍御史,擢右諫議大夫,尋拜 御史中丞。時金遣蕭毅、邢具瞻來議事,秦檜言先帝 梓宮未反,太后鑾輿尚遷朔方,非大臣不可祈請。乃」 以鑄為端明殿學士、僉書樞密院事,為報謝使。既返 命,檜諷万俟卨使論鑄私岳飛為不反,欲竄諸嶺表。 帝不從,止謫徽州。時有使金者,還,言金人問鑄安在, 曾用否,於是復使知溫州。未幾,以端明殿學士提舉 萬壽觀兼侍讀,召赴行在,力辭,乃再遣使金。使歸,力 請祠,除資政殿學士、知徽州。居數月,提舉江州太平 興國宮。卒,年六十五。嘉定初,諡「恭敏。」

何栗

按《宋史何栗傳》:「栗字文縝,仙并人。政和五年,賜進士 第一,擢祕書省校書郎。踰年,提舉京畿學事,召為主 客員外郎、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兼侍講,出知遂寧 府,已而留為御史中丞。論王黼姦邪專橫十五罪,黼 及其黨胡松年、胡益等皆罷,栗亦以徽猷閣待制知 秦州。欽宗立,復以中丞召,閱月為翰林學士,進尚書」 右丞、中書侍郎,俄以資政殿大學士領開封尹。金兵 長驅傅城下,拜栗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京城 失守,從幸金帥營,遂留不返。栗仰天大慟,不食而死, 年三十九。建炎初,詔以為觀文殿大學士、提舉玉局 觀使。訃聞,贈開府儀同三司,議者指其誤國不行。秦 檜自北還,具道其死時狀,乃改贈大學士,官其家七 人。

何齍

按《萬姓統譜》:「齍,營道人,後更名棄。登政和進士第。性 剛介,議論不屈。倅隨守廉,俱擅聲稱,後守雅州,亦以 最聞,累官朝請大夫。」

何兌

按《邵武府志》:「兌字泰和,上麓人。登重和元年進士。初 廣西提刑檢法官。會東平馬伸以御史宣慰諸道,兌 攝本使,每應對必以義理。伸賢之,遂辟置幕下。既而 伸以言事謫死,兌歸守其學,終身不少變。紹興中,通 判辰州,睹郵報秦檜,自陳其存趙之功,因取所輯馬 伸事狀,列上史官中,有移書偽楚,斥使避位之節。檜」 以其分己功,大怒,遂下兌獄,削官竄真陽。檜死,乃復 其官,終身不自悔。兌自號龜津,學者因稱為龜津先 生。

何昌世

按《崇安縣志》:「昌世字正卿,上梅里人。宣和三年,登進 士第,台州司理,改宣教郎,除大理寺丞,遷司農少卿。」

何弘中

按《山西通志》:「弘中,代州人。祖行宣,慕赤松子之學,不 家居,四遊方外。父子奇,秉義郎,宣寧尉。叔子霖,忠翊 郎,守豐州,俱歿王事。弘中幼以奇節自負,宣和末,賊 擾江左,弘中決策破之,授河東、北兩路統制接應使。 使金不屈,名益著。尢長詩文。」

何大節

按《宋史李成之傳》:「金人陷黃州,守臣何大節投江死。」

何烈

按《萬姓統譜》:烈,湘鄉人。金人入寇,烈叩閽乞賜對,陳 禦戎之策。即日召對,至東閣報免,烈曰:「誓把愚忠畢 此生。」

何異

按《宋史何異傳》:「異字同叔,撫州崇仁人。紹興二十四 年進士,調石城主簿,歷知萍鄉縣,遷國子監主簿,遷 丞,擢監察御史,遷右正言。丐外,授湖南轉運判官,尋 為浙西提點刑獄。以太常少卿召,改祕書監兼實錄 院檢討官,權禮部侍郎。言者以異在言路,不彈丞相 留正,及受趙汝愚薦,劾罷之,久乃予祠。起知夔州兼」 本路安撫。丐祠,以寶謨閣待制提舉太平興國宮。起 知潭州,乞閑予祠者再。嘉定元年,召為刑部侍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