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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大父母,而貤妻封及母,遂致仕,得通直郎,如其志, 屏處十年。曾布及本道使者上其行義,徽宗召詣闕, 以為親賢宅教授。未幾,通判杭州,提舉江西常平。大 觀中,改淮南轉運使。以花石綱拘占漕舟,官買一竹」, 至費五十緡,因力陳其弊,忤權倖,乃摘根所書奏牘, 注切草略,為「傲慢不恭」,責監信州酒稅,再貶濠州團 練副使,安置邠州。尋以討淮賊功得自便,以朝散大 夫終于家。根性孝,父病蠱,戒鹽,根為食淡。母嗜河豚 及蟹,母終,根不復食。母方病,每至雞鳴則少蘇,後不 忍聞雞聲。

張樸

按《宋史張根傳》:「根弟樸,字見素,第進士,歷耀、淄、宿三 州教授,太學錄,升博士,改禮部員外郎,遷光祿太常 少卿,擢侍御史,改祕書少監。蔡攸引為道史檢討官, 召試中書舍人,卒。」

張克公

按《宋史石公弼傳》:「張克公字介仲,潁昌陽翟人。起進 士。大觀中為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蔡京再相,克 公與中丞石公弼論其罪。京罷,克公徙起居舍人。踰 月,進中書舍人,改右諫議大夫,由兵部侍郎拜御史 中丞。京復召,銜克公弗置。徽宗知之,為徙吏部尚書, 居吏部六年,卒。」

張綱

按《宋史張綱傳》:「綱字彥正,潤州丹陽人。入太學,以上 舍及第,釋褐。徽宗知綱五中首選,特除太學正,遷博 士,除校書郎。論事與蔡京不合,擠之去,主管玉局觀。 久之,還故官,遷著作佐郎,屯田司勳郎,進起居舍人, 改中書舍人,除給事中。侍御史魏矼劾綱提舉太平 觀,進徽猷閣待制,引年致仕。秦檜用事久,綱臥家二」 十年,絕不與通問。檜死,召為吏部侍郎,除參知政事。 告老,以資政殿學士知婺州。尋致仕,卒,諡文定。吏部 尚書汪應辰論駁之。孫釜再請,特賜曰「章簡。」釜,慶元 間為諫官,力排道學諸賢,累官至簽書樞密院事。

張覺

按《宋史趙良嗣傳》:「張覺,平州義豐人也。在遼國第進 士,為遼興軍節度副使。鎮民殺其節度使蕭諦里,覺 拊定亂者,州人推領州事。金人入燕,以為臨海軍節 度使,任知平州,升平州為南京,加覺同中書門下平 章事。左企弓、康公弼與曹勇義、虞仲文皆東遷,時燕 民盡徙,流離道路,或詣覺訴公弼、企弓等不能守燕, 致吾民如是,能免我者,非公而誰?」覺召僚屬議,又訪 於翰林學士李石,乃殺企弓等,復稱保大三年,悉遣 徙民歸。石更名安弼,偕故三司使高黨往燕山說王 安中。安中具奏于朝,令安弼黨詣京師。徽宗以手札 付詹度,度數誘致之,諷令內附。宣和五年六月,覺遣 掌書記張鈞、參謀軍事張敦固詣安撫司聽命。金人 聞覺叛,遣闍母國王將三千騎來討覺,闍毋以兵少 不交鋒而退,覺遂妄以大捷聞。朝廷建平州為泰寧 軍,拜覺為節度使。詔命至,覺喜遠出迎。金人諜知,舉 兵來,覺不得,返奔燕。金人既平三州,來索覺,王安中 諱之,索愈急。安中不得已,引覺出,數其過,使行刑,覺 語殊不遜,燕之降將及《常勝》軍皆泣下。

張夔

按《萬姓統譜》:「夔,海陽人。政和中進士,為茂名令,辨民 冤獄,太守致疑,夔投告身去,太守勉留之。諸司列薦 為南中清介惟夔一人,高宗璽書勉之。後通判廉州, 秋毫無取。其子昌裔,亦通判容州,父子並以清節聞。」

張建侯

按《萬姓統譜》:建侯為辰州守。政和間,黃安俊叛,圍鎮 江塞,建侯與盧陽令王憲之率兵救之,眾潰,俱被執。 賊迫使諭塞中人出降,建侯陽諾,至塞下大呼曰:「為 人當識順逆,我萬無求全,汝等堅守,勿懷二心。」賊怒, 俱害之。郡人哀其忠,立祠祀焉。

張大年

按《萬姓統譜》:「大年,浦城人。政和中第進士,知萍鄉縣。 時金人入江浙,群盜蝟起,萍鄉為江湖要會,日閱民 伍,教以兵法,聲聞四境,盜不敢入。廣西帥周因辟為 經略司幹官。會營道蠻獠恃險為逆,帥司以兵屬大 年,遂分據要害,持久以待之,賊果以飢潰,海寇陳韜 等出沒為兩廣患。帥司復奏大年通判瓊州討之。賊」 聞其威略,率眾來降,加秩二等。卒道州。

張邦昌

按《宋史張邦昌傳》:「邦昌,字子能,永靜軍東光人也。舉 進士,累官大司成。政和末,由知洪州改禮部侍郎。宣 和元年,除尚書左丞,遷中書侍郎。欽宗即位,拜少宰, 進太宰,為河北路割地使。初,邦昌力主和議,時粘罕 兵又來侵,上書者攻邦昌私敵,社稷之賊也,遂黜邦 昌為觀文殿大學士、中太一宮使,罷割地議。其冬,金」 人陷京師,帝再出郊,留青城。明年春,吳幵、莫儔自金 營持文書來,令推異姓堪為人主者從軍前備禮冊 命。留守孫傅等不奉命,金人怒,復遣幵、儔促之,劫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