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59 (1700-1725).djvu/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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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寇川南,謀與大盜藍廷瑞合。六年正月,逼江津,景 率典史張俊迎擊。城陷,俊死。」

張俊

按《濱州志》:「俊由吏員任臨城縣主簿。正德六年,流賊 攻臨城,俊多方拒守,力不支,為賊所破,復率兵巷戰, 弗勝,死之。事聞,賜其子張三省入監。」

張文慶

按《淄川縣志》:「文慶,正德中,從甯杲討流賊,所向有功。 以一馬深入賊營,殺數十人。賊中善射者中文慶左 目,文慶下馬猶手刃數人,被執。賊愛其才勇,欲降之, 不屈而死。」

張鵬

按《安丘縣志》:「鵬,正德時人,僉事鸞之兄也。時流賊猖 獗,鵬為陰陽訓術,縣官委之守陴。賊入,被害。詔給其 子冠帶。」

張汝舟

按《山西通志》:「汝舟,渾源人,監生。正德間,由萬全經歷 陞順天大城知縣。時流賊劉六輩突至,汝舟以孤力 守危城,多方禦防,賊大合來攻,城陷,巷戰而死。其子 策以護父并遇害。事聞,贈光祿寺寺丞,蔭一子入監 讀書。」

張友直

按《陝西通志》:「友直,宜川人。正德時,以父死武定難。友 直哀痛,遂自殺。」

張弘綱

按《泉州府志》:「弘綱,同安人。倭寇之亂,其父遂夫與弟 弘猷皆被擄,索金贖。弘綱家貧,無所得金,乃入巢泣 說賊曰:『吾父歸,則金可得矣』。賊質之,為刻日而歸遂 夫。遂夫終無所得金。至期,賊令縛出,與其弟斬之。弘 綱復紿賊曰:『父歸必有金,可遣弟速之』。賊又如言。弟 既脫,弘綱乃告賊曰:『家貧甚,金不可得,吾以全吾父 與弟耳』。」賊怒,懸于樹,焚死之。

張原

按《明外史張厚傳》:「原字士元,三原人。正德九年進士。 授吏科給事中,疏陳六事。權倖惡之,傳旨謫新添驛 丞。嘉靖初,召復兵科,進戶科右給事中。撼門哭,再被 杖,創重卒,貧不能歸葬。久之,都御史陳洪謨請卹於 朝,不許。隆慶元年,贈光祿少卿。」

張澯

按《明外史張澯傳》:「澯字景川,廣東順德人。祖善昭,四 川僉事,謫臨江通判。澯舉正德九年進士,授建平知 縣。忤巡江御史賀洪,改調度。昌遷禮部主事,進員外 郎。性剛,不能容人過。後諫大禮,受杖死。」

張崙

按《名山藏方技記》:崙,仁和人,五歲喪明,受《易》善記,精 通卜筮星曆諸書,論祿命多奇驗。寧庶人作亂,浙江 鎮守太監畢真謀為內應,布政司何天衢命崙筮得 解之。彖斂櫝賀曰:「渠魁授首矣,何內應之有?」武宗南 巡浙中,備供帳甚亟,布政使徐蕃命崙筮,得《同人》之 《離》,蕃曰:「同人,親也,《離》應南面,駕其來夫!」崙曰:「不然。卦 體屬乾,西北其位,茲應返也。主上至尊,人安得同之? 爻曰號咷,後笑兆之矣。其在《純乾》之曰乎?」悉如其言。

張瀛

按《陝西通志》:「瀛字士元,蘭州衛左所正千戶。性孝友 忠寔,臨事有為而不矜功,陞指揮僉事。正德十二年 秋,北地有警,臨鞏參政張禴檄瀛隨征,至安定,先令 軍士入城為保全計,挺身出探,遇敵,以眾寡不敵,力 盡而死,至剖其腹。事聞,加指揮使,世襲,仍命有司致 祭。」

張岳

按《明外史張岳傳》:「岳字維喬,惠安人。祖綸,父慎,皆知 縣。岳自幼好學,以大儒自期。舉正德十一年進士,授 行人。諫南巡,杖闕下,謫南京國子學正。世宗嗣位,復 故官,遷右司副。母老,乞便養,改南京武選員外郎,歷 主客郎中。張璁秉政,出為廣西提學僉事,改提學江 西,不謝璁。璁黜廣西選貢七人,謪岳廣東鹽課提舉」, 遷廉州知府,又遷浙江提學副使,改廣東參政。毛伯 溫言岳才,遂擢岳右僉都御史,撫治鄖陽。旋移撫江 西。進右副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進兵部右侍郎,召 為刑部右侍郎。以御史徐南金言,命留任。連山賊李 金與賀縣賊倪仲亮等積三十年不能平。岳合兵討 之,巨寇悉平。召拜兵部左侍郎。貴州諸苗反,巡撫李 義壯告警,乃命岳總督湖廣、貴州軍務討之。進右都 御史。先後斬賊魁五十三人,獨許保黑苗逃不獲,岳 以捷聞。未幾,酉陽宣慰冉元者,嗾許保黑苗突思州, 劫執知府李允簡。允簡死,嚴嵩父子故憾岳,欲逮治 之。徐階持不可,乃奪右都御史,以兵部侍郎督師。岳 搜山箐餘賊,獻思州印及許保。已而復得黑苗,苗患 乃息。岳卒於沅州,諡襄惠。岳博覽,工文章,經術湛深, 不喜王守仁學,以程、朱為宗。

張曰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