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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廷試皆第一,授翰林修撰,累遷禮部右侍郎,乃奏復

姓。建文初,更官制,左右侍中次尚書,改觀右侍中,與 方孝孺等並親用。燕王舉兵,觀草制諷其歸藩,辭極 詆斥。四年,奉詔募兵上游,且督諸郡兵入援。至安慶」, 燕王已渡江矣。未幾即位,下令暴左班文職罪狀,觀 名第六。既而索國寶,不知所在,或言已付觀出收兵 矣。命有司追捕,收其妻翁并二女給象奴。奴索釵釧 市酒肴,翁佯諾,悉與奴持去,急攜二女及家屬十人, 投淮清橋下死。明日,家人自京奔至,白翁死狀。觀慟 哭,至李陽河,或謂曰:「宮已焚,失帝新」皇帝帝三日矣。 觀命舟至羅剎磯,朝服東向拜,投湍急處死。事聞,籍 其家。福王時,諡「文貞」,妻諡「貞懿。」

黃魁

按《明外史黃觀傳》:「與觀同為侍郎者黃魁,不詳何許 人,有學行,習典禮。燕兵入,亦不屈死。」

黃福

按《明外史黃福傳》:「福字如錫,昌邑人。洪武中,以太學 生為項城主簿,改清源,歷金吾前衛經歷。上書論國 家大計。太祖奇之,超拜工部右侍郎。建文深見倚任。 燕王列奸黨二十九人,福與焉。王入京師,福迎附李 景隆,指福奸黨,置不問,復其官。尋轉左侍郎。未幾,拜 工部尚書。永樂三年,陳瑛劾福不恤工匠,改北京刑」 部尚書。明年督安南軍餉。既郡縣其地,命以尚書兼 掌布政、按察二司事。仁宗即位,召還,命兼詹事,輔太 子。福在交阯凡十九年。及還,交人扶攜走送,號泣不 忍別。仁宗崩,督獻陵工。宣德元年,馬騏激交阯復叛。 時陳洽以兵部尚書代福,累奏乞福還撫交人。乃以 工部尚書仍領交阯布政、按察二司事。比至,柳升失 律敗死。還為行在工部尚書,改南京戶部尚書。英宗 即位,加少保。正統五年卒。福丰儀修整,不妄言笑。歷 事六朝,多所建白。公正廉恕,素孚於人。當官不為赫 赫名,事微細無不謹。憂國忘家,老而彌篤。成化初,諡 《忠宣》。

黃驥

按《明外史弋謙傳》:「黃驥,全州人。洪武中鄉舉,為沙縣 教諭。永樂時,擢禮科給事中,嘗三使西域。仁宗初,遷 右通政,與李琦、羅汝敬撫諭交阯,不辱命。使還,尋卒。」

黃采從兄琮

按《嘉定縣志》:「采,字宗素,洪武中,由歲貢為監察御史, 受命治藍獄,白詿誤者三百餘人。數言事,調尢溪知 縣,復召為御史,出知兗州。永樂十七年調知紹興府, 十九年終於任。學行純正,所在有循吏風。從兄琮,字 廷玉,洪武首科鄉舉,知鄜州中都縣,公正愛民,政務 具舉,民頌其德,官至府同知。」

黃信

按《江西通志》:「信,彭澤人,歲貢入監。洪武二十二年,任 湖廣道御史,歷廣西按察使,晉湖廣布政使,至右副 都御史。剛方不屈,深得紀綱之體。」

黃伯奇

按《江西通志》:「伯奇,分宜人。資性純篤,雅尚禮義。洪武 中,舉才行老成,授金華知府。涖政嚴謹,吏服其能。」

黃輿

按《武進縣志》:「輿字希載,其先清江人。洪武中,父遵以 懷材抱德科掌常州府武進縣兩學教事,因家武進。 遵雅擅文學,所著有《松軒集》。輿以孝廉入國學,賜冠 帶。正統丙辰,登進士第,歷官兵部郎中,陞福建左布 政使,卒於家。」

黃咺

按《江西通志》:「咺,寧縣人。父伯義,洪武間任大使,以事 逮繫,法曹論死,咺鎖項擊登聞鼓,願以身代,詞極懇 切。上疑其詐,並付法曹鞫之。事未上,父子俱死於獄, 鄉里哀之。」

黃茂

按《郴州志》:「茂性剛直,有治才。洪武中,任應天府尹,疏 剔冗滯,應接如流,稱京兆最。」

黃永

按《永春縣志》:「永縣學生員,洪武中通學訐奏教諭,御 訊屬誣,悉革為民。永以髫年帶累,欽發戶部充吏,以 人才舉,授戶部主事。六年陞員外,又六年陞寧波知 府。節冗清獄,鋤盜安民。三年考最,調湖州府,惠政洽 民。三年復考最,調廣信府,致仕。」

黃瑞

按《甌寧縣志》:「瑞字叔祥,洪武間,以文學授南寧知府, 興學勸農,郡民悅服。丁憂,眾父老籲闕遮留,詔諭服 闋,仍守南寧。後如詔復任,政聲益著。」

黃定

按《萬姓統譜》:「定字叔志,烏程人。洪武中,由國子生授 吏部稽勳主事,轉考功郎中,遷山東布政使。定端重 清潔,與人語款懇,若恐咈人意,遇不合,則毅然不與 之苟同。年七十七,卒于家。」

黃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