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故者,輒升名其間。當日南至,群族相率合祭。其小 宗有事於四世,別各行之於家。歲旦則展謁,舉序拜 之禮,若冠若婚,宦學出入,悉於此告焉。諱遷,府君九 世孫比部主事衡,患祠之規制庳狹,不足以交神明, 乃與從子厚謀,共白於宗長伯濟而改圖之。即大理 故宅之基,建屋三楹間,蔽以外門,俾族之賢者司其 啟閉。經始於元至正戊戌冬十二月壬寅,訖功於皇 明洪「武庚戌冬十一月己酉,群族皆出泉布來助,而 曰曾恕,曰寶,曰天禧者,為多。相地計功,始終其役,則 維卿之力也。」初,睦庵在宋時已置祭田,自後累增至 二千畝有奇,故烝嘗之禮,視他族為特豐。元季亂離, 始不能以自守。衡懼於散,宗禋無所繫屬,既汲汲先 祠之建,復徵濂文以昭于後。嗚呼!先王之時,立宗法 以統其屬,定廟制以嚴其分。制有降殺,毫髮之莫踰; 宗有大小,條序之不紊。所以維持人心,匡持治道者, 其事至詳且密也。迨乎後世經殘教弛,漫焉而弗之 謀,曾未四三傳,已藐若秦越之相視。當是時也,有能 以義起禮,因祀事而崇孝敬,雖於古昔未能盡合,寧 不為君子之所取乎?此濂於衡之請,不敢固辭而亟 稱之也。濂聞莆陽多名族,衣冠濟濟,讀書之聲相聞, 貴名檢而賤浮侈。以此見艾軒之教,浹人之深,而承 奉府君建學之功,及今猶未泯泯,孰謂賢者之澤不 悠且長哉!《詩》曰:「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三房之嗣,人尚 思勗焉可也。」衡字士衡,通經而有文,為名進士云。
《平陽林氏祠學記》前人
禮之由生,非天作而地設,制之者人也。太古無事之 時,固未有所謂禮。禮之立,起於人情之變。如洪水之 潰,制禮者猶禹治水然,左瀹而右疏,排險而導下,惟 適水之性,使各順其道而已,不可以一法拘也。水勢 有古今之殊,苟執禹之遺法,而治千載以下之水,則 不合者多矣,奚可乎哉?《傳》曰:「三王不同禮。」言因時而 變也。古者墓無祠,庶人惟祭其禰,禮也。至漢嘗祠墓 矣,祭嘗及高祖矣,不可謂之非禮也。今平陽蓋竹之 林氏,立祠於其始遷之祖之墓而祭之,烏得謂之非 禮乎?時不同,禮亦不同。禮雖不同,而其因人情而立 教者,未嘗不同也。初,林氏之居蓋竹自名。者始。 卒,葬於華蓋山,「子孫至今數百家,散處鄉閭,服微情 弛者久矣。其十二世孫元,陽江縣尹惇懼其愈遠而 不知所自出也,欲立祠於墓」而未果。淳卒,其子今刑 部主事陞遂作祠奉。之主,朔望必謁,歲時必祭,皆 率一族之人以從事。祠後為齋曰「思孝」,以會其族人。 復立祠於左偏,祀晦庵朱子之像,以其先宋吏部侍 郎拱辰知信州,遷之知南劍州,起鼇及其父陽江君 配。即祠之前為學,聘鄉人之賢者為師,使族人子弟 就學焉。凡其所為,未必皆合於古,而余獨有取者,以 其得禮之意也。《禮》之目以千百數,求其意不過禁邪 止慝,道人以善而已。人情之變也,無禮以治之,雖日 刑千人而不足。教之以禮,可以使之立化於俎豆間, 豈刑罰之威不若俎豆哉?制之以其所畏,不若因其 所易知而教之之為速也。夫以既遠久疏之族,有貧 富弱強之殊,苟提其耳,授以法令,使無相乖背,必有 不可正者。今也立一祠於始遷祖之墓,率族人以祭, 疏者可以復親,遠者可以不散,富強者必不敢以是 私其身,而貧弱者必有所仰濟矣。其族寧有壞乎?況 於有學以為之教,有先賢之祠以為之,則其為族人 慮者,可謂備矣。林之嗣人,祭於祠,學於學,而能修其 身、睦其親者,善為人後者也。苟不能過於他族之人, 豈不負陞之望哉。陞字若高,敏事有才能,故其所為 能合於《禮》。其徵《記》於余也,遂推其意使歸而刻焉。
《方前林氏家譜序》黃儒炳
予膺上命,典試南畿。竣事日,太學林生國佐持其所 修《家譜》,乞予一言弁首,以詔後人。按《譜》,林氏受姓出 於殷少師比干,後迨籍仁和。君志公初判宣州,繼刺 池州,告最,時南宋初也。尋隱天台,便道過寧,謁族故 御史天霄公墓,遊方前鳳潭,慕其幽雅,命子文寧築 室為居。由是文寧公遂為方前始遷之祖。歷五世,良 輔公贅居同里之陳嶴;又二世,及明福建汀州郡守 公諱思英者,始事修譜,數百年,世系得有考證。又百 餘年,弘治間,縣尹朝泰、庠生仲坤嗣修之。迄今又百 餘年,國佐承祖命謀於族人,復嗣修之。今所存譜牒 是也。夫國有史,家有譜。譜者,史之流也。按凡例,修國 史者必知《春秋》之義,然後可以明人「道而正國體;修 家譜者,亦當知《春秋》之義,然後可以明人倫而正風 俗。」可謂得其意矣。予謂欲明《春秋》之義,莫先於辨是 非,究明一體之學。良知者,是非之公,自聖賢以至途 人,皆所同具,無是非之心,非人也。良知者,天地之靈 氣,原與萬物同體。手足痿痹則為不仁,靈氣有所不 貫也。有人於此,以縣「宇為家,以昊天為祖,以四海為 兄弟,以萬物芸芸為同體,誰曰不可?故同之則楚越 一家,以其心之同也;異之則肝膽易處,以其心之異 也。」今夫聚族而居,父子伯叔兄弟咸在,出入則同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