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故者,輒升名其間。當日南至,群族相率合祭。其小 宗有事於四世,別各行之於家。歲旦則展謁,舉序拜 之禮,若冠若婚,宦學出入,悉於此告焉。諱遷,府君九 世孫比部主事衡,患祠之規制庳狹,不足以交神明, 乃與從子厚謀,共白於宗長伯濟而改圖之。即大理 故宅之基,建屋三楹間,蔽以外門,俾族之賢者司其 啟閉。經始於元至正戊戌冬十二月壬寅,訖功於皇 明洪「武庚戌冬十一月己酉,群族皆出泉布來助,而 曰曾恕,曰寶,曰天禧者,為多。相地計功,始終其役,則 維卿之力也。」初,睦庵在宋時已置祭田,自後累增至 二千畝有奇,故烝嘗之禮,視他族為特豐。元季亂離, 始不能以自守。衡懼於散,宗禋無所繫屬,既汲汲先 祠之建,復徵濂文以昭于後。嗚呼!先王之時,立宗法 以統其屬,定廟制以嚴其分。制有降殺,毫髮之莫踰; 宗有大小,條序之不紊。所以維持人心,匡持治道者, 其事至詳且密也。迨乎後世經殘教弛,漫焉而弗之 謀,曾未四三傳,已藐若秦越之相視。當是時也,有能 以義起禮,因祀事而崇孝敬,雖於古昔未能盡合,寧 不為君子之所取乎?此濂於衡之請,不敢固辭而亟 稱之也。濂聞莆陽多名族,衣冠濟濟,讀書之聲相聞, 貴名檢而賤浮侈。以此見艾軒之教,浹人之深,而承 奉府君建學之功,及今猶未泯泯,孰謂賢者之澤不 悠且長哉!《詩》曰:「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三房之嗣,人尚 思勗焉可也。」衡字士衡,通經而有文,為名進士云。
《平陽林氏祠學記》前人
禮之由生,非天作而地設,制之者人也。太古無事之 時,固未有所謂禮。禮之立,起於人情之變。如洪水之 潰,制禮者猶禹治水然,左瀹而右疏,排險而導下,惟 適水之性,使各順其道而已,不可以一法拘也。水勢 有古今之殊,苟執禹之遺法,而治千載以下之水,則 不合者多矣,奚可乎哉?《傳》曰:「三王不同禮。」言因時而 變也。古者墓無祠,庶人惟祭其禰,禮也。至漢嘗祠墓 矣,祭嘗及高祖矣,不可謂之非禮也。今平陽蓋竹之 林氏,立祠於其始遷之祖之墓而祭之,烏得謂之非 禮乎?時不同,禮亦不同。禮雖不同,而其因人情而立 教者,未嘗不同也。初,林氏之居蓋竹自名。�者始。� 卒,葬於華蓋山,「子孫至今數百家,散處鄉閭,服微情 弛者久矣。其十二世孫元,陽江縣尹惇懼其愈遠而 不知所自出也,欲立祠於墓」而未果。淳卒,其子今刑 部主事陞遂作祠奉。�之主,朔望必謁,歲時必祭,皆 率一族之人以從事。祠後為齋曰「思孝」,以會其族人。 復立祠於左偏,祀晦庵朱子之像,以其先宋吏部侍 郎拱辰知信州,遷之知南劍州,起鼇及其父陽江君 配。即祠之前為學,聘鄉人之賢者為師,使族人子弟 就學焉。凡其所為,未必皆合於古,而余獨有取者,以 其得禮之意也。《禮》之目以千百數,求其意不過禁邪 止慝,道人以善而已。人情之變也,無禮以治之,雖日 刑千人而不足。教之以禮,可以使之立化於俎豆間, 豈刑罰之威不若俎豆哉?制之以其所畏,不若因其 所易知而教之之為速也。夫以既遠久疏之族,有貧 富弱強之殊,苟提其耳,授以法令,使無相乖背,必有 不可正者。今也立一祠於始遷祖之墓,率族人以祭, 疏者可以復親,遠者可以不散,富強者必不敢以是 私其身,而貧弱者必有所仰濟矣。其族寧有壞乎?況 於有學以為之教,有先賢之祠以為之,則其為族人 慮者,可謂備矣。林之嗣人,祭於祠,學於學,而能修其 身、睦其親者,善為人後者也。苟不能過於他族之人, 豈不負陞之望哉。陞字若高,敏事有才能,故其所為 能合於《禮》。其徵《記》於余也,遂推其意使歸而刻焉。
《方前林氏家譜序》黃儒炳
予膺上命,典試南畿。竣事日,太學林生國佐持其所 修《家譜》,乞予一言弁首,以詔後人。按《譜》,林氏受姓出 於殷少師比干,後迨籍仁和。君志公初判宣州,繼刺 池州,告最,時南宋初也。尋隱天台,便道過寧,謁族故 御史天霄公墓,遊方前鳳潭,慕其幽雅,命子文寧築 室為居。由是文寧公遂為方前始遷之祖。歷五世,良 輔公贅居同里之陳嶴;又二世,及明福建汀州郡守 公諱思英者,始事修譜,數百年,世系得有考證。又百 餘年,弘治間,縣尹朝泰、庠生仲坤嗣修之。迄今又百 餘年,國佐承祖命謀於族人,復嗣修之。今所存譜牒 是也。夫國有史,家有譜。譜者,史之流也。按凡例,修國 史者必知《春秋》之義,然後可以明人「道而正國體;修 家譜者,亦當知《春秋》之義,然後可以明人倫而正風 俗。」可謂得其意矣。予謂欲明《春秋》之義,莫先於辨是 非,究明一體之學。良知者,是非之公,自聖賢以至途 人,皆所同具,無是非之心,非人也。良知者,天地之靈 氣,原與萬物同體。手足痿痹則為不仁,靈氣有所不 貫也。有人於此,以縣「宇為家,以昊天為祖,以四海為 兄弟,以萬物芸芸為同體,誰曰不可?故同之則楚越 一家,以其心之同也;異之則肝膽易處,以其心之異 也。」今夫聚族而居,父子伯叔兄弟咸在,出入則同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