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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姓部雜錄

西吳枝乘,吳興沈為右族,雖蔓衍不億,然皆禘休文 氏矣。孟貞曜為武康人,邑中無孟姓者,僅一「孟郊井」 云,「土人不甚諳也。」人之幸不幸如此。

《日知錄》:「沈氏《宋書》沈約自序:『昔少皞金天氏有裔子 曰昧,為元冥師,生允格、臺駘、臺駘能業其官,宣汾洮, 障大澤,以處太原。帝顓頊嘉之,封諸汾川。其後四國: 沈、姒、蓐、黃。沈子國,今汝南平輿沈亭是也』。」汝南去汾州甚遠 《春秋》之時,列於盟會。《定公四年》,「諸侯會召陵伐楚,沈 子不會。晉使蔡伐沈,滅之,以子嘉歸。」按:沈、姒、蓐、黃四 國皆在汾水之上,為晉所滅。左氏昭公元年傳曰今晉主汾而滅之矣黃 非江人,「黃人」之「黃」,則沈亦非沈子嘉之沈休文乃並 列而合之為一,誤也。《唐宰相世系表》曰:「沈氏出自姬 姓,周文王第十子聃叔季,食采於沈,汝南平輿沈亭 即其地也。」此為得之。

審姓部彙考

鄭樵《通志》。

上聲

審氏。漢辟陽侯審食其,為左丞相,沛人。後漢末,袁紹 將審配望出魏郡。

《王應麟姓氏急就篇》

審氏

審氏之先,為周司空屬官,主審曲面勢者也,後因賜 族。

審姓部列傳

審食其

按《漢書功臣侯表》:「食其,以舍人初起侍呂后,漢六年, 封辟陽侯,二十五年為淮南王長所殺,諡幽。」

審平

按《漢書功臣侯表》:「孝文四年,辟陽侯平嗣。二十一年, 孝景二年,坐謀反,自殺。」

審非

按:《漢書功臣侯表》:「元康四年,辟陽侯審食,其曾孫茂 陵公乘非,詔復家。」

後漢

審晃

按《畿輔通志》:「晃,魏郡人。靈帝時拜濟陰太守,為政簡 靜撙節。民歌曰:『豐嗇得當,曹侯審晃。役使得宜,百姓 不疲』。」

審忠

按《後漢書曹節傳》:「光和二年,時連有災異,郎中梁人 審忠以為朱瑀等罪惡所感,乃上書曰:『華容侯朱瑀, 興造逆謀,作亂王室,撞蹋省闥,執奪璽綬,迫脅陛下, 聚會群臣,離間骨肉,母子之恩,割裂城社,自相封賞, 素所親厚,布在州郡,或登九列,或據三司,而苟營私 門,多蓄財貨,繕修第舍,連竟巷里,車馬服玩,擬於天 家。群公卿士,杜口吞聲,州郡牧守,承順風旨。臣為郎 十五年,皆耳目聞見,瑀之所為,誠皇天所不赦。願陛 下掃除醜類,以答天怒』。」章寢不報。

審配

按《後漢書袁紹傳》:「初平二年,紹以勃海起兵,冀州牧 韓馥避位,遣子送印綬以讓紹,紹遂領冀州牧魏郡。 審配以正直不得志於韓馥,紹以配為治中。」配字 正南,少忠烈慷慨,有不可犯之節。紹領冀州,委腹心 之任。

審德

按《萬姓統譜》:「德吳將屯宛,曹休破之。」

北魏

審固

按《萬姓統譜》:「固、魏人,本出兵伍,楊俊獎拔,乃作佳士, 官至郡守。」

審邽

按《萬姓統譜》:「邦字次都,為泉州刺史,喜儒術,通《春秋》, 善吏治。中原亂,公卿多依之。」

審錞

按《萬姓統譜》:「錞,滎陽人,舉人,成化間鄖縣知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