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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子,齒痕隱然在其臂。乃知輪迴再生之說,為不誣 爾。

《瑣言》:「宋王凝每寢必叉手而臥,慮夢中見先靈也。」 《樂善錄》:「虢州司戶王凝卒于官,家素貧,其妻李氏負 遺骸㩦其子以歸,東過開封,投宿旅舍。主人疑其婦 人,而獨㩦一子,不許其宿。李氏顧天已暮,不肯去,主 人牽其臂而出之。李氏仰天長慟曰:『我為婦人,不能 守節,而此手為人執乎?不可以一手并污吾身』。即引 斧」自斷其臂。路人環視嗟嘆,或為之彈指,或為之泣 下。開封府尹義之奏白其事于朝,賜藥封瘡,厚恤李 氏,而笞旅舍主人。

《瑯嬛記》:莊暗香暗中彈琴,右手指有金花照爛几案, 因自造金花之曲。

應元博訪元門,了無所得。一日謁悟師,問:「如何是佛?」 師曰:「無心是佛。」應元曰:「師兄假我十日,當即成佛。若 不成,非應元也。」既歸,自恨根性遲鈍,靜居一室,有一 念起,即自搯其臂肉,肉盡出血,雜念即隨日大減。人 視其臂,無完膚矣。

《明外史李思齊傳》:元封思齊邠國公。洪武元年,明師 下河南,思齊遂降。太祖遣往招諭擴廓,至則待以禮, 尋命騎士送之歸至塞下,辭曰:「『主帥有命,請留一物 為別』。思齊曰:『吾遠來無所齎』。騎士曰:『願得公一臂』。思 齊知不可免,遂斷與之。還未幾,卒。」

《儲巏傳》:「巏母疾,刲股療之,卒不起。時尚未娶,長者強 之,巏頓躄號天,指裂乃巳。」

《聖君初政記》:上惡游手者,和州縛一人至,指甲長尺 餘,上欲加刑,陶安諫曰:「此人雖不勤業,亦不為惡,請 陛下赦之。」上遂解其縛,謂安曰:「微卿言,幾殺無辜矣。」 《龍興慈記》:武寧達疾亟,聖祖幸其第,至榻前問之,占 二句曰:「聞說君王鸞駕來,一花未謝百花開。」蓋諷待 用英賢之眾,戀主之思乎。執聖祖手不放,聖祖曰:「卿 欲朕緊掌山河」,達就榻上叩頭,勉主之忠乎?嗚呼!君 臣始終兩得之矣。

《泳化類編》:正統中,祥符趙羾家居,于肅愍造其第,禮 之甚恭。一日,羾執于手,嚙之出血,于即悟。于出其孫 問曰:「大人何嚙于手?」羾憮然曰:「于好官不得令終耳。」 後于天順初斬西市。人稱羾之鑒識。

主事戴春,松江人,言其鄉有衛公者,手大指甲中見 一紅筋,或曲直,或蜿蜒而動。或懼之,曰:「此必承雨濯 手,龍集指甲也。」衛因名其指甲《赤龍甲》。一日與客泛 湖,酒闌,雷電繞船,水波震蕩。衛戲客曰:「今日吾家赤 龍,得無去邪?」因出手船窗外,龍果裂指而去。

賢奕,南京國子祭酒陳敬宗,師道卓立,名重一時。豐 城侯李公隆居守,于先生最所敬重,過其第,必留宴 宴,或以家姬作樂,談笑竟日,未嘗一目之。常以拇指 搯中指自持,翌旦視其指甲痕猶在。其檢身之功如 此。此其所以模範多士云。

《明良記》:吳康齋與弼召至京師,常以兩手大指食指 作圈,曰:「令太極常在眼前。」長安浮薄少年競以蘆菔 投其中,戲侮之,公亦不顧。

《醫閭漫記》:「印氏有瘖者,與一小廝為廣寧人馬,挾至 曹家堡甸中。初以繩紮其口,不令得叫,後殺其小廝, 瘖者得歸,言不能明,惟以手作勢。」

《太平清話》:鄭元佑少脫骱,任左手,號「尚左生。」

《珍珠船》有術士于腕間出彈子二丸,皆五色。叱令變, 即化雙燕飛騰,名「燕奴。」又令變,即化二小劍交擊,須 臾,復為丸入腕中。

《明詩小傳》:「張鳳翔生有異質,落筆千萬言,左手橫書, 瞬息滿紙。」

湯顯祖字義仍生,而有文在手。

手部雜錄

《易經豐》「九三,折其右肱,無咎。」按《程傳》:右肱,人之所用 乃折矣,其無能為可知。賢智之才,遇明君則能有為 于天下。上無可賴之主,則不能有為,如人之折其右 肱也。動無右肱,則不能而已,更復何言?無所歸咎也。 按:《大全》,進齋徐氏曰:「右肱,人之所用最便者三,欲用 上之切,如右肱也。上暗益甚,失其所應,如折其右肱」, 無所賴矣。

「《說卦傳》『艮為手』。」按《正義》:「艮既為止,手亦能止持其物, 故為手也。」《大全》:「或問:『艮何以為手?朱子曰:『手去捉定 那物,便是艮』』。」又問:「捉物乃手之用,不見取象正意。」曰: 「也只是大概略恁地。漢上朱氏曰:『人之經脈十有二: 其六動于足,其六動于手。動于足者,震之陽自下而 升;動于手者,艮之陽自上而止。震艮相反,疾走者掉』」 臂束手者「緩行。」

艮為指。按:《正義》:取其執止物也。

《詩經邶風擊鼓》篇:「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北風》篇:「惠而好我,攜手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