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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而飲。長者舉未釂,少者不敢飲。

大全王氏曰:「禮莫嚴於少長之分,至於飲食之際,尤人情之所易縱,故《記禮》者必致其委曲焉。一飲之頃,少之所以事長者如此其至,凡所以習人敬順之心於平居無事之時,其瀆尊犯分之念何自而有哉?」

長者賜少者,賤者不敢辭。

御同於長者,雖貳不辭,偶坐不辭。

御,侍也。貳,益物也。侍食者雖獲殽饌之重,而不辭其多者,以此饌本為長者設耳。

問天子之年,對曰:「聞之,始服衣若干尺矣。」問國君之 年,長,曰:「能從宗廟社稷之事矣」;幼,曰:「未能從宗廟社 稷之事也。」問大夫之子,長,曰:「能御矣」;幼,曰:「未能御也。」 問士之子,長,曰:「能典謁矣」;幼,曰:「未能典謁也。」問庶人 之子,長,曰:「能負薪矣」;幼,曰:「未能負薪也。」

《內則》

「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絲。 六年教之數與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 出入門戶及即席飲食,必後長者,始教之讓。九年教 之數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學書計,衣不帛襦 褲。禮帥初朝夕學幼儀,請肄簡諒。十有三年,學樂,誦 《詩》,舞《勺》,成童舞《象》,學射、御。二十而冠,始學《禮》,可以衣 裘帛,舞《大夏》,惇行孝弟,博學不教,內而不出。三十而 有室,始理男事。博學無方,孫友視志。四十始仕,方物 出謀,發慮,道合則服從,不可則去。五十命為大夫,服 官政,七十致事。

《王制》

凡三王養老皆引年。

四海之內,老者眾矣,安得人人而養之?待國老、庶老之禮畢,即行「引戶校年」之令,而恩賜其老者焉。

父之齒隨行,兄之齒鴈行,朋友不相踰。

「父之齒,兄之齒」,謂其人年與父等或與兄等也。「隨行」,隨其後也。「鴈行」,並行而稍後也。「朋友年相若」,則彼此不可相踰越而有先後,言並行而齊也。

《少儀》

問國君之子長幼,長則曰能從社稷之事矣,幼則曰 「能御、未能御。」問大夫之子長幼,長則曰能從樂人之 事矣,幼則曰「能正於樂人、未能正於樂人。」問士之子 長幼,長則曰「能耕矣」,幼則曰「能負薪、未能負薪。」

《祭義》

昔者,有虞氏貴德而尚齒,夏后氏貴爵而尚齒,殷人 貴富而尚齒,周人貴親而尚齒。虞、夏、殷、周,天下之盛 王也,未有遺年者。年之貴乎天下久矣,次乎事親也。

四代之治,隨時救弊,所貴雖不同,而尚齒則同也,未有遺年齒而不尚者。齒居天下之達尊久矣,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故尊高年次於事親也。

朝廷同爵,則尚齒,七十杖於朝,君問則席,八十不俟 朝,君問則就之,而弟達乎朝廷矣。

大全方氏曰:「朝廷莫如爵,鄉黨莫如齒。」蓋朝廷雖以爵為上,然未嘗廢齒也。

居鄉以齒,而老窮不遺,強不犯弱,眾不暴寡,而弟達 乎州巷矣。古之道,「五十不為甸徒,頒禽隆諸長者」,而 弟達乎獀狩矣。軍旅什伍同爵則尚齒,而弟達乎軍 旅矣。

天子設四學,當入學而太子齒。

四學,虞、夏、殷、周四代之學也。「太子齒」,謂太子與同學者,序長幼之位,不以貴加人也。

命齒於鄉里,再命齒於族,三命不齒。

「一命齒於鄉里」,非其鄉里則以爵而不以齒可知。再命齒於族,非其族則以爵而不以齒亦可知。「三命不齒」,雖於其族亦不得而齒之矣,則鄉里又可知。

《祭統》

凡賜爵,昭為一,穆為一。昭與昭齒,穆與穆齒,凡群有 司皆以齒。此之謂「長幼有序。」

此旅酬時賜助祭者酒。眾兄弟子孫等在昭列者則為一色,在穆列者自為一色,各自相旅,長者在前,少者在後,是昭與昭齒、穆與穆齒也。《方氏》曰:「齒所以序長幼,故曰此之謂長幼有序。」

《鄉飲酒義》

《鄉飲酒》之禮,「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聽政役,所以 明尊長也。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 十者六豆,所以明養老也。」

《釋名》

《釋長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