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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則大喜,以老計則不答,以死計則大笑,且曰:「子之計

拙也。」朱既不勝笑者之眾,則亦自疑其計之拙,曰:「豈 皆惡老而諱死邪?」因為南華長老作《大死庵記》,遂識 其語。予之年齡,踰七望八,當以書諸紳云。

《經鉏堂雜志》:「自十歲以上至七十,人各有業,無能免 勞者。唯十歲以下則以少,七十以上則以老。苟非二 者,未有不勞。惟智者能擇術,勞智而不勞力。若不勞 智,又不勞力,斯餓莩也。」

《日知錄記》曰:「四十曰彊而仕,七十曰老而傳。」是人生 服官之日,不過三十年。漢順帝陽嘉元年,用左雄之 言,令孝廉年不滿四十,不得察舉,皆先詣公府,諸生 試家法,文吏課牓奏。宋文帝元嘉中,限年三十而仕。 梁武帝天監四年,令九流常選,年未三十,不通一經, 不得解褐。今則突而弁兮,已廁銀黃之列;死期將至, 「尚留金紫之班。何補官常,徒隳士習?宜定為中制,二 十方許應試,三十方許服官。年至六十,見任官聽其 自請致任,無官之人,一切勒停。是雖蚤於古《記》之十 年,要亦不過三十年而已。三十年之中,復有三年大 憂及期喪不得補選之日,則其人在仕路之日少,而 居林下之日多,可以消名利之心,而」息營競之俗。 洪熙元年四月庚戌,鄭府審理正俞廷輔言:「近年賓 興之士,率記誦虛文,求其實才,十無二三。或有年纔 二十者,未嘗學問,一旦掛名科目,而使之臨政治民, 職事廢隳,民受其弊。自今各處鄉試,宜令有司先行 審訪,務得博古通今,行止端重。年過二十五者,許令 入試。」上雖嘉納而未果行。今則積習相沿,二三百載, 青雲之路,跬步可階;五尺之童,便思奔競。欲以成人 材而厚風俗,難矣。

老幼部彙考

《禮記》:

《曲禮》

大夫七十,自稱曰「老夫。」

「老夫」,長老者之稱。

幼子常視毋誑。

《視》與「示」同,常示之以不可欺誑,所以習其誠。大全劉氏曰:幼子之性,純明自天,未有外物生其好惡者,無所學而不可成也。如金之在鎔,惟人所範;如泥之在鈞,惟人所模。故視之以誠信,則誠信篤於其心;視之以詐偽,則詐偽篤於其志矣。模範之初,貴得其正,則五事之用,靡不出於誠而適於道也。故曰:「幼子常視毋誑。」

童子不衣裘裳,立必正方,不傾聽。

裘之溫,非童子所宜,裳之飾,非童子所便。立必正所向之方,或東或西,或南或北,不偏有所向。大全戴氏曰:「常視無誑,所以養其心也,不衣裘裳,所以養其體也。蓋不開其情偽之端以育其正性,不傷其陰陽之和以長其壽命,此古之成人所以多《有德》也。夫內外交相養也,防其外所以養其中也。立必正方,不傾聽則敬以直內,無傾邪之患矣。」

故君子式《黃髮》。

《式黃髮》,敬老也。大全嚴陵方氏曰:「《黃髮》則老之尤者,《詩》所謂『黃髮兒齒』是矣。黃,土色也,形生於土而反於土,髮至於黃,則形將反本故也。」

《王制》

輕任并重任,分班白者不提攜。

正義任謂擔負,老少并輕,則併與少者擔之也。「重任分」者,老少并重,不可併與少者。一人則分為輕重,重與少者,輕與老者。

君子耆老不徒行,庶人耆老不徒食。

《徒行》謂無乘而行也。《徒食》謂無羞而食也。

《玉藻》

童子之節也,緇布衣錦緣,錦紳並紐錦束髮,皆朱錦 也。

《節》,禮節也。大全陳氏曰:「童子之帶,非必全錦也,錦紳而已。錦紳非以其有備成之文也,親在致飾而已。」

童子不裘,不帛,不屨絇,無緦服。聽事不麻。無事則立 主人之北,南面見先生,從人而入。

《周禮》

《地官》

大司徒之職,「以保息六養萬民:一曰慈幼,二曰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