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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命為大夫也。永嘉戴氏曰:「聖人制禮,以律天下,以節人心,使人血氣充實,志意堅強,壯者服其勞,老者安其逸,未用者無躁進之心,當退者無不知足之戒。每十年為一節,而人心有定向矣。二十血氣猶未定,然趨向善惡,判於此矣,故責以成人之禮焉。三十有室,不至於過而失節,亦不至於曠而失時,此古人所」 以筋力之盛,壽命之長也。四十志氣堅定,強立不反,不奪於利害,不怵於禍福,可以出仕矣。自此以往三十年宣勞於國,非若後世強者有時不用,少與老者並用,至於怠惰廢弛而莫之振也。人至於五十,更歷世變,諳知人情,亦既熟矣。若此而服官政,則明習故事,詳審和緩,不至於擾民生事矣。

《居喪》之禮,「五十不致毀。」

五十始衰,故不極毀。

《檀弓》

「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諡」,《周道》也。

疏曰:凡此之事,皆周道也。又殷以上有生號,仍為死後之稱,更無別諡,堯、舜、禹、湯之例是也。周則死後別立諡。朱子曰:「《儀禮》賈公彥疏云:『少時便稱伯某甫,至五十乃去某甫而專稱伯仲』。此說為是。」如今人於尊者不敢字之,而曰幾丈之類。

《王制》

五十,「養于鄉。」

鄉,鄉學也。正義此謂子孫為國死難,而王養其父祖也。五十始衰,故「養于鄉學。」

《五十》《異粻》

粻,糧也。異者,精粗與少者殊也。

五十始衰。

《五十》,杖于家。

《五十、不從力政》

《力政》,力役之政也。

五十而爵,

五十而爵命為大夫也。大全方氏曰:「五十曰艾」,服官政,故受爵于朝,蓋受爵則服官政故也。

《玉藻》

《五十》不散送,親沒不髦。

《喪禮》「啟殯以後,要絰之麻散垂,喪畢乃絞。」此言五十始衰,不散麻以送葬也。髦象幼時翦髮為鬌之形,父母在則用之,故親沒則去此飾。

《雜記》

「鄉人五十」者從反哭。

正義「鄉人」,同鄉之人也。五十始衰,故待主人窆竟而孝子哭,故鄉人助葬老者,亦從孝子反也。

《祭義》

古之道,「五十不為甸徒。」

「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君田獵,則起其民為卒徒,故曰「甸徒」五十始衰,故不供此役也。

《鄉飲酒義》

《鄉飲酒》之禮,「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聽政役,所以 明尊長也。」

(大全

方氏曰:「六十者坐,則七十以上亦坐可知;五十

者立,則四十以下亦立可知。聽政役者,聽上之人 有所正也,聽上之人有所使也。必五十以下則立, 六十以上則坐者,蓋五十曰艾,艾則服官政之時 固宜立侍以聽政役;六十曰耆,耆則指使之時固 宜坐以加政役于人也。」}}

《素問》

《上古天真論》

丈夫六八,陽氣衰竭於上,面焦髮,鬢頒白。

根氣先衰。而標陽漸竭矣。《平脈篇》曰:「寸口脈遲而緩。緩則陽氣長。其色鮮。其顏光。其聲商。毛髮長。」陽氣衰。故顏色焦而髮鬢白也。

《陰陽應象大論》

年五十,體重,耳目不聰明矣。

《經》曰:「腎虛、肝虛、脾虛,皆令人體重煩冤。」 又曰:「液脫者,骨肉屈伸不利。年五十而精液血液皆虛,是以體重而不輕便也。精氣虛而不能并于上,則耳目不聰明矣。」

《釋名》

《釋長幼》

「五十曰艾。」艾,治也。治事能斷割芟刈,無所疑也。

《甲乙經》

《形氣盛衰大論》

五十歲肝氣始衰,肝葉始薄,膽汁始減,目始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