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繄我獨無?」潁考叔曰:「敢問何謂也?」公語之故,且告之 悔。對曰:「君何患焉?若闕地及泉,隧而相見,其誰曰不 然。」公從之。遂為母子如初。

文公元年,殽之役,晉人既歸秦帥,秦大夫及左右皆 言於秦伯曰:「是敗也,孟明之罪也,必殺之。」秦伯曰:「是 孤之罪也。周芮良夫之詩曰:『大風有隧,貪人敗類,聽 言則對,誦言如醉,匪用其良,覆俾我悖』,是貪故也,孤 之謂矣。孤實貪以禍夫子,夫子何罪使為政。」

襄公二十年衛甯惠子疾,召悼子曰:「吾得罪於君悔 而無及也。名藏在諸侯之策,曰:孫林父甯殖出其君 君入則掩之。若能掩之則吾子也;若不能猶有鬼神 吾有餒而已不來食矣。」

昭公二十年,鄭子產有疾,謂子大叔曰:「我死,子必為 政,唯有德者能以寬服民,其次莫如猛。」大叔為政,不 忍猛而寬。鄭國多盜,取人於萑苻之澤,大叔悔之,曰: 「『吾早從夫子,不及此』。興徒兵以攻萑苻之盜,盡殺之。」 《史記·孔子世家》:「季桓子病,輦而見魯城,喟然歎曰:『昔 此國幾興矣。以吾獲罪於孔子,故不興也』。顧謂其嗣」 康子曰:「我即死,若必相魯,相魯必召仲尼。」後數日,桓 子卒,康子代立。已葬,欲召仲尼。公子魚曰:「昔吾先君 用之不終,終為諸侯笑。今又用之不能,終,是再為諸 侯笑。」康子曰:「則誰召而可?」曰:「必召冉求。」於是使使召 冉求。

《漢書韓延壽傳》:「延壽行縣至高陵,民有昆弟相與訟 田自言,延壽大傷之,曰:『幸得備位,為郡表率,不能宣 明教化,至令民有骨肉爭訟,既傷風化,重使賢長史、 嗇夫、三老、孝弟受其恥,咎在馮翊,當先退』。」是日移病 不聽事,因入臥傳舍閉閣,一縣莫知所為,令丞、嗇夫、 三老亦皆自繫待罪。於是訟者宗族傳相責讓。此兩 昆弟深自悔,皆自髡,肉袒謝,願以田相移,終死不敢 復爭。

《後漢書魯恭傳》:恭拜中牟令,專以德化為理。亭長從 人借牛而不肯還之,牛主訟於恭。恭召亭長,敕令歸 牛者再三,猶不從。恭嘆曰:「是教化不行也!」欲解印綬 去。掾史泣涕共留之。亭長乃慚悔還牛,詣獄受罪,恭 貰不問,於是吏人信服。

《晉書張軌傳》:「張掖人吳詠,為護羌校尉馬賢所辟,後 為大尉龐參掾。參、賢相誣,罪應死,各引詠為證。詠計 理無兩直,遂自刎而死。參賢慚悔,自相和釋。」

《清異錄》:閩士劉乙嘗乘醉與人爭妓女,既醒慚悟,集 書籍凡因飲酒致失賈禍者,編以自警,題曰《百悔經》。 自後不飲,至於終身。

《清波雜志》一小說名《默記》,內一條云:尹師魯性高而 褊,中洛中與歐梅諸公同遊嵩山,師魯曰:「遊山須是 帶得胡餅爐來,方是遊山。」諸公咸謂遊山貴真率,豈 有此理?諸公群起而攻之,師魯知前言之謬而不能 勝,諸公遂引手扼吭,諸公爭救之,乃免。煇見前輩云: 一時失言,有所不免。若曰愧而扼吭,無是理也。著《默 記》者,亦不當書此。

《聞見後錄》:陳公弼,嘉祐中知鳳翔府。東坡初擢制科 簽書判官事,吏呼「蘇賢良」,公弼怒曰:「府判官何賢良 也?」杖其吏不顧,或謁入不得見,故東坡不能堪。後公 弼受他州饋酒,從贓,坐沮辱抑鬱,抵於死。或云:歐陽 公憾於公弼有曲折,東坡不但望公弼相遇之薄也。 公弼子季常,居黃州之岐亭。元豐初,東坡謫黃州者, 執政疑公弼廢死,自東坡委於季常甘心焉。然東坡、 季常相得驩甚,故東坡特為公弼作傳,至比之汲黯 曰:「軾官鳳翔,實從公二年。」方是時,年少氣盛,愚不更 事,屢與公爭議,至形於言色,已而悔之。崔德符戲語 予曰:「果如元豐執政之疑,東坡之悔,豈釋氏懺悔之 悔乎?」

《容齋三筆》:紹興中,胡邦衡銓竄新州,再徙吉陽,吉陽 即珠崖也。軍守張生遇之亡狀,每旬必令囚首詣庭 下,邦衡盡禮事之,至作五十韻詩,為其生日壽。性命 之憂,朝不謀夕。是時黎酋聞邦衡名,遣子就學,其居 去城三十里,嘗邀致入山,見軍守者荷枷絣西廡下, 酋指而語曰:「此人貪虐已甚,吾將殺之,先生以為何 如?」邦衡曰:「其死有餘罪,果若此,足以洗一邦怨心。然 既蒙垂問,切有獻焉。賢郎所以相從者為何事哉?當 先知君臣上下之名分,此人固亡狀,要之為一州主, 所謂邦君也。欲訴其過,合以告海南安撫司,次至廣 西經略司,俟其不行,然後訴於樞密院,今不應擅殺 人也。」酋悟,遽釋之,令自書一紙引咎,乃再拜而出。明 日邦衡歸。張詣門悔謝。殊感再生之恩。自此待為上 客。

《輟耕錄》:「揚州泰興縣馬駝沙農夫司大者,其里中富 人陳氏之佃家也,家貧不能出租以輸主,乃將以所 佃田轉質於他姓陳氏。田傍有李慶四者,亦業佃種, 潛賂主家兒,約能奪田與我,而不以與陳氏者,以所 酬錢十倍之一分之。家兒素用事,因以利啗其主,主 聽奪田歸李氏,司固無可奈何,既以穀田不相侔,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