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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罰,小大猶發;鬼神所報,遠近猶至。《傳》曰:「子夏喪其 子而喪其明,曾子弔之,哭子夏曰:『天乎!予之無罪也』! 曾子怒曰:『商,汝何無罪也?吾與汝事夫子於洙、泗之 間,退而老於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汝於夫子。爾』」 罪一也;喪爾親,使民未有異聞,爾罪二也;喪爾子,喪 爾明,爾罪三也。而曰「汝何無罪歟?」子夏投其杖而拜 曰:「吾過矣!吾過矣!吾離群而索居,亦以久矣夫!」子夏 喪其明,曾子責以罪,子夏投杖拜。曾子之言,蓋以天 實罰過,故目失其明;已實有之,故拜受其過。始聞暫 見,皆以為然,熟考論之,虛妄言也。夫失明猶失聽也, 失明則盲,失聽則聾。病聾不謂之有過,失明謂之有 罪,惑也。蓋耳目之病,猶心腹之有病也。耳目失明,聽 謂之有罪,心腹有病,可謂有過乎?伯牛有疾,孔子自 牖執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原孔 子言,謂伯牛不幸,故傷之也。如伯牛以過致疾,天報 以惡,與子夏同。孔子宜陳其過,若曾子謂子夏之狀, 今乃言命,命非過也。且天之罰人,猶人君罪下也。所 罰服罪,人君赦之,子夏服過,拜以自悔。天德至明,宜 愈其盲。如非天罪,子夏失明,亦無三罪。且喪明之病, 孰與被厲之病?喪明有三罪,被厲有十過乎?顏淵早 夭,子路、葅醢早死,葅醢極禍也。以喪明言之,顏淵、子 路有「百罪也。」由此言之,曾子之言誤矣。然子夏之喪, 明喪其子也。子者,人情所通;親者,人所力報也。喪親 民無聞,喪子失其明,此恩損於親,而愛增於子也。增 則哭泣無數,數哭中風目失明矣。曾子因俗之議,以 著子夏三罪,子夏亦緣俗議,因以失明,故拜受其過。 曾子、子夏未離於俗,故《孔子門》敘行,未在上第也,秦 襄王賜白起劍,白起伏劍將自刎,曰:「我有何罪於天 乎?」良久曰:「我固當死。長平之戰,趙卒降者數十萬,我 詐而盡坑之,是足以死。」遂自殺。白起知己前罪,服更 後罰也。夫白起知己所以罪,不知趙卒所以坑,如天 審罰有過之人,趙降卒何辜於天?如用兵妄傷殺,則 四十萬眾必有不亡。不亡之人,何故以其善行無罪 而竟坑之,卒不得以善蒙天之祐,白起何故獨以其 罪伏天之誅?由此言之,白起之言過矣。秦二世使使 者詔殺蒙恬,蒙恬喟然嘆曰:「我何過於天,無罪而死。」 良久徐曰:「恬罪故當死矣。夫起臨洮屬之遼東,城徑 萬里,此其中不能毋絕地脈,此乃恬之罪也。」即吞藥 自殺。太史公非之曰:「夫秦初滅諸侯,天下心未定,夷 傷未瘳,而恬為名將,不以此時彊諫,救百姓之急,養 老矜孤,修眾庶之和,阿意興功,此其子弟過誅,不亦 宜乎?何與乃罪地脈也?」夫蒙恬之言既非,而太史公 非之亦未是。何則?蒙恬絕脈,罪至當死。地養萬物,何 過於人?而蒙恬絕其脈,知己有絕地脈之罪,不知地 脈所以絕之過,自非如此,與不自非何以異?太史公 為非恬之為名將,不能以強諫故致此禍。夫當諫不 諫,故致受死亡之戮。身任李陵,坐下蠶室,如太史公 之言,所任非其人,故殘身之戮,天命而至也。非蒙恬 以不強諫故致此禍,則己下蠶室有非者矣。己無非, 則其非蒙恬非也。作《伯夷之傳》,則善惡之行云。七十 子之徒,仲尼獨薦,顏淵好學。然回也屢空,糟糠不厭, 卒夭死,天之報施善人如何哉?盜跖日殺不辜,肝人 之肉,暴戾恣睢,聚黨數千,橫行天下,竟以壽終。是獨 遵何哉?若此言之,顏回不當早夭,盜跖不當全活也。 不怪顏淵不當夭,而獨謂蒙恬當死,過矣。漢將李廣 與望氣王朔《燕語》曰:「自漢擊匈奴而廣未嘗不在其 中而諸校尉以下才能不及中然以胡軍攻取侯者 數十人而廣不為侯後人,然終無尺土之功以得見 封邑者何也。豈吾相不當侯。且固命也。」朔曰:「將軍自 念,豈嘗有恨者乎!」廣曰:「吾為隴西太守羌嘗反吾誘 而降之八百餘人吾詐而同日殺之,至今恨之獨此 矣。」朔曰:「禍莫大於殺已降,此乃將軍所以不能侯者 也。」李廣然之,聞者信之。夫不侯猶不王者也,不侯何 恨?不王何負乎?孔子不王,論者不謂之有負;李廣不 侯,王朔謂之有恨。然則王朔之言,失論之實矣。論者 以為人之封侯,自有天命,天命之符,見於骨體。大將 軍衛青在建章宮時,鉗徒相之曰:「貴至封侯,後竟以 功封萬戶侯。衛青未有功,而鉗徒見其當封之證。由 此言之,封侯有命,非人操行所能得也。鉗徒之言實 而有效,王朔之言虛而無驗也。多橫恣而不罹禍,順 道而違福,王朔之說,白起自非,蒙恬自咎之類也。倉 卒之世,以財利相劫殺者眾,同車共船,千里為商,至 闊迥之地,殺其人而『並取其財,尸捐不收,骨暴不葬, 在水為魚鱉之食,在土為螻蟻之糧;惰窳之人,不力 農勉商,以積穀貨,遭歲饑饉,腹餓不飽,椎人若畜,割 而食之。無君子小人,並為魚肉,人所不能知,吏所不 能覺。千人以上,萬人以下,計一聚之中,生者百一,死 者十九,可謂無道』」,至痛甚矣。皆得陽達,富厚安樂,天 不責其無仁義之心;道相并殺,非其無力作,而倉卒 以人為食,加以渥禍,使之夭命。章其陰罪,明示世人, 使知不可為非之驗,何哉?王朔之言,未必審然。傳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