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93 (1700-1725).djvu/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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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列敗壞,飲食數十甕,氣色殊惡。僧曰:「此嘗棄世中 供養,且重」使食且僧,亦不甚念。復引明遠出前大河 上,虹橋蜿蜒望彼岸城府樓觀,煙霧出其上,明遠請 往觀焉,僧不許曰:「子過此無復歸矣。」亟隨僧趨東南 來,井閭人物,差類人世,但天氣乖慘,似欲雨時,而途 中所遇,往往皆昔嘗所見,危冠大馬,出處前後,吏卒 替更而迭趨,人指以為名勢挾侈、決意不屈之「士皆 沬趄狼狽,狀若為物所迫,甚者咨嗟涕淚,悔怏自擲, 意求有以亡匿」而不可得。俄及前,所過廣野,適溪水 漲甚,思始來時則無有也,明遠憂不能渡,僧乃執杖 端以末授明遠而導之。始涉,亦甚淺,中流,明遠失據 將溺,因驚呼而甦。明遠之復生也,桎縛之跡,隱然在 臂,家人持葷飲餉之,雖數十年輒掩鼻,急遣去。瞻視 間,僧已在室中,香氣異常。親族齋戒祈見者,必暫睹, 衲裙杖屨而已。僧自是日以先授經義教明遠,對其 情品,說一切世間所有之法,即心是佛,煩惱塵勞,究 竟虛妄。其音靚圓,若霜鐘在庭,戶外之人一歷耳,驩 然自信,終身不能忘其聲。每謂明遠曰:「吾即詣某寺 齋。」既去,食頃後還,又言某氏齋,私飲某僧酒,獨不齋 耳,他時為之,未免有罪。時多疑以僧伽大師者,明遠 請焉。僧曰:「僧伽吾師也。」幾一月,明遠軀體復壯。僧告 去曰:「後十四年,吾待子於祖山。」明遠問祖山,曰:「廬阜。」 遂去。陳氏後求代故衣,果得於其處,緇徒咒而火之。 明遠母素好釋氏,悉疏其齋,雖遠數百里,必使人驗 之,明遠并告以類狀,具言有是。爾飲僧家,聞之,終身 不飲酒。然明遠嚮所懺之罪,今反不復能記,豈昔偶 萌之於心,不自引悔,而《神道》已錄以為非耶?抑他生 所為,不復自省,而幽冥記人功過,誅賞有時而宴安? 人之苟為,得以自寬,則跬步之間,不可以為恐懼耶? 至和三年八月,明遠歸莆田,以故人訪予,且出所授 經具道其事,欲予記之。予固已恠其人爽辨謙畏,不 類向時,其志真若有所得,然未暇從其請也。今年其 兄公輔調官京師,特過予,復以為言。予與公輔遊十 五年矣,今示稱其弟所為,如予嘗所恠者,則明遠由 是而有聞。倘求之益勤,修之益明,守其話言,不為富 貴貧賤毀譽之所遷,「則其所至也,豈易量哉!」因起奮 筆,直載始末。明遠所述蓋多,其間有與佛經外史若 世人已傳之事略相同者,不復更錄。明遠父名鑄,今 為尚書都官郎中通判廣州《曲轅子記》。予觀崔公所 記,抑亦異矣。彼鄭生者,以法自名,而獲罪若是。吁可 畏哉!三尺者,輕重不可踰,而法家流鮮恩寡,恕多論 刻,苟容於心,已不迯於陰譴矣。若能平反明慎,天必 以善應之。臨政者於淑問詳讞,寧可忽諸。

《東坡志林》:今年三月,有書吏陳昱者暴死,三日而蘇。 云初見壁有孔,有人自孔擲一物至地,化為人,乃其 亡姊也。攜其手自孔出,曰:「冥吏追汝,使我先見。」吏在 旁,昏黑如夜,極望有明,處空有橋,榜曰「會明」,人皆用 泥錢。橋極高,有行橋上者,姊曰:「此生天也。」昱行橋下, 然猶有在下者,或為鳥鵲所啅,曰:「此網捕者也。」又見 一橋曰陽明,人皆用紙錢,有吏曹十餘人,以狀及紙 錢至者,吏輒刻除之,如抽貫然。已而見冥官,則陳襄 述古也。問昱何故殺乳母,昱曰:「無之。」呼乳母至,血被 面,抱嬰兒,熟視昱曰:「非此人也,乃門下吏陳周官。」遂 放昱還,曰:「路遠,當給竹馬。」又使諸曹檢己籍示之,年 六十九,官左班殿直,曰:「以平生不燒香,故不甚壽。」又 曰:「吾輩更此一報,即不同矣。」意謂當超也。昱還,道見 追陳周往。既蘇,周果死。

戊寅十一月,余在儋耳,聞城西民李氏處子病卒,兩 日復生。余與進士何旻同往見其父,問死生狀。云:初 昏,若有人引去,至官府簾下,有言:「此誤追。」庭下一吏 云:「可且寄禁。」又一吏云:「此無罪,當放還。」見獄在地窟 中,隧而出入,繫者皆儋人,僧居十六七。有一嫗身皆 黃毛如驢馬,械而坐,處子識之,蓋儋僧之室也。曰:「吾 坐用檀越錢物,已三易毛矣。」又一僧,亦處子鄰里,死 已二年矣。其家方大祥,有人持盤餐及錢數千,云付 某僧。僧得錢,分數百遺門者,及持飯入門去,繫者皆 爭取其飯,僧飰所食無幾。又一僧至,見者擎跪作禮, 僧曰:「此女可差人速送還。」送者以手擘牆壁使過。復 見一河,有舟,使登之,送者以手推舟,舟躍處,子驚而 寤。「是僧豈所謂地藏菩薩耶?」書此為世戒。

《異聞總錄》:「大觀中,京師醫官耿愚買一侍婢,麗而黠, 踰年矣。嘗立於門外,小兒過焉,認以為母,眷戀不忍 去,婢亦拊憐之。兒歸告其父曰:『吾母乃在某家時,其 母死,既祥矣。父未以為信,試往殯所視之,似為盜所 發,不見屍。還家攜兒謁耿氏之鄰,密訪婢姓氏,真厥 妻也。即佯為販鬻者,徘徊道上,伺其出而見之。妻呼』」 使前,與敘別意,繼以泣語人曰:「此為吾夫,小者吾子 也。」耿聞之怒,詬責之曰:「去年買汝時,汝本無夫,有契 約牙儈可驗,何敢爾?」夫訴諸開封,跡所從來,婢昏然 不省憶,但云:「因行至一橋,迷路,為牙媼引去,迫於飢 餒,故自鬻。」牙媼亦言實遇之於廣備橋,求歸就食,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