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93 (1700-1725).djvu/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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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某有陰德,賜某八世為將,今九世矣。」俄而起械而 至,羸弱一鬼囚也。與之對,得其情,起復押入冥獄,夜 叉乃送還。自後棄所業,乘馬出入士大夫家,能談其 前世事云。

《括異志》:眉山主簿高公有愛子眉郎,甚慧,不幸早夭, 心甚悼之。公忽暴卒,復甦,言至陰府,初為二吏來召, 引至一處,如州城若官府所。俄見一人著道服,手持 數珠而出,主簿熟視,乃其父也,責之曰:「汝有不公當 事,還曾知否?」主簿曰:「何事不公當也?」父曰:「斷遞鋪殺 人事,不窮其理,以直為曲,所以天奪汝愛兒,眉郎見」 亦在此。汝有陰騭,天未遽奪汝壽。汝今還世,切須事 君則忠,事長則順。不可為己營私,不可以直為曲。戒 殺戒淫,戒嗔戒怒,但依吾教,則盡天年,不然則壽祿 皆削也。

荊南都頭李遇病困,攝至陰府,有一先物故者曰:「常 侍安得來此?」復有一人云「追到。」李遇遂蘇,見妻子環 泣,身下臥一畫人號替代云。

《隨手雜錄》:全州進士唐伯虎,一日病卒,心獨溫,後數 日還魂。初若夢為人追呼入官府,見主者曰:「誤矣,當 還。」已而語伯虎曰:「到人間為我轉《法華經》為報」,亦當 勸人誦之。伯虎請曰:「某它日亦得祿乎?」謂之曰:「雖有 薄耳。」遂出,至家而甦。後任梧州推官,六十餘卒。 郡君李氏余。也。嘗有貨珠子,老媼李氏攜珠子至。 既去,遺珠子在地。嬸收之,後媼踰時不至。一日,既至, 形容消瘦,精神恍惚,非昔人也。嬸詰之,曰:「向時所貨 珠子,歸則失去。」告其主,以金十兩償之。其主不許,因 憂愁感疾,幾不能起。嬸曰:「珠子當時遺在地,我得之, 今在此。」媼驚喜涕下,願致金六兩以請。嬸取還之金, 不受也。後微疾,夢出門乘車出曠野,至大官府,見二 偉人衣冠坐堂上,引至堂下。偉人方問姓氏,嬸知其 陰府也,遂誦《大悲咒》,左右皆驚愕,其堂搖動不已。二 偉人立語曰:「勿誦,放爾歸矣。」一吏持大簿書至案,偉 人問:「汝記得還李嫂珠子事否?」嬸曰:「記之。」其一偉人 曰:「當展二十年壽。」其一曰:「得毋太多也?」其一曰:「婦人 而不愛珠寶,此可尚也。」俾人送還,復乘車至門首而 入,見其尸臥帳中,驚而寤起。後二十年乃卒。

柳州張通直,舟泊潭中,新婦死七日而體溫。既還魂 云:初見二人如弓手,追去甚急。至一河次,一人曰:「解 衣。」婦曰:「我婦人衣,不可去。」其一人止之,呼舟而渡,入 大城,市井喧鬧,聞傳呼聲,二人引婦立城砌上,二人 立其下,見一金紫人導從甚嚴。婦識之,乃其舅程之 邵之元父也。連呼「舅舅」,金紫者亦識之,曰:「七娘來,來。」 遂佇馬,取二人文檄視之,乃曰:「誤矣。」急呼衣箱取紙 一番,令婦執之,候至,戒石但執紙而立。既去,二人失 色相顧,低頭不復語。至府門,人間大官府也。婦立戒 石南,俄見金紫人至,次衣綠人,次衣朱人皆坐。金紫 人即呼婦取紙,語二同坐曰:「誤勾此人來矣。」綠衣人 曰:「已來,不奈何。」朱衣人曰:「既誤,莫須放回。」金紫人曰: 「合如此,只是二人得徒罪矣。」即引二如弓手者取狀, 杖脊二十下。令虞候引婦出。至一寺,大廈修廊,寂無 一人,虛堂屏間一僧坐。虞候未前,又一吏人至,詣僧 致語。僧移榻俯階,問婦曰:「識字否?」曰:「識之。」僧指手中 經題問之,婦曰:「《金剛經》也。」僧展卷教誦之,又曰:「歸則 誦之。」遂令婦執堂下幡腳,用力引之,幡起,驚寤而甦。 《清尊錄》:「大桶張氏者,以財雄長京師,凡富人以錢委 人,權其子而取其半,謂之『行錢,富人視行錢如部曲 也。或過行錢之家,設特位置酒,婦女出勸,主人皆立 侍。富人遜謝,強令坐,再三,乃敢就位。張氏子年少,父 母死,主家事,未娶,因祠州西灌口神,歸過其行錢孫 助教』」家,孫置酒數行,其未嫁女出勸,容色絕世。張目 之曰:「我欲娶為婦。」孫皇恐不可,且曰:「我,公家奴也,奴 為郎主丈人。」鄰里笑恠,張曰:「不然,汝但少錢物耳,豈 敢相僕隸也?」張固豪侈,奇衣飾,即取臂上古玉條脫 與女,且曰:「擇日納幣也。」飲罷去孫。鄰里交來賀曰:「有 女為百萬主母矣。」其後張別議婚,孫念勢不敵,不敢 往問期,而張亦恃醉戲言耳,非實有意也。逾年,張婚 他族,而孫女不肯嫁。其母曰:「張已娶矣。」女不對,而私 曰:「豈有信約如此,而別娶乎?」其父乃復因張與妻祝 神回,并邀飲其家,而使女窺之。既去,曰:「汝見其有妻, 可嫁矣。」女語塞,去房內蒙被臥,俄頃即死。父母哀慟, 呼其鄰鄭三者告之,使治喪具。鄭以送喪為業,世所 謂仵作行者也。且曰:「小口死,勿停喪。」即日穴壁出瘞 之,告以致死之由。鄭辦喪具,見其臂有玉條脫,心利 之,乃曰:「某一園在州西。」孫謝之曰:「良便,且厚相酬。」號 泣不忍視,急揮去,即與親族往送其殯而歸。夜半月 明,鄭發棺欲取條脫,女蹶然起,顧鄭曰:「我何故在此?」 亦幼識鄭。鄭以言恐,曰:「汝之父母怒汝不肯嫁,而念 張氏辱其門戶,使我生埋汝於此,我實不忍。」乃私發 棺,而汝果生女,曰:「第送我還家。」鄭曰:「若歸必死,我亦 得罪矣。」女不得已,鄭匿他處以為妻,完其殯而徙居 州東。鄭有母,亦喜其子之有婦,彼小人不暇究所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