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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知也。死徐自知之,猶未晚也。」

《前漢書楊王孫傳》:楊王孫者,孝武時人也。學黃老之 術,家業千金,厚自奉養,生亡所不致。及病且終,先令 其子曰:「吾欲臝葬以反吾真,必亡易吾意。」死則為布 囊盛尸,入地七尺,既下,從足引脫其囊,以身親土。其 子欲默而不從,重廢父命,欲從其心,又不忍。迺往見 王孫友人祁侯。祁侯與王孫書曰:「王孫苦疾,僕迫從 上祠雍,未得詣前。願存精神,省思慮,進醫藥,厚自持。 竊聞王孫先令臝葬,令死者亡知則已,若其有知,是 戮尸地下,將臝見先人,竊為王孫不取也。且《孝經》曰: 『為之棺槨衣衾,是亦聖人之遺製,何必區區獨守所 聞?願王孫察焉』。」王孫報曰:「蓋聞古之聖王,緣人情不 忍其親,故為制禮,今則越之。吾是以」臝葬,將以矯世 也。夫厚葬誠亡益於死者,而俗人競以相高,靡財單 幣,腐之地下,或迺今日入而明日發,此真與暴骸於 中野何異?且夫死者,終生之化,而物之歸者也。歸者 得至,化者得變,是物各反其真也。反真冥冥,亡形亡 聲,迺合道情。夫飾外以華眾,厚葬以隔真,使歸者不 得至,化者不得變,是「使物各失其所也。」且吾聞之,精 神者,天之有也;形骸者,地之有也。精神離形,各歸其 真,故謂之鬼。鬼之為言歸也,其尸塊然獨處,豈有知 哉?裹以幣帛,隔以棺槨,支體絡束,口含玉石,欲化不 得,鬱為枯腊。千載之後,棺槨朽腐,迺得歸土,就其真 宅。繇是言之,焉用久客。昔帝堯之葬也,窾木為匵,葛 藟為「緘,其穿下不亂泉,上不泄殠。故聖王生易尚,死 易葬也。不加功於亡用,不損財於亡謂。今費財厚葬, 留歸隔至,死者不知,生者不得,是謂重惑。於戲,吾不 為也。」祁侯曰:「善。」遂臝葬。

《朱雲傳》:「雲年七十餘,終於家,病,不呼醫飲藥,遺言以 身服斂,棺周於身,土周於槨,為丈五墳,葬平陵東郭 外。」

《息夫躬傳》。初,躬待詔,數危言高論,自恐遭害,著《絕命 辭》曰:「元靈泱鬱,將安歸兮?鷹隼橫厲,鸞徘徊兮。矰若 浮猋,動則機兮。藂棘棧棧,曷可棲兮。發忠忘身,自繞 罔兮。冤頸折翼,庸得往兮。涕泣流兮萑蘭,心結愲兮 傷肝。虹蜺曜兮日微,孽杳冥兮未開。痛入天兮鳴謼, 冤際絕兮誰語?仰天光兮目列,招上帝兮我察。秋風 為我唫,浮雲為我陰,嗟若是兮欲何留,撫神龍兮㩜 其須。游曠迥兮反亡期,雄失據兮世我思。」後數年,乃 死如其文。

《西京雜記》:安定嵩真元菟曹元理並明算術,皆成帝 時人。真嘗自算其年,壽七十三。真綏和元年正月二 十五日晡時死,書其壁以記之。至二十四日晡時死, 其妻曰:「見真算時長下一算,欲以告之,慮脫真旨,故 不敢言。今果後一日。」

杜子夏葬長安北四里,臨終作《文》曰:「魏郡杜鄴,立志 忠款,犬馬未陳,奄先草露。骨肉歸於后土,氣魂無所 不之,何必故丘,然後即化。」封於長安北郭,此焉宴息。 及死,命刊石埋於墓側。

《漢書何並傳》:「並為潁川太守,疾病,召丞掾,作先令書 曰:『告子恢,吾生素䬸日久,死雖當得法,賻勿受葬,為 小槨,亶容下棺』。恢如父言。」

《兩龔傳》,王莽篡國,拜勝為講學祭酒,勝稱疾不應徵。 門人高暉等言:「朝廷虛心待君,宜示有行意,必為子 孫遺大業。」勝即謂暉等:「吾受漢家厚恩,亡以報,今年 老矣,旦暮入地誼,豈以一身事二姓下見故主哉!」勝 因敕以「棺斂喪事,衣周於身,棺周於衣,勿隨俗動,吾 冢種柏作祠堂。」語畢,遂不復開口飲食,積十四日死, 死時七十九矣。

《後漢書來歙傳》:歙進攻公孫述將王元環安於河池 下,辯陷之,乘勝遂進。蜀人大懼,使刺客刺歙,未殊,馳 召蓋延。延見歙,因伏悲哀,不能仰視。歙叱延曰:「虎牙 何敢然!今使者中刺客,無以報國,故呼巨卿,欲相屬 以軍事,而反效兒女子涕泣乎?刃雖在身,不能勒兵 斬公耶!」延收淚強起,受所誡。歙自書表曰:「臣夜人定 後,為何人所賊傷,中臣要害。臣不敢自惜,誠恨奉職 不稱,以為朝廷羞。夫理國以得賢為本,大中大夫段 襄,骨鯁可任,願陛下裁察。又臣兄弟不肖,終恐被罪, 陛下哀憐,數賜教督。」投筆抽刃而絕。

《祭彤傳》:「彤以太僕將萬餘騎,與南單于左賢王信伐 北匈奴,期至涿邪山。信初有嫌於彤,行出高闕塞九 百餘里,得小山,乃妄言以為涿邪山。彤到,不見虜而 還,坐逗遛畏懦,下獄免。彤性沉毅內重,自恨見詐無 功,出獄數日,嘔血死。臨終謂其子曰:吾蒙國厚恩,奉 使不稱,微績不立,身死誠慚恨。義不可以無功受賞, 死後若悉簿上所得賜物,身自詣兵屯,效死前行,以 副吾心。」既卒,其子逢上疏具陳遺言。帝雅重彤,方更 任用,聞之大驚,召問逢疾狀,嗟嘆者良久焉。烏桓、鮮 卑追思彤無已,每朝賀京師,常過冢拜謁,仰天號泣 乃去。

《樊宏傳》:宏世祖之舅,二十七年卒,遺敕薄葬,一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