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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謂鄭生:「可將婦歸柳家。」鄭如其言,挈其妻至淮陰。 先報柳氏,柳舉家驚愕。柳妻意疑令有外婦,生女怨 望形言。俄頃,女家人往視之,乃與家女無異。既入門, 下車冉冉行庭中,內女聞之笑出視,相值於庭中。兩 女忽合,遂為一體。令即窮其事,乃是妻之母先亡而 嫁外孫女之魂焉。生復尋舊跡,都無所有。

《廣異記》:「江陵尉薛濤,以乾元中死,三日活。自言初逢 一吏持帖,云:王使追押帖作祜字。濤未審是何王鞴 馬便去,行可十餘里,至一城,其吏排闥便入廳中,一 人羽衛如王者,濤入再拜,王問:『君是荊州吏耶』?濤曰: 『是』。王曰:『罪何多也,今訴君者不可勝數。對曰:『往任成 固縣尉,成固主進鷹鷂,濤典其事,不得不殺,殺多誠 有之』』。」王曰:「殺有私乎?」曰:「亦有之。」「公私孰多?」曰:「私少於 公。」王曰:「誠然。君祿福甚厚,壽命未已,彼亦無如君何, 不得不追對耳。」令濤出門遍謝諸命。濤至,見雉兔等 遍滿數頃,皆飛走逼濤。濤云:「天子按鷹鷂,非我所為。 觀君輩意旨,盡欲殺我,其何故也?適奉問為君寫經 像,使皆託生,何必眾人殺一命也。」王又令人傳語久 之,稍稍引去。濤入,王謂之曰:「君算未盡,故特為君。既 還,宜作功德以自贖耳。」濤再拜數四。王問:「君讀書否?」 曰:「頗常讀之。」又問:「知晉朝有羊祜否?」曰:「知之。」王曰:「即 我是也。我昔在荊州,曾為刺史,卒官舍,故見君。江陵 之吏,增依依耳。」言訖辭出,命所追之吏送之歸舍,遂 活。

韋廣濟,上元中暴死。自言初見持帖,云閻羅王追己 為判官,已至門下,而未見王。須臾,衢州刺史韋黃裳 復至,廣濟拜候。黃裳與廣濟為從兄弟,問汝何由而 來,答云:「奉王帖追為判官。」裳笑曰:「吾已為之,汝當得 去。」命坐久之,命所司辦食。頃之食至,盤中悉是人鼻 手指等。謂濟曰:「此鬼道中食,弟既欲還,不宜復喫。」因 令向前人送廣濟還。及蘇說其事,而黃裳猶無恙。後 數日而暴卒。

饒州龍興寺奴名阿六,寶應中死。隨例見王地下所 由,云:「汝命未盡」,放還出門。逢素相善胡,其胡在生以 賣餅為業,亦於地下賣餅,見阿六忻喜,因問家人,并 求寄書。久之,持一書謂阿六曰:「無可相贈,幸而達之。」 言畢,推落坑中乃活。家人於手中得胡書,讀云:「語地 下常受諸罪,不得託生,可為造經相救。」詞甚悽切。其 「家見書,造諸功德,奴夢胡云:『勞為送書,得免諸苦,今 已託生人間,故來奉謝,亦可為謝妻子』。」言訖而去。 周頌者,天寶中進士登科,永泰中授慈溪令。在官夜 暴卒,為地下有司所追。至一城,其人將頌見,王門外 忽逢吉州刺史梁乘,問頌:何以至此地獄耶?初頌雖 死,意猶未悟,聞道地獄,心甚悽然。因哽咽悲涕。向乘 云:「母老子幼,漂寄異域,奈何而死?求見修理。」乘言:「當 相為白,君第留此。」入門,聞呵叱云:「判官見王。」久之乃 出,謂頌曰:「已論遣君,宜暫見王,無苦也。」有頃,使者引 頌入見王。王形貌甚偉,頭有兩角,問頌曰:「公作官不 橫取人財否?」頌云:「身是平時進士進身,官至慈溪縣 令,皆是累歷,未嘗非理」受財。王令檢簿,檢訖云:「甚善, 甚善!既無勾當,即宜還家,衣裳得無隳壞耶?」頌意謂 衣裳是形骸,便答云:「適爾辭家,衣裳故當未損。」再拜 辭出。乘甚喜,云:「王已相釋,理可早去。」頌云:「道路茫昧, 何爾歸去?」乘令追人送頌。行數里,其人大罵云:「何物 等流,使我來去,迎送如是,獨不解一言相識?孤恩若 是!如得五千貫,當送汝還。」頌云:「紙錢五千貫,理易辦。」 因便許之。使者乃行十餘里,至一石井,坐其側,復求 去。人言:「入井即活,更何所之。」遂推頌落井而活。 《獨異志》:唐大曆元年,周智光為華州刺史,劫剝行侶, 旋欲謀反,遣吏邵進潛往京,伺朝廷禦伐之意。進歸 告曰:「朝廷無疑公之心。」光怒,以其葉朝廷而紿于己。 遽命斬之。既而甚悔,速遣送其首付妻兒。妻即以針 紉頸,俄頃復活,以藥傅之,然猶懼。智光使人告光曰: 「進本蒲人,今欲歸葬。」光亦賙賻之。既至蒲,浹旬其瘡 平愈,乃改姓他遊。後三十年,崔顒為宋州牧,晨衙,有 一人投刺曰:「故吏。」顒召見,訊其由,進曰:「明公昔為周 智光從事。」因敘其本末,顒乃省悟,與縑帛揖之而去。 《前定錄》:韋泛者,不知其所來,大曆初,罷潤州金壇縣 尉,客遊吳興,維舟于興國佛寺之水岸。時正月朢夜, 士女繁會,泛方寓目,忽然暴卒。縣吏捕驗,其事未已, 再宿而甦。云見一吏持牒來,云府司追,遂與之同行。 約數十里,忽至一城,兵衛甚嚴,入見多是親舊往還, 泛驚問吏曰:「此何所也?」吏曰:「此非人間也。」泛方悟死 矣,俄見散騎呵道而來,中有一人,衣服鮮華,容貌甚 偉。泛前視之,乃故人也。驚曰:「君何為來此?」曰:「為吏所 追。」其人曰:「某職主召魂,未省追子。」因思之曰:「嘻!誤矣, 所追者非追君也,乃兗州金鄉縣尉韋泛也。」遽叱吏 送之歸。泛既喜得返,且恃其故人,因求其祿壽。其人 不得已,密謂一吏,引於別院,立泛於門。吏入,持一丹 筆來,書其左手曰:「前楊復後楊,後楊年年強,七月之 節歸元鄉。」泛既出,前所追吏亦送之。既醒,具述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