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93 (1700-1725).djvu/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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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喫三碗訖,判官則領。紹見大王手中,把一紙文書 亦不通入。大王正對一字天王坐。天王向大王云:「祇 為此人來。」大王曰:「有冤家上訴。」手雖不殺,口中處分, 令殺於江中。天王令喚崔紹冤家。有紫衣十餘人,齊 唱喏走出。頃刻間,有一人著紫襴衫,執牙笏,下有一 紙狀,領一婦人來,兼領二子,皆人身而貓首婦人,著 慘裙黃衫子。一女子亦然,一男子亦然,著皁衫。三冤 家號泣不已,稱崔紹非理相害。天王向紹言:「速開口 與功德。」紹忙懼之,中都忘人間經佛名目,唯記得《佛 頂尊勝經》。遂發願各與寫經一卷。言訖,便不見婦人 等。大王及一字天王。遂令紹昇階與坐。紹拜謝大王, 王答拜,紹謙讓曰:「凡夫小生,冤家陳訴,罪當不赦,敢 望生迴。大王尊重,如是答拜,紹實所不安。」大王曰:「公 事已畢,即還生路,存歿殊途,固不合受拜。」大王問紹: 「公是誰家子弟?」紹具以房族答之。大王曰:「此若然者, 與公是親家,總是人間馬僕射。」紹即起申敘。馬僕射 猶子磻夫,則紹之妹夫。大王問:「磻夫安在?」紹曰:「闊別 已久,知家寄杭州。」大王又曰:「莫怪此來奉天符令勘, 今則卻還人道。」便迴顧王判官云:「崔子停止何處?」判 官曰:「便在某廳中安置。」天王云:「甚好。」紹復咨啟大王: 「大王在生,名德至重,官位極崇,則合卻歸人天為貴, 人身何得在陰司職?」大王笑曰:「此官職至不易得,先 是杜司徒任此職,總濫蒙司徒知愛,舉以自代,所以 得處此位,豈容易致哉?」紹復問曰:「司徒替何人?」曰:「替 李若初。若初性嚴寡恕,所以上帝不遣久處,此杜公 替之。」紹又曰:「無因得一至此,更欲咨問大王,紹聞冥 司有世人生籍,紹不才,兼本抱疾,不敢望人間官職, 然顧有親故,願一知之,不知可否?」曰:「他人則不可得 見,緣與公是親情,特為致之。」大王顧謂王判官曰:「從 許一見之,切須誡約,不得令漏泄,漏泄之則終身喑 啞。」又曰:「不知紹先父在此,復以受生。」大王曰:「見在此 充職。」紹涕泣曰:「願一拜覲,不知可否?」王曰:「亡歿多年, 不得相見。」紹起辭大王,其一字天王,送紹到王判官 廳中,鋪陳贍給,一似人間。判官遂引紹到一瓦廊下。 廊下又有一樓,便引紹入門。滿壁悉是金榜銀榜,備 列人間貴人姓名。將相二色,名列金榜,將相以下,悉 列銀榜。更有長鐵榜,列州縣府僚屬姓名。所見三榜 之人,悉是在世人。若謝世「者,則隨所落籍。」王判官謂 紹曰:「見之則可,慎勿向世間說。榜上人官職,已在位 者,猶可言之,未當位者,不可漏泄,當犯大王向來之 誡。世人能行好心,必受善報。」其陰司誅責惡心人頗 甚。紹在王判官廳中,停止三日,旦暮嚴打警鼓數百 回,唯不吹角而已。紹問判官曰:「冥司諸事,一切盡似 人間,惟空鼓而無角,不知何謂?」判官曰:「夫角聲者,象 龍吟也;龍者,金精也。金精者,陽之精也;陰府者,至陰 之司,所以至陰之所,不欲聞至陽之聲。」紹又問判官 曰:「聞陰司有地獄,不知何在?」判官曰:「地獄名目不少, 去此不遠,罪人隨業輕重而入之。」又問:「此處城池人 物何盛如是?」判官曰:「此王城也,何得怪盛?」紹又問:「王 城之人如海,豈得俱無罪而不入地獄耶?」判官曰:「得 處王城者,是業輕之人,不合入地獄。候有生關,則隨 分高下,各得受生。」又康州流人宋州院官田洪評事, 流到州二年,與紹鄰居。紹、洪復累世通舊,情愛頗洽。 紹發康州之日,評事猶甚康寧,去後半月,染疾而卒。 紹未迴,都不知之,及追到冥司,已見田生在彼。田、崔 相見,彼此涕泣。田謂紹曰:「洪別公後來,未經旬日,身 已謝世矣。不知公何事,忽然到此?」紹曰:「被大王追勘 少事,事亦尋了,即得放迴。」洪曰:「有少情事,切敢奉託。 洪本無子,養外孫鄭氏之子為兒已喚,致得身名,年 六十方自有一子。今被冥司責以奪他人之嗣,以異 姓承家,既自有」子,又不令外孫歸本族。見為此事,被 勘劾頗甚。令公卻迴望,為洪百計,致一書與洪兒子, 速令鄭氏子歸本宗。又與洪傳語康州賈使君,「洪垂 盡之年,竄逐遠地,主人情厚,每事相依。及身歿之後, 又發遣小兒北歸,使遺體歸葬本土眷屬,免滯荒陬。 雖仁者用心,固合如是,在洪淺劣,何以當之?但荷恩 於重泉,恨無力報。」言訖,二人慟哭而別。居三日,王判 官曰:「歸可矣,不可久處於此。」一字天王與紹欲迴,大 王出送,天王行李頗盛,道引騎從,闐塞街衢。天王乘 一小山自行,大王處分與紹馬。騎盡諸城門,大王下 馬拜別,天王坐山不下,然從紹相別。紹跪拜,大王亦 還。拜訖,大王便迴。紹與天王自歸,行至半路,見四人 皆人身而魚首,著慘綠衫把笏,衫上微有血污,臨一 峻坑,立泣拜請紹曰:「性命危急,欲墮此坑,非公不能 相活。」紹曰:「僕何力以救公?」四人曰:「公但許諾則得。」紹 曰:「灼然得。」四人拜謝。又云:「性命已蒙君放訖,更欲起 難發之口,有無厭之求,公莫怪否?」紹曰:「但力及者,盡 力而應之」曰:「四人共就公乞一部《金光明經》,則得度 脫罪身矣。」紹復許言畢,四人皆不見。卻迴至雷州客 館,見本身偃臥於床,以被蒙覆手足。天王曰:「此則公 身也,但徐徐入之,莫懼。」如天王言,入本身便活。及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