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93 (1700-1725).djvu/98

此页尚未校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人事典

 第九十九卷目錄

 魂魄部紀事四

 魂魄部雜錄

人事典第九十九卷

魂魄部紀事四

《遼史孩里傳》:「孩里素信浮圖,清寧初,從上獵,墮馬,憒 而復蘇,言始見二人,引至一城,宮室宏敞,有衣絳袍 人坐殿上,左右列侍,導孩里升階,持牘者示之曰:『本 取大腹骨,欲誤執汝牘上書,官至使相,壽七十七。須 臾還擠之大壑而寤』。」道宗聞之,命書其事,後皆驗。 《聞見後錄》:湯保衡遇漢張陵,授以符籙,可攝制鬼神。 一日,保衡語其友人曰:「予適過西車子曲,見一小第, 門有車馬,有數婦人始下車,皆不以物蒙蔽其首。其 第二下車者,年二十許,頗有容色,意其士大夫自外 至京師者,必其妻也。予欲今夕就子前舍小飲,當召 向所見婦人觀之。」友人曰:「良家子,汝焉可妄召,必累 我矣。」保衡曰:「非召其人,乃攝其生魂,聊以為戲耳。然 必至夜,俟其寢寐乃召之。若夢中至此,止可遠觀,慎 勿近之,近之則魂不得還,其人必死矣。」遂與友人薄 暮出門,過其舍,伺少頃,聞門中有婦人聲。保衡心知, 乃適所見婦人,即吸其氣,以綵線繫其中指。既而至 友人學舍,命僕取酒至,與之對飲,令從者就寢。至夜, 保衡起開門,有婦人自外至,乃所見者,形質皆如人, 但隱隱然若空中物,其語聲如嬰兒,見保衡拜之,保 衡問其誰氏,具道某氏。其夫適自外罷官還京師,復 問保衡曰:「此何所也?適記已就寢,不意至此。又疑是 夢寐,而比夢寐差分明,又疑死矣。此得非陰府耶?」保 衡曰:「此亦人間耳,今便可歸,當勿憂也。」命立於前,款 曲與語,至五更始遣去。

《廣異記》:「鄧成者,豫章人也。年二十餘,曾暴死,所由領 至地獄,先過判官,判官是刺史黃麟,麟即成之表丈 也。見成悲喜,具問家事。成語之,悉皆無恙。成因求哀, 麟云:『我亦欲得汝歸,傳語於我家』。諸弟遂入白王,既 出曰:『已論放汝訖。久之,王召成問云:『汝在生作何罪 業,至有爾許冤對。然筭猶未盡,當得復還,無宜更作 地獄冤也』』。」尋有畜生數十頭來噬成王謂曰:「鄧成已 殺爾輩,復殺鄧成,無益之事。我今放成卻迴,令為汝 作功德,皆使汝託生人間,不亦善哉!」悉云:「不要功德, 但欲殺鄧成耳。」王言:「如此,於汝何益?殺鄧成,汝亦不 離畜生之身。」曷若受功德,即改為人身也。諸輩多有 去者,唯一驢頻來蹋成,一狗嚙其衣不肯去,王苦救 衛,然後得免,遂遣所追。成吏送之出。過麟,麟謂成曰: 「至喜莫過重生,汝今得還,深足忻慶。吾雖為判官,然 日日恆受罪,汝且住此,少當見之。」俄有一牛頭卒持 火來,從麟頂上然至足,火遂滅,尋而復生,悲涕良久, 謂成曰:「吾之受罪如是,其可忍也!汝歸可傳語弟,努 力為造功德,令我得離此苦。然非我本物,雖為功德, 終不得之。吾先將官料置得一《莊子》,今將此造經佛, 即當得之。或恐諸弟為恍惚不信,汝可持吾玉簪還 以示之。」因拔頭上簪與成麟。前有一大水坑,令成合 眼推入坑中,遂活。其父母富於財,憐其子重生,數日 之內,造諸功德。成。既愈,遂往黃氏為說麟所託,以玉 簪還之。黃氏識簪,舉家悲泣,數日,乃賣莊造經。 華州進士王勳,嘗與其徒趙望舒等入華岳廟,入第 三女座,悅其倩巧而蠱之,即時便死。望舒惶懼,呼神 巫持酒饌,於神前鼓舞,久之方蘇。王怒望舒曰:「我自 在彼無苦,何令神巫彈琵琶呼我為?」眾人笑而問之, 云:「女初藏已於車中,適繾綣,被望舒彈琵琶告」王,令 一黃門搜諸婢車中。次諸女既不得已,被推落地,因 爾遂活矣。

東陽張瑤,病死數日方活,云被所由領過一府舍中, 有貴人儐從如王者,瑤至庭內,見其所殺眾生盡來 對。瑤曾殺一牛,以布兩端與之追福,其牛亦在中庭, 角戴兩布。又曾供養病僧,其僧亦來,謂所司曰:「張瑤 持《金剛經》滿三千遍,功德已入骨。又寫《法華經》一部, 福多罪少,故未合死。」所司命秤之,畜生盡起,而瑤猶 在地上。所司取司命簿勘之,一紫衣引黃衫吏抱黃 簿至,云:「張瑤名已掩了,合死。」視簿有紙帖掩其名。又 命取《太山簿》,頃之,亦紫衣吏人引黃衫吏持簿至,云: 「張瑤掩了,合死。」又命取閣內簿,檢使者云:「名始掩半, 未合死。」王問瑤:「汝名兩處全掩,一處掩半,六分之內, 五分合死,故不合處。」王以功德故,放「汝歸閻浮地,勿 復殺生命。」瑤入地獄,遍身受罪,火坑鑊湯無不見。有 僧曰:「汝勿復為罪。」遂即以印印其股曰:「將此為信。」既 活,印既分明,至今未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