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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曲禮》:「納女於大夫曰備埽灑。」

《內則》:凡內外,雞初鳴灑埽,室堂及庭布席,各從其事。 《喪大記》:「疾病,外內皆埽。」按疏:「外內皆埽者,為賓客來 問病者。」

《武進縣志》:元旦戒不埽地即埽,必向內,勿除垢穢於 外。嘗見《唐書》載此事云:「恐埽去如願也。」如願,吉鬼。

灑埽部外編

《稽神錄》:「徐仲寶者,長沙人。所居道南有大枯樹,合抱 無數,有僕夫灑埽其下,沙中獲錢百餘,以告仲寶,仲 寶自往,亦獲數百。日每需錢即往埽其下,必有所得。」 《龍興慈記》:「聖祖埽梵宇,以帚擊伽藍像,令縮足起,待 我埽,即縮起。」

齋戒部彙考

《禮記》:

《曲禮》

齊者不樂不弔。

大全呂氏曰:「古之有敬事者必齊。齊者,致精明之德也。樂則散,哀則動,皆有害於齊也。不樂不弔者,全其齊之志也。」

《郊特牲》

《齊》之元也,以陰幽思也。故君子三日齊,必見其所祭 者。

齊而「元冠元衣」,順鬼神幽黯之意,且以致其陰幽之思也。見其所祭之親,精誠之感也。正義「三日」,謂致齊時也。三日齊思其親之居處笑語,故祭時如見其所祭之親也。

《祭義》

「致齊於內,散齊於外。」齊之日:「思其居處,思其笑語,思 其志意,思其所樂,思其所嗜。齊三日,乃見其所為齊 者。」

大全嚴陵方氏曰:「齊於內所以慎其心,齊於外所以防其物,散齊,若所謂不飲酒、不茹葷之類。齊三日則致齊而已,必致齊然後見其所謂齊者,思之至故也。」

《祭統》

及時將祭,君子乃齊。齊之為言齊也,齊不齊以致齊 者也。是故君子非有大事也,非有恭敬也則不齊,不 齊則於物無防也,耆欲無止也。及其將齊也,防其邪 物,訖其耆欲,耳不聽樂。故《記》曰:「齊者不樂。」言不敢散 其志也。心不苟慮,必依於道;手足不苟動,必依於禮。 是故君子之齊也,專致其精明之德也。故散齊七日 「以定之,致齊三日以齊之。」定之之謂齊。齊者,精明之 至也,然後可以交於神明也。是故先期,旬有一日,宮 宰宿夫人,夫人亦散齊七日,致齊三日。君致齊於外, 夫人致齊於內,然後會於太廟。

「宿」讀為「肅」,猶戒也。大全嚴陵方氏曰:「散齊即《祭義》所謂『散齊於外』是也;致齊即《祭義》所謂『致齊於內』是也。此以時之先後為序,彼以事之內外為序也。以齊於內故又謂之宿,以其宿於內也;以齊於外故又謂之戒,言戒於外也。若心不苟慮與訖其嗜欲之類則所以齊其內也;若手足不苟動與防其邪物之類則所以齊其外也。夫散者集」之,則一歸乎定,故散齊七日以定之。致其至焉,則未始不齊,故致齊三日以齊之。定言定於外,齊言齊於內。散齊七日,致齊三日,則及祭凡十日矣,故先期旬有一日,宮宰宿夫人而詔之齊也。《大宰》言「前期十日帥執事而十日遂戒」,則於是日而遂散齊也。聽外治者,君也,故致齊於外;聽內職者,夫人也,故致齊於內,與《祭義》所謂「內外」者異矣。彼謂一身之內外,齊於內外,所以辨其位;會於太廟,所以聯其事。

《周禮》

《天官》

大宰之職,「祀五帝,則掌百官之誓戒。」

訂義劉迎曰:「誓戒者,誓其所當戒者也。戒百官以所當奉祭之事,恐其不敬也。」

前期十日,帥執事而卜日,遂戒。

王氏曰:「《記》云:『七日戒,三日宿』。又曰:『散齋七日以定之,致齋三日以齊之』。齊之之謂齋,定之之謂戒。散齋七日,致齋三日,凡十日也。」

膳夫王齊日三舉。

賈氏曰:「謂散齊、致齊,齊必變食,故加牲體至三太牢。」 史氏曰:「當不飲酒、不茹葷之時,懼其食力之不足,則不能勝祭事,故三舉以助之,非謂盛殺而供也。」

《春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