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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二體釋《歸妹》之義。男女相感,說而動者,少女之事,故以說而動,所歸者妹也。所以征則凶者,以諸爻皆不當位也。所處皆不正,何動而不凶。大率以說而動,安有不失正者。

「無攸利」,柔乘剛也。

不惟位不當也,又有乘剛之過。三五皆乘剛,男女有尊卑之序,夫婦有唱隨之禮,此常理也,如《恆》是也。苟不由常正之道,徇情肆欲,惟說是動,則夫婦瀆亂,男牽欲而失其剛,婦狃說而忘其順,如《歸妺》之乘剛是也,所以「凶」,無所往而利也。夫陰陽之配合,男女之交媾,理之常也。然從欲而流放,不由義理,則淫邪無所不至。傷身敗德,豈人理哉。《歸妹》之所以「凶」也。本義男女之交,本皆正理;惟若此卦,則不得其正也。

《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

雷震於上,澤隨而動,陽動於上,陰說而從女從男之象也,故為「歸妺。」君子觀男女配合,生息相續之象,而以永其終,知有敝也。「永終」,謂生息嗣續,永久其傳也。「知敝」,謂知物有敝壞,而為相繼之道也。女歸則有生息,故有永終之義。又夫婦之道,當常永有終,必知有敝壞之理,而戒慎之。「敝壞」,謂離隙。歸妹,說以動者也,異乎《恆》之巽而動,《漸》之止而巽也。少女之說,情之感動,動則失正,非夫婦正而可常之道,久必敝壞,知其必敝,則當思永其終也。天下之反目者,皆不能永終者也。本義「雷動澤隨」,《歸妹》之象。君子觀其合之不正,知其終之有敝也。推之事物,莫不皆然。大全建安丘氏曰:「『雷震澤上,水氣隨之而升,女子從人之象也。『永終知敝』,謂婚姻之道,欲其永遠而有終也,必豫有以知其不終之敝。女子從人以說而動,至於失身敗德,不能永其所終者多矣,所謂華落色衰,復相棄背』者是也。而原其所以,則由奔誘而為夫婦,徇情肆欲之所致,而不知其敝之過也。向使於說動之時」而為「永終知敝」之戒。則無此失矣。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征吉。

女之歸,居下而無正應,「娣」之象也。剛陽在婦人為賢貞之德,而處卑順,娣之賢正者也。處說居下,為順義,娣之卑下,雖賢何以能為,不過自善其身,以承助其君而已。如跛之能履,言不能及遠也。然在其分為善,故以是而行則「吉」也。本義初九,居下而無正應,故為娣象。然陽剛在女子為賢正之德,但為娣之賤,僅能承助其君而已,故又為「跛能履」之象。而其占則「征吉」也。大全蘭氏廷瑞曰:跛者不能以專行依人,乃可娣妾之道,承正室以行則吉。雲峰胡氏曰:卦辭「征凶」,初爻之辭征吉,何也?以一卦論,則以說而動,故其征也凶,即此一爻論,初以剛居剛,是女子而有賢正之德者,故「征吉。」然為女而在下無應,非匹也,媵也。為媵雖賢正,僅能承助其君,不能大有所行也,故有「跛能履」之象。象如此而占吉,以有德故也。

《象》曰:「歸妹以娣」,以恆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歸妹》之義,以說而動,非夫婦能常之道。九乃剛陽,有賢貞之德,雖娣之微,乃能以常者也。雖在下不能有所為,如跛者之能履然。征而吉者,以其能相承助也。能助其君,娣之吉也。本義《恆》謂有常久之德。大全建安丘氏曰:卦辭言「歸妹征凶」者,蓋《歸妹》以說而動,故征則凶也。初九《歸妹》以娣,反言「征吉」者,蓋初九以常德承君,故征則吉也。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

九二陽剛而得中,女之賢正者也。上有正應,而反陰柔之質,動於說者也。乃女賢而配不良,故二雖賢,不能自遂以成其內助之功,適可以善其身而小施之,如「眇」者之能視而已,言不能及遠也。男女之際,當以正禮。五雖不正,二自守其幽靜,貞正乃所利也。二有剛正之德,幽靜之人也。二之才如是,而言「利貞」者,言宜於如是之貞。非不足而為之戒也。本義「眇能視」,承上爻而言。九二陽剛得中,女之賢也。上有正應,而反陰柔不正,乃女賢而配不良,不能大成內助之功,故為「眇能視」之象。而其占則和,《幽人》之貞也。幽人亦抱道守正而不偶者也。大全誠齋楊氏曰:諸爻言《歸妹》,二獨不言者,以二下卦之尊,即《妹》之身也。「幽人」,賢德之稱,言少妹之幽貞也。幽則至靜而不可動,貞則至潔而不可渝,皆陽剛中正之德也。

《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守其「幽貞」、未失夫婦常正之道也。世人以媟狎為常、故以貞靜為變常不知乃常久之道也。大全潘氏曰:守其幽靜之正,以奉承乎五,可謂賢矣。幽,女德也;未變女德之常也。世之悍婦,庸奴其夫者,由有才而不知道也。建安丘氏曰:「娣之從嫡,必當如跛者之履,而不足以與行,則無僭上之疑而嫡